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15】—— 少女的證詞
時間倒回到上世紀八十年代,那時候的O省很多地方還未通電,夜晚漆黑一片,但也更加純真自然。
某年6月27日,一名晚歸的少女失蹤了。警方立即出動,在附近搜索,而樸實的村民們自發尋找了三天三夜,但始終沒有發現認的蹤影。
出乎預料,一周后的7月4日,少女自己竟然回來了。她一回家就跑去警局,報警稱自己遭到了綁架。根據她的描述,那天晚上她從集市回家,被一個陌生男子侵害,隨後帶到了一個二層小樓里囚禁。小樓里至少有三個人,因為她能聽到一個男聲和兩種不同的女聲。二樓沒有窗戶,樓頂倒是有個開口,但是三米的層高她實在爬不上去,只能每天吃著男子送來的狗食。終於她感覺自己身體不適,知道再這樣下去肯定會死,就拼了命使勁向上跳,終於勾到了出口邊緣。她用盡全身力氣終於爬到樓頂,一咬牙從頂樓跳下,好在地上是一片農作物,只是受了些皮外傷。
看著她身上的挫傷,警方也不敢怠慢。很快,根據少女的指引,警方在幾公裡外果然發現了一座二層小樓。進入後果然生活著一家三口,一對夫婦與十來歲的女兒。少女看到男子后,經過一番思考確認對方正是綁架並非法拘禁自己的男人。
很快,夫婦倆被以綁架罪逮捕,男主人更是被追加了一條強姦罪。蹊蹺的是,夫婦倆始終堅持自己無罪,並且連見都沒見過這個女孩。警方在勘察現場時也發現,二樓是有窗戶的,反而樓頂沒有出口,但其他布局與少女的陳述沒有明顯出入。
9月12日,中級法院以強姦罪和綁架罪判處男主人死刑,以綁架罪判處女主人死刑,緩期執行。兩人仍然不停為自己辯解,公派律師也指出了現場勘查中存在的疑點。11月11日,O省高院最終以案情存疑,將男主人由死刑減為死緩,女主人減為無期徒刑。
很顯然,本案存在太多疑點,那麼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呢?
我與WXN
閱讀須知:本故事沒有鬼。
今天下午,數月不見的朋友WXN敲響了我家的門。
我開門:「WXN?哇真的是你呀!」她進門換鞋並鎖門:「四個月未見,我有些話想對你說。」我和她坐在沙發上,我拿起茶壺:「正好,我剛泡的茶,喝一杯。」
我為她倒了杯茶,她小品了一口:「好茶。但並不能降下我的火氣。」我問:「怎麼了?」她離我近了一些:「我殺人了,沒有任何人知道這件事。」我嚇了一跳:「你?殺人?」
她側過頭去:「我在四個月前殺了D。」
D是我們的朋友,和我住在同一個小區,四個月前死在樓下。我回想起四個月前的事:「D的死……是你乾的?」WXN微笑:「我早看她不順眼了。」我們乾杯,將杯中茶一飲而盡。
她給自己續上一杯茶:「D的死到現在還是懸案。還有,我知道你一定也參與了殺人。」我雙手攤開:「雖然我也討厭D,但我沒有殺人,人不是你殺的嗎?」
WXN冷笑:「我用刀殺了D,但她死後現場不是你打掃的嗎?」我聳肩:「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D的死亡時間是上午,我一覺醒來后已經是下午了。話說你那天好像傷到了手指。」
WXN站起來:「那天你被當作嫌疑人,警察對你做了審問,對嗎?」我跟著站起來:「但你沒有被審問!為什麼!」對面的人沒有回答我,撥開我的手,穿上鞋開門,走了出去。她走得真匆忙,還將我家的家門鑰匙落在沙發上。
我洗了茶壺和茶杯,那個茶杯被我手滑打碎了,手指上滲出了血,傷口和四個月前的那個重疊了。三年前買的一套茶具我只剩下一個茶壺了,明天我應該再買一套新茶具。
我從沙發下拿出一支錄音筆去了警局。WXN,你的罪行被我記錄了下來,看你還怎麼掩蓋你的罪行!
故事的真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