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發生一起案件,已知有A、B、C、D4人有作案嫌疑。通過詢問,他們的回答如下:
A:我當時在量取水銀,將水銀倒入玻璃量筒中的時候,發現竟然形成了凸液面,不知道怎麼讀數,上網查閱才知道怎麼做的,不過話說回來,水銀真重。
B:我在實驗室做一個物理實驗,我很有印象,記得當時把一個鋁幣用合適的方法放在水面上,硬幣竟然漂浮著。(鋁的密度比水的密度大)
C:我當時在用錫壺燒水煮茶,聽到有聲音就外出查看情況。由於外出時間長,茶煮幹了,壺底都被燃氣爐燒紅了,還好沒漏水。說完還指了指變色的錫器。
D:那天自製了一個酒精燈,由於密封性不是特別好,就想著在酒精液面上覆蓋一層植物油來防止酒精揮發,沒想到待一會兒后,植物油沉到了酒精下面。對於防止酒精揮發,現在還沒想到有什麼辦法。
請問誰的話有漏洞?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多次打罵妻子,不給治病,這就是虐待行為;如果是虐待行為,就是犯罪行為;如果是犯罪行為,就必須受到法律的懲罰。
張三多次打罵妻子,不給妻子治病,由此可以推導出:
這天晚上,占卜師金城先生被人殺死在自己的家中。接到劍持警部的消息,偵探金田一來了現場。「占卜師連自己的死期都沒料到嗎……」金田一感嘆道。兇案現場是金城先生的書房,房間十分的整潔,沒有財物被盜的跡象。死者倒在自己的書桌上,背上插著一把水果刀,刀柄上沒有檢測到指紋。死者的手搭在電腦鍵盤上,S鍵上面有鮮紅血跡,且血跡上有死者的指紋。經調查,嫌疑人有以下4位:
1、中村小姐,死者的關門弟子,據傳她與死者關係曖昧;
2、清水先生,死者的老主顧、當地富豪,最近聲稱死者是騙子,令他損失了大量錢財;
3、古畑先生,死者的表親,嗜賭如命,經常向死者借錢,死者曾揚言要與他斷絕關係;
4、坂本先生,死者的競爭對手,死者通過卑鄙手段搶走了他的客戶,他說過要報復。
金田一略微思考後說:「如果我推理的不錯,兇手應該就是他了。」你知道是誰嗎?
【O省迷案 92】—— 以暴制暴的代價
(這是之前發過的一起案例,見O省迷案30)
2017年6月26日,S市中院對一故意殺人案作出判決:被告王某犯故意殺人罪,鑒於本案因家庭內部引發且被害人有明顯過錯,判處無期徒刑,王某提出上訴。
同年11月16日,O省高院作出終審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持刀捅刺其夫趙某胸部一刀致其死亡,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後果特別嚴重,本應嚴懲。但被害人趙某二十多年來來長期對被告人實施嚴重家庭暴力,常常把王某往死里打,還強迫其吸食毒品,致王某的身心都受到重大損害,連女兒都不能倖免;此外趙某還與他人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案發前被害人將女兒挾持到一偏僻廢棄小屋中非法拘禁,並勒索被告1000萬元並對其強行侵犯。案發當日趙某將情婦帶回家中,逼迫王某凈身出戶,否則將殺害王某與女兒,併當眾人之面毆打王某致輕傷。王某不堪趙某的虐待,在施暴過程中順手抓起水果刀行兇。本案屬於典型由家庭暴力引發殺人案,被害人趙某有嚴重過錯且構成犯罪,王某作案手段不是特別殘忍,情節不是特別惡劣,作案對象特定,可對王某從輕處罰。撤銷原判,改判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當絲妤和奈晴看到這個判決時,感覺判重了,因為很多法院(當然不包括O省高院)引用過「因不堪嚴重家庭暴力,身心受到巨大傷害,以及長期遭受家庭暴力不堪忍受而殺害施暴者的,可以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她們認為有期徒刑三到五年比較適當,而非十五年。
從邏輯的角度看,O省高院的裁決與那些法院援引的理由是否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