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知道上吊以后还要被摔死,他是不是会直接选择后者呢?”
小C探员习惯了大侦探的不当言论选择无视之。“绳子被系在仓库近顶装灯的横梁上,因为承受不住死者重量而断裂。仓库用来陈列成箱的礼盒点心,现场看来死者是用箱子搭成的梯子爬上去,货物横七竖八散落,初步估计是搬运,死前挣扎,以及跌落时造成的混乱。”汇报完毕,大侦探心不在焉的点点头。“另外,假如不是自杀倒是好说,内勤EM的嫌疑最大,仓库有两层高,她的工作在紧贴仓库的二层办公室做账打单,死者仓库管理员盘点时发现了其作假帐的行为。”“这你也知?”大侦探赞许的点点头,“调查科嘛。”
在办公室,大侦探从与仓库相连的窗户向下俯视,尽是东倒西歪的货物,死这一次又一次还真够折腾的。
EM一脸不屑地面对着警方,“只怕是他私吞货物被查而畏罪自杀吧?”她指指仓库大门的上方,摄像头是不会说谎的铁证,“六点半我从仓库出来,回办公室整理一下就回家了,他是7点才死于窒息,我还能让他慢慢死不成?”
“哎,他本该痛痛快快的死,你又何必再折磨他?”大侦探摇摇头盯着EM,直到对方心虚。
这是怎么回事呢?小C不解地看着大侦探。
问:手法。
这件奇案发生在直隶定州(今河北定县)。村民严阿大受不了酷刑,终于如实招供:“自与娇妻结婚,我对她管束极严。前几天她回娘家,硬要住一夜。我气不过,心生一念,趁她看戏看得忘乎所以时,扒下她脚上一只绣鞋。哪知她当夜回家被我辱骂一顿后,竟悬梁自尽了,我越想越害怕,将她扔到附近庙中水井里,又假装到她娘家要人!”州官胡聪听完,令衙役给他戴上刑具,押着去寻妇人尸体。哪知,井里捞出来的竟是个光头和尚,头破血流,有人认出是庙中和尚法源。原来那妇女落井后,正巧掉在高坎上,没被淹没。因为解开了绳,慢慢醒了,便大声呼救。庙中法源和尚正巧起身汲水灌园。他忙放下绳子,可妇人力气小,拉了几次都没用。这节骨眼上,来了个种菜小伙子,急忙发话:“法源师父,你擅长淘井,快下去救!”法源马上让那小伙子拉住绳子,自己顺绳而下,找到妇人。把绳子拴在她腰上,高声叫喊:“往上拉!”小伙子用力。果然把那妇人救了出来。小伙子却心中恶念顿生,搬过一个大水坛投入井内,又搬过石块连续扔下。一会儿,井内寂然无声,和尚死了。小伙子霸占了妇人,要强娶她为妻。妇人左思右想,长叹一声答应。一会儿,她说:“我的一只鞋陷在井里了,你得去找双鞋来才能赶路。”谁知找了一天,小伙子也没找到鞋。第二天黄昏,他胆战心惊地在野路上走,忽然看见一双女人绣鞋放在路边。他欣喜若狂,来不及细想,忙拿回室中。妇人一看大吃一惊:“这鞋是我的,怎么到了你手里?”小伙子正述说经过,衙役们破门而入。小伙子被抓到公堂,强装镇定责问州官胡聪:“我犯了啥罪?证据呢?”胡聪笑了:“我让你死个明白……”小伙子再无话可说,俯首认罪。原来,胡聪在检验和尚尸体时,同时捞出了妇人一只绣鞋,心想:这女人没死,且难以走远,跟她一起的肯定是邻近的单身男子,他不敢向别人去要绣鞋的,于是心生一计,抓到了罪犯。根据前面的情节,你能想出这条计策吗?
穆恩的尸体躺在走廊的砖地上,身子的周围是散乱的碎玻璃。死者身高180厘米,体重90公斤。
大侦探米奇对尸体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发现死者下巴左侧有一块青紫的伤痕,脑后有一处撞击伤,运动服的后背扎满了碎玻璃片。根据现场分析,死者脑后的伤是向后摔倒撞击砖地所致。
”看来有人在穆恩的下巴上狠银地打了一拳“,米奇说"穆恩被击中后,身体向后倒去,撞碎了身后的玻璃拉门,尔后摔倒在门外的走廊里,头撞在砖地上而致死。”
“这和布斯特说的一模一样”,警官温特斯说,“布斯特是死者的邻居。”
布斯特正站在警官的身后,这时他走上前来,向米奇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大约半小时前,我正在院里给玫瑰花浇水,这时看见穆恩和一个陌生人靠近玻璃门站着,陌生人比穆恩稍矮,但却像穆恩那样粗壮,看那打扮和举止像个职业拳击手。
”后来他们像吵了起来,不过因为门被关得很紧,我听不清说些什么。
“突然,穆恩挥拳向对方击去,陌生人向旁边一闪,旋即回后一个左勾拳击中穆恩的下腭。穆恩被打出了玻璃门,一头撞在砖地上,我当时听见了咚的一声。陌生人愉地跑掉了,我一个人根本抓不住他,所以才赶快向警察局报案。”
“好了,好了,布斯特先生!”米奇说,“你应该对我们讲事情的事实经过!”
