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家公司的总裁死在了自己的办公室里,侦探小子也被警长叫来破案,这时,离案发时间很近。
死者XX,55岁,是这家公司的总裁,非常喜欢英语,还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还要求自己的秘书及公司的职员会英语。不抽烟,几十年来在生意上结下了几个仇家。
侦探小子推开门,发现右边的墙上挂着一幅相片,五官端正,没有戴眼镜。他询问了秘书发现这是昨天照的。死者躺在办公椅的旁边,戴着老花镜,死者的秘书说只有在办公或看东西时才会带上老花镜,但在留言薄上写东西时却从不戴眼镜。留言薄是些死者让秘书去做的事情。在留言薄上有被撕过的痕迹,在这页纸上留下了笔写过的痕迹,侦探小子用铅笔显形后就是“Bring my suit”在死者的旁边放着一根高尔夫球杆,球杆上面站着血迹,且没有任何指纹。茶几上有两个托盘,其中一个托盘放着一个装着半杯咖啡的杯子,也没有指纹,另外一个杯子放在XX的办公桌上,沾有XX的指纹。茶几上的烟灰缸里放着几个烟蒂,上面沾满了唾液,烟头留得很短,最上面的烟头的烟嘴上的牙印非常深,在地上也有许多烟灰,桌子上放着一枝钢笔,笔盖盖得好好地,秘书说这是死者的爱笔。
现场除了办公室里应有的东西,两个托盘,两杯咖啡,眼镜盒与眼镜布。全套高尔夫用具以外(死者自己的),没有任何东西。死者的办公桌上的所用资料都在死者死的前一天批完了,很干净。
嫌疑人有3个人:
A:XX的仇家,与XX有同样的爱好,说的一口流利的英语。
B:XX的职员,会一点英语。
C:XX的仇家,不懂英语。
请推理:
谁是凶手?为什么?
这个房子里从头到尾发生了什么?
凶手有什么习惯?
房间里少了什么?(答凶手即可 回答字母)
临江和莫森正在为建立临渊侦探社的事儿忙前忙后,可是高中部同学赫珀的“失踪案”还是让他们找到了些线索。他们和那个孩子约定在临渊咖啡厅见面 ,见面后发现那个孩子的监护人法尔斯.休伊特也在场。一番交流后才得知那个女孩只是和父亲闹了些脾气,“离家出走”到一个亲戚家里去了。临江和莫森觉得有点尬尴,但是法尔斯还是感谢他们关心赫珀。他已经知道两人正在建立侦探社,并表示自己也有兴趣,答应给二人一笔现金充当经费。临江和莫森都很高兴,法尔斯却狡黠一笑,说要看看二人水平如何,顺便让两名小侦探“试炼”一下。他拿起自己的笔记本撕下一页写了几个数字。“我曾经在大学时期干过兼职,二位侦探猜猜看吧。”法尔斯把纸条交给二人,“这是提示。”两人接过纸条一看:
(正反面)
请根据提示判断法尔斯在大学期间最有可能干过的兼职
猫虽然平时可能对主人不理不睬,却能在众多声音中识别出主人的声音,并对其投入更多情感和注意。研究发现,猫不仅敏感于主人的声音(音频信息),还敏感于主人呼唤自己的名字(字符信息)。不只是猫,目前的研究发现,猿猴、海豚、狗甚至鹦鹉,都可以识别出自己的名字。它们识别名字的方式与人类基本一致,都是在反复经历某个特殊字符伴随自己的事件之后,才建立起这个字符与自已的关系,________________。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