遊艇上,巴松聽見冀珍說出炸彈的位置,然後說:「你猜對了,但是沒用。」說著拿出一顆藥丸給崔玉玲餵了下去,崔玉玲立刻暈死過去。巴松說:「我給她吃的是一種毒藥,如果她能在二小時之內吃了解藥,就能救活。從這兒到最近的陸地需要一個半小時左右,我把解藥埋在那裡了。現在給你出個世界難題:卡爾奈亞迪斯的木板。現在只有兩艘救生艇能用,每個救生艇上只能坐五個人。現在有你們姐妹七個,還有我、蘇曉東、潘坤、船長十一個人。船會在五分到十分鐘後下沉。你會怎麼辦?」說著,從兜里掏出控制器,按了下去,只聽見一聲爆炸聲,船晃了一下開始傾斜了。船長跑了上來說:「船漏了,我們快點坐救生艇!」其他人也跑了過來問:「珍珍,發生什麼事了?」冀珍問:「都誰會開船?」齊麗和船長說:「我會!」冀珍問:「都誰會游泳?」船長說:「我會!」冀珍問:「其他人都不會?」眾人都羞愧的低下頭。
問:卡爾奈亞迪斯的木板,現在冀珍該怎麼做,才能讓所有人都安全到岸?
里君彌這幾天都奮戰到午夜才寫完作業,這一天,她如往常一般寫完作業,反鎖好屋門,準備睡覺。
晚風輕輕吹拂著,君彌趕緊鎖好了窗戶。
【這可是一層樓呢,說不定會有小偷】
躺在床上,君彌迷迷糊糊地睡著了,卻感覺脖子越來越緊,無法呼吸,猛然驚醒。
【幸好是個夢】
君彌鬆了口氣。
這時候媽媽進來,打開燈,問她:
【君彌,怎麼了?】
【沒什麼事】
【那就好,我先走了】媽媽又出去了。
君彌剛要再次睡覺,卻怎麼也睡不著了,她發現有哪些地方不對勁,趕緊打開窗戶跳了出去。
哪裡不對呢?
魯彭是法國的一個大怪盜,會縱身越牆入室或飛車盜物逃跑,身輕如燕.又會變身術,容貌聲音可隨機應變.警察多次捕拿,他都逃得無影無蹤.一段時間曾鬧得法國上下不安;雞犬不寧.後來他改邪歸正,當了一名出色的偵探,破獲了很多案件.
一次,他遇到了一個棘手的案子事情是這樣的:一個罪犯正在進行犯罪活動,魯彭得到這個消息,馬上就給犯罪家打了一個電話.儘管當時罪犯還未能離開現場,但接電話的卻是罪犯本人,而犯罪現場離他家有一公里之遠.魯彭想了很久,終於弄清了罪犯用的是什麼手段,偽造了不在場的假象.
請問用的是什麼手段?
維特打開了電視機,播音員正在播報一條消息:「今天19點左右,在貝姆霍德花園街,一名79歲的老人在遭搶劫后被槍殺。據目擊者說,兇手穿綠色西裝。請知情者速與警察局聯繫。」
花園街正好是維特住的這條街。她感到害怕。正在這時,陽台上的門口突然出現了一個35歲左右的男子,身穿綠色西裝,而且衣服上有血。維特嚇得臉部白了。那人讓維特把手錶和金戒指給他。突然有人敲門。那人用槍頂著維特的背,命令道:「到門口去,就說你已經睡下了,不能讓他進來。」
「誰呀?」維特問道。
「韋爾曼警官。維特小姐,你這兒沒事吧?」聽到這熟悉的聲音,她內心平靜了許多。
「是的,」她答道。停了一會兒,她用稍大的聲音說,「我哥也在問你好呢,警官!」
「謝謝,晚安。」不一會兒,巡邏車開走了。
「幹得不錯,太妙了。」那人高興地大口喝起酒來。突然,從陽台上的門裡一下子衝進來許多警察。沒等那人反應過來,就給他戴上了手銬。
「好主意,維特小姐。你沒事吧?」韋爾曼警官關切地問道。
請問,維特的好主意是什麼?
在一次郵票展覽會上,有一張價值40萬元的珍貴郵票被盜。竊賊在行竊時即被人發現,但他帶著那張郵票衝出會場,逃進了一幢大樓。不一會兒警察趕來,並在這幢大樓的一個房間里找到了竊賊。竊賊拒不承認。警察只好動手搜查。房間只有一張桌子和一台正在轉動的電風扇,沒有其它傢具。竊賊身上找不到郵票,警察搜遍了桌子的抽屜、電風扇下面以及天花板和地板的縫隙,也都沒有郵票的蹤影。那張郵票異常珍貴,竊賊是不可能將它扔到窗外去的。這時,警察局的偵探來了。他一進門,左右環視一下,便對警察說:「郵票就在你面前,你怎麼還沒有看到?」你知道竊賊究竟把郵票藏到哪裡去了嗎?
