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浩是個很狡猾的學生,很油嘴滑舌。別的同學都不喜歡帶校牌,但是他卻天天帶,而且見到老師就點頭哈腰。。同時他也很貪婪,經常偷別人的東西,已經被學校保衛科抓過很多次了。
這次,他無意中知道了室友小林的銀行卡密碼,裡面有5000塊錢。因為張浩的學校是分上午課和下午課制度的,宿舍的人都是上上午課,只有張浩是下午課。趁宿舍的人都去上課的時候,很輕易地就偷到了銀行卡,但是學校的取款機居然故障了。於是他決定把卡藏在身上很危險但是又很安全的地方,明天請假出去再取錢。但是不幸的是晚上小林下課回來就發現卡不見了並且馬上報案了。很快學校的警察就把懷疑都指向了張浩,還把他叫去問話了。警察在張浩的床還有箱子等所有與他有關的東西都搜查了很多次,居然沒找到,搜張浩的身也找不到。怎麼找也找不到。
請推理:你知道張浩把卡藏在哪裡了嗎?
敵國特工奉命去幹掉警探詹姆斯。一天,該特工偷偷溜進了詹姆斯的房間。他看了看錶,距離詹姆斯回來還有大約1 個小時的時間,便打開床頭燈,搜索房間里的物品。半個小時毫無收穫的特工關了燈,躲在衣櫃里,準備等詹姆斯回來時將其一槍擊斃。
10 分鐘以後,外面傳來了開門聲。詹姆斯好像是醉醺醺地回來了,聽聲音他似乎有點立足不穩。走進走廊的時候,詹姆斯好像稍微遲疑了一下,接著,特工看到一個黑影撲進卧室,他立刻開槍,準確地擊中了那個黑影。正當他以為大功告成的時候,忽然,他又聽到一聲槍響,然後一陣劇痛讓他倒在地上。詹姆斯打開燈走了過來,微笑著說:「對不起,剛才進來的是我的衣服,我一進門就知道有客人來過了。」
特工痛苦地低下頭,大聲問道:「為什麼……為什麼你知道有人來過?」
詹姆斯拿起床頭的鬧鐘晃了晃說道:「你很不走運,如果不開燈的話,現在倒下的人就是我了。」
你知道詹姆斯是怎麼知道有人來過的嗎?
湯姆作為一件傷害案的證人被傳到加州某市地方法院出庭候訊。他的證詞將給被告帶來很大的不利,但在作證前,還照例得接受被告辯護律師的一番盤詰,法官和陪審團將根據盤詰的結果來裁定他是否具備作為公訴方面證人的資格。
被告律師問:「湯姆先生,有些人由於看多了偵探小說,便養成了推理的習摜,往往就憑著自己的臆想,來對周圍發生的事情進行推測。不知道你是否也有這樣的習慣?」
湯姆答:「我從來不看偵探小說,也沒有你說的那種習慣,我一向都是依照事實來說話的。」
問:「你已經51歲,在這樣的年紀上,記憶力是否已經有點衰退了?」 答:「我的記憶力並沒有絲毫衰退。二三十年前的事情,我記得很清楚,就像昨天剛發生過的那樣。」 問:「你有抽煙的嗜好嗎?」 答:「有。但抽得並不多。」 問:「你平時抽的是哪些牌子的煙」 答:「吉士斐爾和摩立斯。」 問:「也抽駝駱牌嗎?」 答:「過去抽過,最近不抽了。」問:「那麼,你能告訴我:駱駝牌煙盒上面印的那個牽駱駝的人的頭上是不是裹著頭巾?」
湯姆微蹙起眉頭,思索了片刻,在自己的記憶中搜索著問題的答案。他的記憶告訴他駱駝被稱為「沙漠之舟」,是居住在中東的阿拉伯民族的主要交通和運輸工具,那牽駱駝的當然是阿拉伯人;而誰都知道阿拉伯人的服裝特色是……想到這裡,他毫不猶豫地回答:「那牽駱駝的人當然是裹著頭巾的。」
「是嗎?」律師臉上現出個狡黠的微笑。他從衣袋裡掏出一包駱駝牌香煙,高擎著走到陪審員席前面。
這一舉動使湯姆處於不利地位,按照美國的法律和司法慣例,湯姆立即被陪審團裁決為「沒有能力提供有效證詞的人」,否定了他作為公訴方面證人的資格。
那麼,這包香煙如何起了這麼大的作用呢?
今天是小明的生日。他的父母在他四歲時很小時就離婚了,他被判給了他爸爸,但是他的媽媽每當他生日的時候都會給他寄來賀卡和禮物。但是今年的生日,小明卻再也收不到禮物了,因為就在幾天前,他母親在一次外出時被一輛大卡車撞死了。小明拿出他珍藏的之前媽媽寄給他的六張賀卡,忍不住留下了眼淚。幾天後,小明被警察逮捕了,理由是他殺死了那個撞死他母親的肇事司機。看到這裡,細心的讀者可能會察覺到不對勁了,小明四歲時父母離婚了,之後每當生日母親都會給他寄來賀卡,在母親被撞死之前,小明一共只收到了6張賀卡,說明他此時的年齡應該是4+6=10歲。請推理:一個十歲的孩子怎麼可能殺死一個成年的卡車司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