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中,氣溫很高,燥熱的季節,兩天沒有下雨。
由於上一次的案件,最終調查,Jiege只是幫魚頂罪自首的。保釋出獄后,Jiege在市郊的一個村子內居住調養。今天下午四點左右,他在村子附近的田地附近發現一具綁在樹上的屍體,死者系某活動人員托馬斯松。死者被麻繩綁在一棵直徑半米左右的樹榦上,驗屍法醫鑒定死者死於窒息,且脖子上有明顯的繩子勒痕,身上同時也有被繩子勒的淤血痕迹。死亡時間大約正午兩點,距離發現不到兩個小時。
警方在附近調查,附近居民均表示中午以內並未發現有什麼可疑人物出現在村子里,且田地附近都表示沒有任何呼救聲~於是,第一個發現屍體的Jiege被帶回警局盤問。三天內,還是無任何進展,警方只能暫時認定Jiege為殺人兇手。
事實真的如此么?在過兩天Jiege即將被檢察機關以謀殺罪公訴。而在這個時候,法醫傳來一份驗屍報告,發現死者胃內有少量安眠藥。不久,大記者給出了一個殺害托馬斯松的假設。第二天中午,真正作案人Pasber被捕。
請問Pasber如何殺死托馬斯松的?
A和B是非常好的朋友。一次,A,A的妻子和B一起駕船在海上遠航,航行途中,由於食物不足,A的妻子餓死了。A也因悲痛和飢餓交加而病倒。在B的照顧下,A的身體漸漸有了好轉。終於,船靠了岸,劫後餘生的A和B高高興興的來到岸邊的一家餐館想飽餐一頓。但A吃了一口服務生端上桌的海鷗肉以後,立刻號啕大哭了起來,並殺死了B,為什麼?
第二個故事:看病
一個久病多年的人乘火車去鄰鎮看病,看完之後病全好了。回來的路上火車經過一個隧道, 這個人就跳車自殺了。為什麼?
在周一晚上鈴響的時候,一號同學一手拿著手機在發簡訊,自己的手機被放在桌子上,一號同學被後面斜對角的二號同學拍了一下,在轉身說了一句:你拍我幹嗎之後轉身,不到一分鐘的時間,手機就不見了,問身邊的同學都說不知道,現在誰能幫我破這個案子呢
1、不可能是外班同學作案
2、排除距離她太遠的同學
3、警察在審問時,二號同學咬定什麼也沒看見
4、三號同學是她同桌,也說沒看見
5、她前面的同學四號一開始說「我知道,還是不說了吧」,後來在審訊過程中,一會說懷疑別人(十號同學),一會又說不知道
6、五號同學坐在一號同學右手邊,當時他前面有一個同學曠課沒來,後來他自己說是一號同學的手機丟了之後他才坐到前面的同學那裡暫稱6號位子
7、七號同學(在五號同學右邊)當時和八號同學(在五號同學後面)在聊天
8、九號同學在一號同學的後面,他說當時一號和二號是站著說話的,七號同學還沒坐下
9、十一號同學在三號同學的正前方
10、大概位子這樣表示空一格表示同桌,空兩格表示走廊): 11號4號 6號10號 3號1號 5號7號 2號9號 8號 位子不大桌子也不大,一號同學左轉頭跟二號說話 因為這是在教室發生的案子,而情節又特別惡劣,很顯然這個偷東西的人是個老手,心理素質也不錯,當時在開會(查找手機動員)的時候,四號和五號表情最可疑,四號嘴巴在不停的自言自語,五號一直低著頭
感謝各位大哥大姐,叔叔阿姨,弟弟妹妹們,渴望你們幫忙分析,究竟是哪一個做了案,作案者就在這列出的11個人中...
今天晚上和女友在酒店約會,
大約過了20分鐘,我問她為什麼不喝酒。
她嘴角向上揚了揚回答說:『』都喝醉了就沒辦法回家了。''
不知過了多久,我有點暈了,女友甜甜地對我說:「我去給你倒杯水吧。『』
「看,她多關心我呀,還親自幫我倒水。」我喃喃自語道,看著她進了一個掛著畫著高跟鞋牌子的房間,緊挨著的左邊是一個畫著煙斗的牌子,我邊喝著威士忌邊等著她。她端著水杯出來了,「原來水在那裡呀。」
我緩緩地伸出手,在和水杯接觸的那一刻,我感覺我的衣服和褲子在黏著我一樣,有一股香甜的味道充斥著,使我興奮,這就是愛的味道吧,還聽到了一陣零零碎碎的聲音從地上傳來,她連忙跟我說『』對不起」,我也稀里糊塗地迎合她說『』沒事「,我沉浸在這美妙的氣氛中,愈來愈昏沉,只隱隱約約聽到一句『』九斤眾獨『』,至今都不明白是什麼意思。
請問,發生了什麼?
