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娱乐公司要参与制作一部电视剧,于是与某首饰加工厂签订首饰定做合同,合同约定该批首饰全为仿金。合同签订后,娱乐公司经理电话通知首饰加工厂,称该批首饰是道具,为追求真实性,将仿金改为镀金。首饰加工厂只能按镀金进行加工,于是修改了定做方案。又过了两天,娱乐公司经理再次电话通知,称将仿金改为镀金公司承担的费用太高,还是按仿金制作,首饰加工厂称一切准备就绪,已经不能变更了。娱乐公司可以任意行使其合同变更权吗?其经理对合同的第二次变更有效吗?
我是一个资深健忘症患者,哈哈,搬进了大学新宿舍,真是开心。
“同学,叫什么?”
“高呆呆”
“呆呆啊,把手机号给我呗”
“222222222222”
我立刻存起来,打上标签“我的同学”,这下又有人可以整啦。
到了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悄悄拿出手机,翻出通讯录,在W那一栏按下拨打键。
铃响了,我拿起电话,却只听见“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我看向高呆呆,他仍像个死龟似的睡着,他的手机像个死龟似的躺着。
难道他骗了我,他不像有心眼的人啊。
我一跃而起,惊恐地扔下了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