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初的一個小鎮上,法庭審理了一件民事訴訟,原告指出被告在1900年時向他借了2000英鎊,到現在還未歸還,說著,原告拿出了一張借條,上面寫了:
我借給了ⅹⅹ兩千英鎊,希望xx到期歸還。
落筆日期1900.2.29
法官仔細看了一下借條,然後說:「我知道應該怎樣處理了!」
那麼誰最後應該要承擔責任?
我國的傳統文化強調集體,拒絕正式承認個人的主體性。傳統社會的禮治秩序,本質上是主張取消個性、主體性、否認個人獨立利益的,個人只能按照一定的「名分」來履行責任義務。這一秩序塑造的是處於服從地位的「臣民」,而非法律意義上享有權利的「公民」。上世紀80年代以來進行的勞動人事制度改革,是要實現人由「單位人」向「社會人」過渡的目標。這一「人的社會化」過程,既是我國經濟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國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個重要標誌。它意味著個人自由的增加和社會結構的優化。
對這段文字概括最恰當的一項是( )。
農民道格和妻子在農田裡幹活,他們的兒子,剛剛滿十個月的小達姆在田邊的搖籃里香甜地睡著。然而就在不遠處,一條巨大的眼鏡蛇正在悄悄地向小達姆靠近。當蛇潛伏到小達姆身邊時,小達姆大哭起來,道格和妻子這才發現蛇的存在,連忙飛奔向兒子,可是眼鏡蛇已經將小達姆整個吞進了肚裡,道格大吼一聲,抓起農具劈向蛇,蛇感受到疼痛,駭人的大口張得更大了。道格和妻子憤怒地一下一下擊打著蛇,終於,蛇挺不住了,癱倒在地上,道格和妻子趕緊剖開蛇腹抱出了神態安詳的小達姆,此時小達姆已經困在蛇腹中將近一小時了,請問小達姆生還的關鍵是什麼?(看提示那就簡單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