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推理:來到洛杉磯以後,我的一個親戚接我到他開的餐館吃了頓晚餐,然後又把我送回了學校。因為我覺得他餐館的菜實在是太好吃了,第二天中午我又準備再去他餐館蹭飯。我記得他餐館旁邊有個地鐵站,學校公寓旁邊剛好也有一個,於是我決定坐地鐵去。然後我來到了地鐵站,推門進去后發現只有個賣三明治的櫃檯,沒找到任何像地鐵站的地方,我就問賣三明治的我可不可以在這裡坐地鐵,他說當然可以,然後問我要什麼樣的三明治。我要去我親戚家的餐館吃午飯,哪有閑心吃三明治,就說我不要三明治,我該在哪裡坐地鐵。他說就在這裡坐,然後還是問我要什麼樣的三明治……重複了幾遍以後,我火了,就走了。過了一段時間,了解了一些事情后,我就囧了……這是怎麼回事?
星期一下午,百貨公司前大鐘指在4點20分.營業廳里熙熙攘攘.安呢小姐正在31號收款台值班.一對上了年紀的夫婦緩緩地向她走來.他倆是下午2點50分來公司的.他們來到收款台前,難的把購貨車裡的商品一一拿出來來給安呢算帳.一包蘋果,兩瓶洗髮水,三包火柴,五本雜誌,一條圍巾和兩聽罐頭,按呢拎起熱水瓶想看看價目標籤,難的急忙解釋道:"小姐,這不是在這裡買的,是我們隨身帶的.瓶里裝的是清咖啡,我妻子每20分鐘要吃一片葯,遵醫囑用清咖啡服藥."說著旋開瓶蓋,頓時空氣里飄逸著誘人的咖啡香.
安呢掃了一眼滿滿的一瓶咖啡,便抓起內線電話,向安全部負責人彙報了自己的疑點.兩分鐘后,這對夫婦被扣留了.經檢查,熱水瓶里的清咖啡下面藏著偷來的價值600英磅的珠寶.
安呢發現了這對老夫婦的什麼疑點.......
雪是一位喜歡推理的學生。 他有兩個關係不錯的朋友,一個叫博,是一個經常打籃球的男生,體育各方面都很好,生性開放,不喜歡被別人命令。另外一個朋友叫宇,力氣很大,學習也很好,是雪他們班的班長。他們二人之間有些隔閡,但也都是朋友 和以往一樣,博放學就回家了,宇和他一起去打籃球。 同去打籃球的還有同班的校霸瀟和經常被瀟毆打的岳,岳也非常害怕瀟。地點在里學校不遠處的家屬院的籃球場里,宇因為是班長和值日的岳晚來了些。 雪寫完作業后也去找他們打籃球,看見的卻是博死在了球框下。 宇很平靜的說:「我們打籃球渴了,就去幫他們買了水。回來就成這樣 了」「那你為什麼沒有報警」「我沒帶手機」 岳神情不定、紅著眼眶的吼:「人…人是我殺的!不關別人的事!」 瀟氣急敗壞的對雪說:「你敢懷疑我?」 雪嘆了口氣,對其中的一個人說:「不要裝了,兇手就是你。」 兇手是誰呢?
甲乙是一對很恩愛的夫妻,住在郊外一條大河的下游。
一天他們買了一艘快艇,甲邀集了他的一些朋友(丙和丁)乘快艇在河中釣魚。到河邊剛準備出發的時候才發現就只有丙帶了魚竿,少了三根魚竿和魚餌,於是甲叫上丁去家裡拿魚餌和釣竿。到家門口得時候甲發現忘記帶鑰匙,於是就叫丁在門口等,他去找乙拿鑰匙。但是丁在門口等了很久也不見甲來。於是去河邊找他們,但是到了河邊的時候一個人也沒看到,到附近找了很久也沒找到,於是悶悶不樂的回家了。
第二天,警察在河的上游發現了一艘快艇,在快艇里丙的屍體和一根釣竿。丙的屍體上有一些抓傷,脖子上有一條略粗的紅痕。
不久又在河的下游發現了甲和乙的屍體,兩具屍體緊緊的抱在一起。兩個人的脖子上都有一條細細的紅痕,但是乙脖子上面那條明顯的顏色更深。經過警方調查三人都死於一天前,經過研究在現場發現的魚竿上久只有丙的指紋。警探看了看那艘快艇略有所思,說道:「應該是這樣沒錯了!」
請你推理:甲乙丙三人到底怎麼死的?