經過了整整一年無休地工作之後,史密斯警官終於迎來了難得的休假,他沿著街邊散步,享受著難得的悠閑,但是這種愜意很快就結束了。他突然注意到,街邊一棟樓的六樓上的陽台好像有什麼異常。定睛一看,原來一名身穿花格子衣服的男子正把刀架在另一個男人的脖子上。史密斯立刻向那名男子大吼一聲,然後拔槍偷偷溜上樓梯,伺機靠近罪犯。當走到六樓時發現那個原本有兇犯和人質的房間房門敞開著,於是史密斯端著手槍緩緩地走進房間,進入房間后才發現只有一具慘淡的屍體仰躺在陽台上。史密斯檢查了房間其餘地方,發現沒有罪犯隱藏的跡象,而陽台上也沒有任何利用繩子逃離的痕迹。當史密斯再次朝著街上看去的時候,整棟樓也只有一個樓梯。請推理:兇手是如何殺掉陽台上的男人再從自己的眼皮底下逃離的呢?
美國總統林肯曾是個傑出的律師。使他取得全國聲譽的是阿姆斯特朗案件。
一天,林肯在報上看見一則消息說,有個叫阿姆斯特朗的青年被指控犯謀財害命罪。阿姆斯特朗是林肯一個已去世的好朋友的兒子,他知道這青年性格善良,決不會幹殺人的事,就以被告律師的資格,到法院查閱了全部有關案卷,進行仔細研究,直到心中有數,才要求法庭複審。
複審開始了。全案的關鍵在於原告方面的證人福爾遜。因為福爾遜發誓說,10月18日晚,他在月光下清楚地目擊阿姆斯特朗開槍擊斃了被害者。
林肯質問福爾遜:「你在草堆後面,阿姆斯特朗在大樹後面,兩者相距二三十米,你能認清楚嗎?」
福爾遜回答:「看得很清楚,因為月光很亮。」
林肯問:「你肯定不是從衣著方面認清的嗎?」
福爾遜回答:「不是的,我肯定認清了他的臉蛋,因為月光正照在他臉上。」
林肯又問:「你能肯定時間是在晚上11點嗎?」
福爾遜一口咬定:「是的,因為我回屋看了鍾,那時正是11點一刻。」
「你擔保你說的全是事實嗎?」
「我可以發誓我說的全是事實。」
「謝謝你,我沒有其他問題了。」
林肯這時向整個法庭環視了一遍,鄭重地宣佈道:「全體女士和先生,親愛的陪審官先生們,我不能不告訴你們,這個證人是個徹頭徹尾的騙子!」
整個法庭一陣騷亂,大家紛紛向他投去疑問的目光。
原告跳了起來:「你有什麼根據來證明我的證人是騙子?」
林肯神采奕奕,侃侃而談。聽了他的理由,整個法庭轟動起來。證人在眾人的咒罵聲中承認了自己是被人收買來陷害被告的。阿姆斯特朗立即被宣告無罪。
你知道林肯是怎麼辯護的嗎?
「被告,你還不認罪嗎?除了物證我們還有一個人證!」檢察官冷笑道。被告汗如雨下。證人大聲道:「那晚,我從窗戶看見他舉刀刺向沉睡的被害人。血還順著刀尖流到了他的右腳上。對,他那天穿的就是現在這雙拖鞋!」檢查官指著被告:「人證物證俱在,事實已經很明顯了!兇手就是你!你趁被害人熟睡的時候捅了她三刀,導致其當場死亡。」被告低下了頭:「沒錯…是我乾的…」「反對!」沉默已久的辯護律師終於開口:「裁判長,被害人的確是被捅死的,他們說的其實都對,但是…」她嘴角露出微笑,「檢察官大概記錯了,不是三刀,是四刀!而且…被告是個左撇子!」
最新偵探推理題庫提供海量偵探推理題及答案,包含各類有趣的短篇推理、長篇推理、密碼題、預告函、死亡訊息、恐怖推理等偵探推理題,趕緊來當一回大偵探福爾摩斯。
如果你有其他有關偵探推理的好題目,歡迎與我們分享 請發布偵探推理的智力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