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51】—— 又是法院推理
從1983年至2002年,O省高院規定:對故意殺人罪,除非犯罪時是未成年人、防衛過當、患有嚴重精神疾病或者脅從犯,否則一律判處死刑(含死緩)。
假設該條規定嚴格執行,下列情況都有可能發生,除了:
Jason是一個精英律師,一個下暴雨的傍晚,他像往常一樣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拿著一個公文包,包內裝著他手上重要案子的資料和決定性證據。
突然,一個黑衣人從身後竄出,把他手中的手提包搶走了。Jason在其後窮追猛趕了好久,還與其纏鬥了一番,只扯了嫌疑人的帽子,小巷雖有路燈,但他還是沒能看清黑衣人的相貌。最後,黑衣人的身影消失在一棟居民樓中。
Jason立刻報警,大偵探苡肆和警察迅速趕到。因案子牽涉的事件重大,警察很快封鎖了居民樓並封鎖現場,整個過程不超過5分鐘。居民樓雖有監控,但今天剛好停電。不過,好在居民樓的住戶並不多,經過短暫盤查后,聰明的苡肆大偵探在3分鐘內,將目光鎖定在三名嫌疑人身上。
嫌疑人A:Sam,25歲,一個眯著眼睛的高瘦男子。開門時穿著睡衣,家裡一塵不染十分整潔,看起來像是有潔癖的樣子,但床鋪有些雜亂,床頭放著一盞小檯燈和一本合上的書。
「我在睡覺呢,今天我中午沒午休,所以晚上休息的比較早,大概九點多看完書就睡了,聽到你們敲門了我才醒。」
嫌疑人B:Lily,27歲,一個棕色羊毛卷長發的大長腿美女。家裡比較整潔,浴室的位置點著一支蠟燭,門口橫七豎八擺放著幾雙高跟鞋和運動鞋。
「那個點我正在準備洗頭,你瞧,我這頭髮還在滴水呢!本來我想等來電了再洗,可這都快到十點了還沒來電,索性我直接洗了。」
嫌疑人C:Noah,30歲,一個有八塊腹肌的運動型男。開門時正赤裸上身,穿著運動短褲和運動鞋在家跳繩,家裡客廳處亮著應急燈,陽台沒有掛衣服,但衣掛架上掛著還沒洗的乾衣。
「那個時候我在跳繩呢,你看,我這個跳繩有計數功能,我這才跳了2716個。」
聽完大家的陳述,苡肆沉思了一會兒,很快找出了黑衣人是誰。
那麼,最有可能是黑衣人的是誰呢?
PS:假設當時DNA技術還沒普及,無法通過帽子上的毛髮信息等確認嫌疑人身份。
(本題出的可能會有些瑕疵,情境設計可能不是特別貼合實際,但依照邏輯推理是通順的,希望各位夥伴們不要過於鑽牛角尖。)
五個小朋友被一堵牆分為了兩組,他們頭上分別戴黑色或者白色的帽子,且只能看到同組其他人帽子的顏色,但能聽到所有其他人的聲音。老師告訴他們每個人,帽子一共三頂黑色、兩頂白色,然後讓他們猜自己頭上的帽子顏色,猜對的小朋友會有糖吃。經過長時間得沉默后,有三個小朋友同時說出了自己的答案,並答對了帽子的顏色。請問這三個小朋友是哪幾個?(這5個小朋友都是神童,且不會胡亂猜測)(答案從小到大排列,例如: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