有一家人,有三個兒子,都成年了,但老三在生完孩子后就因車禍死了,所以這個家並不和睦。有一天,有人發現老二死在了自己的家中,背後插了一把刀。有三個嫌疑犯,一個是老大,也就是死者的哥哥,一個是老大的兒子,也就是死者的大侄子,一個是老三的兒子,也就是死者的小侄子。老大因為爭奪遺產而經常和死者發生衝突。大侄子也因死者喜歡多管他的閑事而經常怨恨,小侄子也因死者喜歡拿自己的東西很氣。死者的哥哥和大侄子住在一起,小侄子單獨住。警方先去了哥哥和大侄子那裡,對哥哥說他的弟弟昨天死了,也和大侄子說他叔叔昨天死在家裡。他倆都很吃驚,哥哥說,我雖然與他有矛盾,但我知道殺人是犯法的,不是我乾的。大侄子說,我雖恨他,但也沒到殺他的地步,肯定是恨他的小侄子殺的。警方又去了小侄子的家,對他說,告訴你一件不好的事,你昨天在家叔叔死了。小侄子當場就哭了,說我雖和他有怨,但叔叔怎麼這麼早就走了,我多麼後悔與二叔鬧氣呀,一定是惡毒的大侄子乾的,我最了解他了。警方回去對每個人進行分析,便發現了兇手,是誰呢?
加力與簡恩合謀將郵票展覽中價值連城的古版郵票偷走,離開時簡恩帶著郵票,二人分開逃跑。
兩天後,加力來找簡恩,商量將郵票變賣分贓。簡恩道:「現在風聲正緊,我把郵票藏到秘密的地方。等過些日子,我們再取出來變賣吧。」但加力認為,這是簡恩想獨吞郵票的詭計,不肯答應。
最後,簡恩說:「這樣吧,郵票由你保管,等風聲過後我再來找你,這樣你總可以放心了吧?」加力答應了簡恩的建議。
簡恩取出一把鑰匙,說:「我把郵票藏在《聖經》第47頁和第48頁之間,這本《聖經》存放在距離這裡三條街的郵局信箱內。這是郵局的鑰匙,鑰匙上有信箱的編號。你去拿吧,晚些我再與你聯繫。」
加力拿了鑰匙便匆匆往郵局跑去,走到半路,他停了下來,低聲罵道:「混蛋!竟敢騙我!」他跑回去找簡恩,但簡恩早已逃之夭夭了。
加力為什麼說簡恩欺騙了他呢?
惡魔的手腕
事情要從一個月前的一次銀行搶劫案說起,劫匪持槍搶劫了一個私人銀行,在3分鐘內搶走了銀行的200萬元現金后倉皇逃離....警方根據受害者的證詞與兇手作案時留下的煙頭,認定他就是涉嫌多起銀行搶劫案的A,然而,這起事件還遠遠沒有完...
在案件發生后一個月內,當時在現場的多名證人被謀殺,每個人都是被手槍擊中眉心,並且兇手都割去了他們的手腕並遺留在現場,並在每個現場留下了一枚大頭釘。
最後 剩下的就只有這個私人銀行的主人B,他的弟弟C,和新來的管家D。
銀行家由於極度害怕,便將自己的住處搬到了一個孤島的別墅...並叫了幾位名偵探對其進行保護....
偵探們其實對這位銀行家頗有微詞,因為每次午飯或晚飯時總是要自己坐一張桌子,享受大魚大肉,當卻對偵探們待遇很差...,有一天,正當銀行家與偵探們共享完晚飯過後....便提出要去廁所,但他在眾目睽睽中進入廁所后卻傳來了一聲槍響,銀行家在所有人的面前倒了下去...然後 又是一槍 鏡子就被打碎了....由於廁所的門是側對著所有人的,所以沒人看到兇手的摸樣....而當偵探們進入廁所時兇手卻已經不見了 只有天花板兩側有一個極小的天窗...根本無法過人...而廁所的兩側,便是2個廚房...
當時,管家在左側廚房做飯,而死者的弟弟在右側廚房做飯...弟弟聽到了聲響后就趕了過來,而管家卻過了會兒才趕來...偵探們在屍體的旁邊同樣找到了一顆染血的大頭釘,奇怪的是,死者這次卻沒有被割掉手腕。而最後,眾人在別墅旁邊的草地上發現了射殺死者的手槍,並在上面找到了那名搶劫犯的指紋...看來這名搶劫犯已經潛入到了這裡並殺害了銀行家... 可是 真的是這樣嗎? 一名偵探提出了疑問....那麼?這次事件的真相,究竟是什麼?
某國的一個監獄,有4名罪犯合夥越獄,這四名罪犯所犯的罪和入獄時間均不同。
A:刺殺本國高級議員查理曼未遂,男,27歲,2010年6月1日入獄,英國人
B:殺死自己的妻子,不用說也知道性別,36歲,2009年4月1日入獄,英國人
C:搶劫罪,男,22歲,2010年10月1日入獄,英國人
D:盜竊罪,女,29歲,2010年12月31日入獄,美國人
他們在越獄后均被一名正義感極強的人所殺,已知此人在每個現場分別留下了(這裡沒按順序):一張方塊Q、一張空白撲克、一張黑桃J和一張被塗滿鮮血的撲克(只能看清是方塊牌,無法具體辨認)
A留下的死亡訊息為:這個惡魔誕生於1812
B留下的死亡訊息為:這個惡魔誕生於1812
C留下的死亡訊息為:1812
D留下的死亡訊息為:不是1812,而是1936
(假設兇手殺害他們的順序為:A、B、C、D,且每個人都在第一時間知道了之前有人被害的消息)
問:哪個現場留下的是一張方塊Q?一張空白撲克?一張黑桃J?一張被塗滿鮮血的撲克?
兇手是:
1、弗萊明
2、查爾斯
3、艾薩克
4、馬丁
5、路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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