为什么米奇不相信布斯特讲的话呢?
10月的一个深夜,秋风乍起,巡警陈副在九龙城区巡逻时,发现在一条漆黑的窄巷内,闪出一个黑影。陈副见他行动怪异,遂上前喝令该男子停下,并索取身份证调查。突然该男子从怀中取出一把水果刀,不由分说向陈副腹部刺去;陈副冷不提防,腹部中刀,疑犯立即拔足狂奔。
陈副受伤后,一面急召上司救援,一面负伤追赶疑犯,喝斥道:"喂!前面的可疑男子听着,立即放下武器,束手就擒,否则我就开枪了!"
该男子沿横巷直奔,陈副被迫向该男子开了一枪,射中了他的右脚。陈副忍着痛楚追上去,只见该男子屈膝摸摸右脚后又飞快地走了。陈副被吓得目瞪口呆,再向该男子开了一枪,又是射中他的右脚,男子弯弯膝,旋即站起,在黑暗中消失了。
数分钟后,大队警员赶到,把重伤的陈副送往医院急救。一小队警员在横巷内搜寻弹壳,其余则全力追缉该男子归案。
但十分奇怪,他们很仔细地在横巷内搜寻,竟连一粒弹壳也找不着,甚至连地上也没留下一滴血,各警员只得收队。
不久,警察终于在土瓜湾把该男子拘捕,也揭破了他虽然右脚受伤却没有流血之谜! 你知道答案吗?
冬夜,波洛接到考古学家卡恩博士的紧急电话,说他借来搞研究的黄金面具被盗,并已派秘书驾车接波洛去破案。车到博士的研兖室已是深夜十一点了,研究室空无一人,秘书上楼去请博士,波洛在客厅里刚点上烟斗,只听得楼上"啊"的一声,接着是秘书的脚步声和喊声:"博士死了"。波洛连忙跑上楼,这是一间研究室兼卧室,博士倒在办公桌旁的地板上。波洛摸了摸死者的手和脸,还有温度,他无意中接触到 死者的衣服,竟然也热。波洛问:"这所房子还住有什么人吗?" "没有。不过也许有人来过。"秘书答道。波洛来到床前,床上有一床没有叠好的电热毯,摸摸也很烫。博士的皮包里有一张出席学术会议的请柬和发言稿。这说明,卡恩博士决不会自杀。
波洛一切都明白了,他指着秘书厉声道:"凶手就是你! 盗窃黄金面具的也是你!为了表明博士死时你不在现场,你玩了个不甚高明的花招!"你能猜出秘书玩了什么花招吗?
中午两点五十五分。
二零一零号房里。姚慧琴与女孩分别躺在两张不同的单人床上,可是她们却在此刻同一时间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
当蓝月翔看见姚慧琴与女孩同时睁开眼睛后,便开心地向坐在地毯上的洪钲斌与萧志兴说:“她们醒了......”
此时女孩笔直地做在单人床上,用一双带有点空洞的眼神看着房里的每一个人。突然她开口说话了:“请问这里是......”
“由于刚才在一楼餐厅里你突然晕倒,所以......”当蓝月翔还没把话说完时,突然听见了一个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从不远处传来,“啊!”
“我去看看!”话音未落,洪钲斌已经立刻飞奔出房。忽然,一个女子的声音传到了洪钲斌的耳里,“求求你,别杀我!”
洪钲斌听见后,便顺着女子的声音跑到了二零一二号房外,当他想打开房门的时候却发现房门已经被反锁。这时蓝月翔,萧志兴,姚慧琴与女孩随后赶到。蓝月翔与洪钲斌对视了一眼后,两人便同时退了两步,再用肩膀的部位朝门猛力地撞过去。“咣”房门终于应声而开了。
当房门被撞开后,洪钲斌便迅速地跑进了房里。“这...凶手实在是太残忍了!”洪钲斌看见床上已被分肢的女尸体和地毯上的四肢后,他的心里顿时感到非常愤怒。房间内非常凌乱,像是有人在内打了一架似的。
此时,房外的萧志兴,姚慧琴与女孩企图想走进房里,可是却被蓝月翔的一句话制止了,“你们别进去!房内可能有杀手......”
