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白雪紛飛的冬夜,京西路68號的房間里有一位單身女郎被人殺害,行兇時間大約為當夜8點左右。
警方一到現場就展開了深入的調查,發現現場的房間中,瓦斯爐被火烘的紅紅的,室內熱的直流熱汗,電燈依然亮著,然而緊閉的窗子卻只掩上了半邊的窗帘。
這時被害人住所附近的居民,一個年輕人向警方提供的目擊證據如下:
昨晚11點左右,我曾目擊兇案發生,雖然我的房間離現場有20米,但發現兇手是個金髮男子,戴著黑邊眼鏡,並且還蓄著鬍子。
警方根據他提供的線索,逮捕了一位死者的金髮男朋友。
在法庭上,這位金髮嫌疑人的律師很有把握的為他辯護,並詢問了目擊者:「年輕人,案發當時你是偶然在窗子旁看到了這個兇手,是嗎?」
「是的,因為對面的窗子是透明的,而且那天晚上她的窗帘又是半掩的,所以我才能從20米外清楚的看見兇手的臉。」
這時,律師很肯定的說:「法官大人,這位年輕人所說的都是謊話,也就是犯了偽證罪。以我的判斷,他的嫌疑最大,因為他在行兇後,才把被害人家裡的窗帘拉開逃走的。還給警方提供假口供,企圖掩蓋自己的罪行。」
結果,經過審查,證明了律師的推斷是正確的,你知道律師是怎樣推斷的嗎?
有一天晚上,A正在辦公室里獨自飲酒,突然有個漢子闖了進來。
「別動,我要殺死你!」
說著那漢子拿出了手槍,馬上就要扣扳機,A卻若無其事地說:「先等一等,我想知道是誰叫你來殺我的?」
「這個......你不必問,那人要付給我一大筆錢。」
「那麼,我出三倍的錢,買自己的命,你看如何?」
這漢子一聽A要出3倍的錢,心動了。
A又倒了一杯酒,說:「來一杯吧,我說話算話。」
那漢子接過酒一飲而盡,但手中的槍仍然對著A。
A指著保險柜說:「錢就在柜子里,你......」
「你自己打開它吧。......不!慢點兒,那裡面有槍嗎?」那漢子說。
「絕不可能!再說你可以自己把錢拿出來。」A邊說邊打開保險柜,那個漢子把一疊裝有鈔票的信封拿出來,當那人在看信封里有多少鈔票時,A把保險柜的鑰匙等放進保險柜,然後關上了門。
A立即轉向漢子說:「信封里沒多少錢,但你現在不敢殺我了。如果我死了,警方會立即把你拘捕。」
那漢子先是一愣,然後要發火,但最終還是乖乖地溜走了。
這是怎麼回事呢?
微推理:吳濤按捺住激動的心情,點燃了煙花的引線。這個煙花將會是這座城市最美麗的風景。這是市長花費了一年的時間才造出來的,為的就是今晚用來迎接某個大人物。點燃煙花的工作本來應該是兩個人做的,但是另一個人有急事給他留了張紙條就走了。吳濤不禁暗暗責怪那個人。昨天下午吳濤喝醉了酒,竟然睡了整整一天!要不是有鬧鐘,肯定會誤大事!他望著夜空中絢爛的煙花,心中得意起來。
一輛車停在場地旁,市長氣急敗壞地跑下車:「你怎麼把煙花給放了!?」
同時,市醫院內。病床上的女孩望著滿天的煙花,微笑著對旁邊的少年說:「謝謝你的禮物。」隨後永遠地閉上了眼睛。少年緊握著女孩的手,流下了眼淚:「生日快樂…這是我答應送你的。」
夜空中,天使與精靈共舞。
某中學的高二學生漢高同學是一位業餘偵探迷,平時酷愛閱讀各國的偵探小說,對福爾摩斯大偵探更是崇拜的五體投地,關於他的書籍漢高同學非看上幾遍不可。有一次他在某本雜誌上找到一篇介紹福爾摩斯偵探事迹的文章,作者是如此寫的:
福爾摩斯:「奇怪,門內側的鑰匙孔,插了把鑰匙,米力發現屍體時,有沒有用手去摸過這把鑰匙?」
米力:「不,我沒有摸,門本來是鎖著的,打不開,所以我是從窗口爬進來的。」
福爾摩斯:「好,那我們趕快驗查指紋。」福爾摩斯就在插進的鑰匙上撒下了一些白粉,用放大鏡來觀察。
福爾摩斯:「啊!鑰匙的手把上,表面和背面都可以清晰看到旋渦型的指紋,好了,這可以和被害者的指紋比對了。」
福爾摩斯躺在床鋪上,用放大鏡來觀察女屍右手的指紋。
福爾摩斯:「啊!鑰匙上的指紋與女屍拇指與食指的指紋完全相同。」
米力:「這麼說被害者是自己把門鎖上自殺的?!」
福爾摩斯:「正是這種情形,像這種案件,實在是用不著我這個名偵探來偵破。」
漢高閱讀了這篇文章后,很生氣的認為,這位大名鼎鼎世界唯一權威的偵探福爾摩斯會用如此錯誤的證據來判斷這件案子,我相信他絕對不會這樣的。
究竟這篇文章錯誤判斷在什麼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