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爾思島上的搶劫案
一天博爾斯島上的法庭開庭審理了一起發生在島上的搶劫案,法庭上關鍵人物有三個,被告,原告和被告的辯護律師。以下斷定是可靠的線索,1.三人中一人是騎士,一人是無賴,一人是外來居民,但不知道每個人對應的身份。2.如果被告無罪,那麼罪犯是被告的律師或者原告。3.罪犯不是無賴。在法庭上三個人分別作出了一下陳訴——被告說:我是無辜的。
被告的律師說:我的委託人確實是無辜的。原告說:整個都在撒謊,被告是罪犯。這三個人的陳述確實是在自然不過了,法官經過認真考慮,發覺上述信息還不足以確定誰是罪犯,於是請來了當地有名的大偵探,了解全部有關信息后,大偵探決心把此案弄個水落石出。不但要弄清誰是罪犯,還要弄清誰是歧視誰是無賴,誰是外來居民。重新開庭時,大偵探首先問原告,你是這一搶劫案中的罪犯嗎?原告做了回答,大偵探思考了一會兒,然後問被告被告是罪犯嗎,被告也做了回答,這時大偵探對法官說我已經把事情弄清楚了,想想看誰是罪犯,誰是騎士、無賴和外來居民。(你不知道大偵探向原告和被告提的兩個問題和答案,而大偵探知道博爾茨島上的土著居民分為騎士和無賴兩個部分,騎士只講真話,無賴只講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