微推理:於文靜聽見兒子和女兒說話的聲音,知道他們回家了,頓時高興起來。兒子何少華很有出息,兩年前考了個好大學。那時真風光啊,老師都到家來祝賀了。女兒何少美雖然沒考上,但找到了個好工作,還把自己這個瞎眼老娘也接上城來了,這才能天天和兒子在一起。女兒雖然忙,但每天都會擠時間跑回家照顧自己。家裡雖然窮,但能有這樣的生活,她已經很滿足了。何少華照例將學校里發生的事說給母親聽,直到母親睡著。「少華,少華…」門外傳來同學的聲音,何少美望了弟弟一眼,坐在輪椅上的少年笑道:「姐,去吧,記得回來后把今天學校發生的事告訴我。我去寫稿了。」
米高是一名私家偵探,這天的傍晚,他一個人到酒吧喝酒。他的目光,很快被坐在隔鄰的一個漂亮女子所吸引,這個女子大約二十五六歲,打扮入時,化了很濃的妝,而且手指甲上塗了透明的指甲油,獨自在喝酒。
米高覺得這個女人似曾相識,但又記不起是誰。直至那個女人離開座位,米高才突然記起這女人名叫蘇珊,是個詐騙犯,正被警方懸賞通緝。米高立即起身追出去,但那蘇珊己無蹤影。米高於是向警方報案。
警察到場以後,立即展開了調查,他們把女子喝酒的酒杯加以檢驗,但是,上面竟然沒有留下指紋。
「奇怪,那個女犯喝酒時戴著手套嗎?」警察問道。
「不,她沒有戴手套,而且,也不似貼上了膠紙那一類的東西。」米高回答說。
「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警察迷惑地自言自語。
聰明的讀者,你知道嗎?
某天,一棟別墅的花匠在牆邊的一棵大樹下,發現有一具男子的屍體。花匠立刻向警方報案,警察到場以後,先檢查死者身邊各種證據。
經法醫檢驗,證實死者的頸部受過撞擊,這種撞擊可能是硬物造成,也可能是從樹上跌下頸部碰到硬物而引起的,這就是死者致死的原因。
在那棵大樹下,有一雙塑膠拖鞋,證實是死者生前的物品, 而在樹上,又發現一些血跡,也有人爬過的痕迹。 警方在死者的腳底,發現一些直線形的傷痕,似乎是被樹木 一類東西刮傷的。
一名警察說:"我想,死者在生前可能企圖爬樹跳出牆外, 但被樹割傷腳部,一時疼痛,失手而從高處跌下來,引致死 亡。"
另一名警察說:"不對,我認為是被謀殺後放置在這裡的, 我有證據證明。"
你知道這名警察的證據是什麼嗎?
李先生在一天下班后被綁架,幾天後綁匪要求給家人寫了一封信讓家人交300萬元聲稱在外欠的債,並且不能告訴其他人,李先生寫到:
我於2010年12月5日向他人借300萬答應15天後還但我未還
趕快將錢達到23............76的賬號上如果錢不夠就
去向我的朋友借如果還是湊不齊這300萬元的話那就去
報告給我的父母我記得他們有一套房產這件事以後將成我
的警鐘兒子以後記得不要做答應好的事卻做不到的人,好了
那麼現在快去湊錢
請問這封信隱藏了什麼信息?
