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单元楼准备去上班,才发现好像客厅灯忘关。
算了算了,来不及了,先赶去上班了,扣考勤工资可比开一天的灯所要的费用多得多。
傍晚六点多,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今天被老板给训了,迟到了一分钟,气死我了!早知道还不如回来关灯,真是又丢了芝麻又丢了西瓜!
不过我还是习惯性的按了按灯的开关,因为回来的时候客厅没亮灯,又按了三次,才发现好像是停电了……
哎,烦死了,本来就累,又给我搞这出,算了,去沙发上睡一觉,真是累死我了这一天天的。
醒来时,看了看手机,已经是晚上八点了,走下了沙发,借着月光勉强摸索着,去按了按客厅灯开关,看看有没有来电,终于来电了!
我立即去了厨房,煲了煲鸡米饭,真香啊,今天一天的劳累在此刻终于得以释放,吃着鸡米饭加上可乐,真是一种享受!
哪里不对劲?
【O省迷案 15】—— 少女的证词
时间倒回到上世纪八十年代,那时候的O省很多地方还未通电,夜晚漆黑一片,但也更加纯真自然。
某年6月27日,一名晚归的少女失踪了。警方立即出动,在附近搜索,而朴实的村民们自发寻找了三天三夜,但始终没有发现认的踪影。
出乎预料,一周后的7月4日,少女自己竟然回来了。她一回家就跑去警局,报警称自己遭到了绑架。根据她的描述,那天晚上她从集市回家,被一个陌生男子侵害,随后带到了一个二层小楼里囚禁。小楼里至少有三个人,因为她能听到一个男声和两种不同的女声。二楼没有窗户,楼顶倒是有个开口,但是三米的层高她实在爬不上去,只能每天吃着男子送来的狗食。终于她感觉自己身体不适,知道再这样下去肯定会死,就拼了命使劲向上跳,终于勾到了出口边缘。她用尽全身力气终于爬到楼顶,一咬牙从顶楼跳下,好在地上是一片农作物,只是受了些皮外伤。
看着她身上的挫伤,警方也不敢怠慢。很快,根据少女的指引,警方在几公里外果然发现了一座二层小楼。进入后果然生活着一家三口,一对夫妇与十来岁的女儿。少女看到男子后,经过一番思考确认对方正是绑架并非法拘禁自己的男人。
很快,夫妇俩被以绑架罪逮捕,男主人更是被追加了一条强奸罪。蹊跷的是,夫妇俩始终坚持自己无罪,并且连见都没见过这个女孩。警方在勘察现场时也发现,二楼是有窗户的,反而楼顶没有出口,但其他布局与少女的陈述没有明显出入。
9月12日,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和绑架罪判处男主人死刑,以绑架罪判处女主人死刑,缓期执行。两人仍然不停为自己辩解,公派律师也指出了现场勘查中存在的疑点。11月11日,O省高院最终以案情存疑,将男主人由死刑减为死缓,女主人减为无期徒刑。
很显然,本案存在太多疑点,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日常生活推理题】
李志半年前在光明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我们家住在山顶上,门口离下面的悬崖非常近,一不小心就会掉下。不过不是很深,掉下去不会直接摔死。
工作回家后,我连饭都没吃饭直接躺床上睡觉了。
晚上,我被一阵敲门声惊醒,“谁?”“我是你新搬来的邻居,今天家里有点事,不能睡家里,在你这里借睡一宿。”然后就打开门,发现没人。就去睡觉了。
又是一阵敲门声。“兄弟还是我,借宿的人,快开门。”吱——。“还是没人。是不是哪个小孩子在捣乱?”
又是敲门声。“朋友,快开门。”声音听起来嘶哑无力。“还是没人,怎么回事?”
我又去睡觉了,不过这次没人敲门了。
天亮了。一阵敲门声。原来是警察:“昨天有个精神病人把这里的人全杀了,你是幸存者。不过那个精神病人的尸体在你们家门口的悬崖下,你能解释下吗?”
悬崖下?我脸色大变。
以上整个事件的真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