萧志兴感到好奇便问蓝月翔:“杀手?!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难道你没有听见‘求求你,别杀我!’这句话从这房里传出吗?”
房间里的陈设很简单,走进房内后就会有一条足有五米长的小走廊,小走廊的右侧有一间浴室。穿越小走廊后,一个高大褐色的衣橱就靠着墙壁摆在左侧;一扇大窗紧闭着,临窗前是一台小型电视机,深黑色的小型电视机就是摆在衣橱的旁边。小型电视跟前有两张单人床,单人床上还有一台冷气机。房间内的空间给于两个人而言还显得有些空寂......
洪钲斌查了后,发现房里根本就没有犯人,死者的死亡时间也还没到半个小时,窗是被反锁的,没有暗格,(二零一零号房后的房间原本就没人住的;旅店的房不管是有人住或没人住唯有内部才可以反锁门。)
你能推理出犯人如何迅速杀了人后,消失在房间内?
看着规规矩矩坐在客厅沙发上等待警方讯问的三个女人,刑警队长秋生脑海中立刻浮现出“姐妹花”这个字眼儿。虽说是姐妹,但她们并没有血缘关系,而且年龄差距也比较大。老大婉君年近四十,老二婉如三十出头,老三婉嫦只有二十五六。不过这三姐妹的气质都是一等一的,不论是穿着打扮,还是表情举止,都是大家闺秀的风范。她们是著名畅销书作家庄梦蝶女士的养女,所谓婉君、婉如、婉嫦,是庄女士收养她们之后起的名字。
姐妹花是媒体给这三位起的绰号。而关于这一家人的花边新闻,秋生在案发之前就有所耳闻。庄女士一生没有结婚,大概是因为她对男人太失望了吧。不过据说,多年前她曾经生过一个女儿,但女儿出生不久就下落不明,是被她遗弃了(这是媒体的猜测),还是被孩子的父亲带走了(这是庄女士的粉丝们善意的解释),不得而知。此后,庄女士就有了女儿情结,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这种情结也越来越强烈。但她既然拒绝了男人,想要个亲生女儿就有点儿力不从心了。于是她先后认了三个养女。能够成为庄女士的养女当然是件幸运的事,不过,必须答应庄女士的两个要求:第一,和她住在一起;第二,不能谈恋爱,更不能结婚。
婉君跟随庄女士的时间最长,一直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婉如名牌大学毕业,被收养后,就成了庄女士的工作秘书。至于婉嫦干什么,媒体一开始也搞不明白。后来他们得出结论,婉嫦的职责是——什么事也不做。媒体分析,这三个养女代表着庄女士一生的纠结:究竟是做一个淑女、一个才女,还是一个腐女。
今天早上,婉君准备像往常一样叫养母出来吃早饭,却发现养母死在自己的书房里。法医的结论是,庄女士是被勒死的,凶器就是她睡袍上的腰带,死亡时间大概是昨天夜里十点到十一点之间。庄女士已经七十多岁了,身体很虚弱,杀死这样一个老人轻而易举,在死者身上甚至没有发现因挣扎留下的伤痕。现场到处都是这一家四口的指纹和脚印,对破案没有任何帮助。尽管如此,嫌疑人还是有的,那就是昨晚住在这幢房子里的人——死者的三个养女。至于动机,庄女士的律师告诉秋生,庄女士把所有财产平分给了三个养女,可前几天突然改了主意,打算重新立一份遗嘱,把她的大部分财产留给三个养女中最小的一个。但这只是一个意向,还没有变成正式文本。也就是说,除非发现新的遗嘱,庄女士的遗产只能按照前一份遗嘱的规定进行分配。
秋生问这三位女士,案发当晚有没有听到什么异常的动静。回答都一样:没有。那么,谁是最后一个见到受害者的人呢?