終於到了大城市,溫瑋一手拿雪糕一手拿雪筒:「好久沒吃過了,真甜……」夏凱:「還是來幫忙掰饃吧,來西部怎麼能不嘗嘗羊肉泡饃呢?」溫瑋:「等我吃完再說……」
掰完了饃,夥計端來一碗羊肉湯。我們把饃放進去用筷子壓著。這時,身邊有三個青年人走了進來,一男二女。那個男的坐在我們旁邊的桌上,要了一碗羊肉泡饃,他身邊的一個女孩取出鋼筆寫著什麼,另一個提著手提包的女孩說了句:「你還真認真啊。」對方回答:「等一會,我得先寫完這些。」
幾分鐘后,饃漸漸沉了下去。夏凱:「現在可以吃了。」他給我們每人舀了一碗。溫瑋:「這味道真是不錯啊!」我:「是啊,這饃泡在用羊肉和各種香料經長時間煮出來的湯里,吸收了羊肉的味道,所以才這麼好吃。羊肉泡饃果然名不虛傳。」
我們邊吃邊聊,這時身邊那個男孩站了起來:「我去趟廁所。」過了半個小時,他還沒有回來,一個女孩站起來:「我去看看。」不久,傳來了她的驚叫聲。「怎麼回事!」我們急忙跑進去,男孩倒在地上。溫瑋急忙叫了救護車。
可惜的是,男孩因為搶救無效死亡,死因是中毒,具體是什麼毒還在檢驗。但警察仔細檢查了羊肉湯,結論是湯里沒有毒,碗筷上也沒有。那個提包的女孩說:「我們吃的是同一碗羊肉泡饃,為什麼我們沒事?」另一個女孩:「不,我感覺肚子疼……」醫生:「快,送去洗胃!還有,你也必須去。」
救護車送走了那兩個女孩,警察問掌柜:「你認識死者嗎?」掌柜:「我不知道他們的名字,但他經常來我們這裡吃羊肉泡饃,有時是一個人,有時是帶一個女孩子來。」「你們呢?」夏凱搖搖頭:「我們是來旅行的,不認識他們。」
警察繼續調查現場,我們在一邊討論。夏凱:「可以肯定,兇手是那兩個人中的一個。」溫瑋:「該不會是像某個經典推理題一樣,鋼筆里有毒藥吧。」我:「怎麼可能,不說她不可能不被注意將毒藥滴進碗里;就算滴了,毒藥會擴散到碗里,三個人都會中毒。」溫瑋:「所以說,這個題目實在是老到濫了。而且那兩個女孩的關係看來十分不好,不太可能合作殺人。」夏凱:「仔細回憶一下羊肉泡饃的吃法吧,先把又大又硬的饃掰成小塊,放進滾燙的羊肉湯里,用筷子壓下去。五分鐘后,饃不再上浮,就可以分裝在小碗里吃了。」我:「掰饃時三個人各自掰完然後一起放進湯里,分饃則是提包那個女孩分的。」溫瑋:「等一下,你們看,我們和那兩個女孩的碗底都剩了一些湯。」我:「是呀,你剩得最多,光吃饃不喝湯。」溫瑋:「那湯油多……說正經的呢!看那個男孩的碗,碗底乾乾淨淨。」我:「難道他很喜歡喝羊肉湯?」夏凱:「好象是吧。」
這時,一個警察報告:「垃圾箱里發現了一張紙,裡面沾著一些芒硝粉末。」溫瑋:「芒硝?那不是畫符用的嗎?」我:「芒硝就是硫酸鈉,應該是無毒的啊。」夏凱:「只有一種可能,那種毒藥即使在沸水中也不產生毒性,吃下去后才有毒,因為他們吃的是從一個大碗里舀出來的湯。」
這時,法醫說:「化驗出來了,死者的死因是鋇中毒。」我們異口同聲:「原來如此!我明白了。」
請推理: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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