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梅斯、贝拉、利吉在一家西餐店里喝啤酒,突然间,店堂内一片漆黑。
原来是停电了。不一会儿,侍者送来了蜡烛,于是,他们接着又喝了起来。
几分钟后,利吉痛苦地挣扎起来,很快地就俯在了桌上,停止了呼吸。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利吉喝的啤酒中,有烈性毒药。
听了警方的报告,探长苏莱曼问:“停电是偶然的吗?”“不,3天前就贴出布告通知了。”那么,凶手一定是看到布告后做好杀人准备的。这狡猾的家伙利用停电的瞬间,迅速投毒到利吉的啤酒杯中!”探长自言自语地分析道,接着又问了一句,“当时在现场的顾客多不多?”
“不多,只有他们三个人。”
“那么,向酒杯里投毒的凶手不是梅斯,就是贝拉。” 警方对梅斯和贝拉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了仔细检查,梅斯携带的物品有香烟、火柴、手表、胶囊感冒丸、乘车月票和800元美金;贝拉携带的物品有手表、手帕、口香糖、记事本、老式钢笔和600元。在两人所带的这些物品中,没有可以盛放毒液的容器。
侍者证实,梅斯和贝拉谁都没有离开座位一步。所以,他们没有机会丢弃任何容器。
探长苏莱曼将他们两人携带的物品看过之后,立即指出了投毒者是谁!请你分析一下,精明的探长所断定的凶手是梅斯还是贝拉?
凶手又是用什么东西盛放毒液的?
11月上旬的某一天,大富豪埃布尔被人杀死在自己纽约的家中。警察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经过法医验尸,死亡时间为凌晨2点至3点之间。警察通过排查人际关系,迅速找到了几名嫌疑人,但是这几个人全部都有不在场证明。
1.好友约翰尼:有证人证明他凌晨2点出现在一夜总会中,另外一个证人凌晨3点在夜总会附近的一个小酒馆看见他。从凶案现场到夜总会和小酒馆开车最快单程也都要40分钟时间,所以他要作案至少需要80分钟以上时间往返。2-3点只有一小时时间明显不够。
2.弟弟维克多:他的不在场证据更加充分。他被一辆小车撞了,在医院养病,当天夜里他一直在医院睡觉,有护士每隔一小时就去查房,这家医院到凶案现场开车也至少需要40分钟,护士每次查房维多克都在床上,所以他和约翰尼一样只有1小时空白时间不够。
3.妻子艾米丽:她自称当天夜里一直在朋友家打牌,朋友证实了这件事并且说中间艾米丽除了偶尔去了卫生间都一直在打牌。而朋友家到案发现场开车来回也需要至少1小时时间,去卫生间每次只有几分钟明显时间不够。
4.死者工厂工人胡安:当天夜里胡安上夜班。他午夜12点开始上班,第二天早上8点下班,有很多工人可以证明他当天凌晨一直在上班,没有离开工厂。另外考勤卡上显示他当天加了1小时班。
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这时警长重新审阅了一下这些不在场证明,突然眼前一亮:这里面有一个人的不在场证明是有漏洞的。那么问题来了:这里面不在场证明有漏洞的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