婉君说,养母长期从事写作,有晚睡的习惯。尽管身体状况不佳,但还是要到晚上十一二点才肯睡觉。养母牙口不好,一日三餐只能吃点儿流食。担心她身体扛不住,每晚婉君都要给养母做点儿夜宵,无非是一些好嚼的东西,比如汤圆、馄饨、面条之类。昨晚十点左右,婉君煮了一碗汤圆送到书房。当时,养母正在口述她的回忆录,婉如负责记录。婉君叮嘱养母早点儿休息,就离开了。但最后一个见到老人的也不是婉如。婉如说,她在十点半左右结束了工作,离开书房的时候,迎面遇到了婉嫦。
秋生问婉嫦这么晚了找庄女士干什么,婉嫦却不肯回答。婉如悄悄告诉秋生,昨天白天养母和婉嫦吵了一架,原因是养母发现婉嫦手上多了一枚钻戒,怀疑婉嫦交了男朋友。婉嫦当然矢口否认。养母暴跳如雷,说如果发现她有男朋友,就立即取消她的继承权。秋生再次询问婉嫦,婉嫦只得承认了婉如的说法。但是她又补充,另外两个养女也曾因为男友的事跟老人发生过争执。她说她昨晚去老人的书房,是为了向老人说明她没有男友,钻戒是她买着玩的。她在书房里待了十分钟左右就离开了。婉嫦说话的时候,秋生盯着她的手指,白净,修长,却没看到她说的那枚钻戒。秋生问:“那么现在这枚戒指呢?”
婉嫦支支吾吾:“找不到了……丢了……”
法医在死者的胃里发现了那枚钻戒。确切地说,是发现了戒指上的那枚0.3克拉的钻石。法医分析,受害者挣扎的时候咬住了钻戒,那枚钻石大概镶嵌得不太牢靠,结果被受害者吞到了肚子里。法医说:“如果是这样的话,凶手是谁就很明确了。”
秋生却摇摇头:“未必。”
微推理:薛彬再次巡视了一遍防御工事,敌军已经围城一个月了,之所以还攻不进来,就是这个防御工事的强撼和守城将军的谨慎调度。薛彬叹了口气,最近天下太乱了,随便一支来历不明的敌军就把城围了一个月。薛彬派人向护城将军报告一切正常。随后他整理一番便向城主府赶去。过了会人们听见城主府中传来一阵怒骂声。薛彬离开时混身是伤,但袋子中多了一个小竹筒。半夜,巡逻兵慌忙冲进城主府:“不好了,薛彬投奔敌营了!”城主一言不发地走进书房,嘴角露出微笑。薛彬刚进敌军帐中,一个年轻人连忙迎过来:“叔叔,等你好久了。”
帕恩斯死在自家二楼小院里,报案人是帕恩斯的妻子莱娜。邦德警长来到现场发现帕恩斯躺在地上,后脑一大片血迹。
莱娜对警长邦德说:“我丈夫是个酒鬼,经常喝的烂醉如泥。上午我看他意识是清醒的,就让他把楼顶上的热水器修理一下,之后我就去市场买菜了。等我从菜市场回来,发现他已经死了。是我害了他,他当时肯定还处于醉酒状态……”
邦德听完莱娜的叙述,来到帕恩斯家楼顶,楼顶上确实有一个没修好的热水器。并且院中的一棵杨树高度已经和二层楼一样了,与楼顶之间距离只有两米远。细心的邦德突然发现杨树的几片叶子上有血迹,于是他赶紧让手下拿回去化验,化验结果显示叶子上的血迹正是死者帕恩斯的。于是邦德警长立刻命人去抓捕帕恩斯的妻子莱娜。
你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微推理:
“喂!”
“警长,我们抓到一个家伙,这人可能跟前几天的海滩弃尸案有关!”
“哦,带我去见见他”
…………
“警长,根据目击证人的描述,当时他在现场附近游荡,而且跟死者有过节。”
“不是这样的”那人喊道“我是开车碰巧路过那里,想看热闹而已。”
“把现场照片拿给我看看!”接过警员递过来的照片,看到洁净的海滩上躺着一具年轻女性的尸体,在两条车痕之间
“你开的什么车?”“宝马!”“轿车?”“轿车!”
“放了他吧。不是他。”
侦探博尼斯发现琼斯先生的身体倒在办公桌上,头部穿了一个弹孔。博尼斯还看见琼斯先生的桌上有一台录音机,当他按下放音键时,惊奇地听到琼斯的说话声:
“我是琼斯。史密斯刚才来电话说,他要到此来杀死我。本录音将告诉警察当局杀死我的是谁。我现在已经听到他在走廊里的脚步声,门开了……” 接着咔嚓一声,说明琼斯把录音机关了。
“我们要不要去抓史密斯?”博尼斯的助手问。 “不!”博尼斯说,“我确信是另一个能惟妙惟肖模仿琼斯说话声音的人杀死了他,然后弄了这个录音来陷害史密斯!” 博尼斯的想法最后被证明是正确的。
你能说出是何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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