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富翁的太太晚上7点回家后发现富翁没有回来,她以为富翁可能又和朋友聚会,但又不确定,于是给富翁发短信问他晚上是否在家吃饭。一会儿,富翁回短信“不了。”太太便放下心来,吩咐仆人少做富翁一人的饭。
吃过饭,太太便看了一会儿电视,她抬头看表发现已经晚上十二点了,但富翁还没有回来,于是又发了条短信问他几点回家。半天没反应。于是又打了个电话,也没人接,这时富翁来短信了:“在吃饭。”太太想起富翁外面有一些仇人,不太放心,便请她的朋友侦探多罗克来帮他分析富翁怎么了。
“十二点了吃什么饭呀,莫非被仇人抓住了?”太太向侦探抱怨。多罗克听了事情经过,心里大致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某科技公司向某电子研究所定购一套设备,电子研究所承诺收到科技公司电汇单传真件后即发货。于是科技公司在签订合同的当日便将货款电汇给电子研究所,电子研究所则于当日委托运输公司发运设备。电子研究所与科技公司对货物的交付地点未作出明确约定,并且也没有进行协商补充。科技公司在收货时发现,实到货物只有设备的一些次要部件,经查设备的其他部分已经毁损。电子研究所称其已经履行了应尽的义务,现货物丢失,责任应由科技公司承担。由于当初约定不明,责任应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