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下面這一結構相似的是
愚公移山:鄭人買履
在深圳的珠江畔發生了一起殺人案,在江畔的碎石灘上留下了類似腳印的足跡,左邊是正常腳印,右邊是一串點。根據部分酒店的電梯上下記錄,可判斷該人住於27樓。該酒店有30樓。可是此人有一癖好:上樓時只上到16樓,在走上去;當旁邊有人時和下樓時是直上直下一次到頭。
目前警方控制了3人
A 是個瘸子,右腳有假肢,隨身帶一拐杖,身高一米八五,好賭
B 身患侏儒症,長期在廣州與深圳市間來往,人脈複雜
C 東北人,身高一米八八,人高馬大,有做打手的前科
那麼請問 殺人犯是誰?(回答序號)
李,王和趙三個人住在一幢公寓的同一層上。一人的房間居中,與其他兩人左右相鄰。他們每人都養了一隻寵物:不是貓就是狗;每人只喝一種飲料:不是茶就是咖啡;每人只採用一種方式抽煙:不是煙斗就是雪茄。
注意下面的條件:
李住在抽雪茄者的隔壁;
王住在養狗者的隔壁;
趙住在喝茶著的隔壁;
沒有一個抽煙斗者喝茶;
至少一個養貓者抽煙斗;
至少有一個喝咖啡者住在一個養狗者的隔壁;
任何兩人的相同嗜好不超過一種。
請問,誰住的房間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