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12把钥匙,其中只有三把钥匙只能打开不能锁上,称为A钥匙。另外四把钥匙只能锁上不能打开,称为B钥匙。剩下的五把钥匙都是假的不能锁也不能开,称为C钥匙。
你无法从外观上分辨它们的区别,目前只有一把锁着的锁,现在King试图找出三把A钥匙,但他不知道B钥匙和C钥匙分别有多少,King是个聪明的人,但King今天的运气实在倒霉透顶,请问他要用几次才能找出?
【柯南VS安室透(3):命悬一线】
到达【地点A】后,柯南与安室透一开门就发现一位上吊的男子,在地板上发现了和商人时一样的字条,写着:“我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请逮捕我吧。”
经过指纹比对后,发现死者就是策划一切的凶手。其自杀方式是利用干冰充当垫脚石。身分曾为商人在黑市的干部,因企图向警方告密后脱离黑市导致妻儿遭到报复性杀害。
除此之外,在死者的身上发现了两样物品。有一张是死者和家人出游时拍的照片,另一个则是死者的手机,上面有正在倒数的码表,待机图示为一个炸弹,设有英文输入的密码锁,只有一次机会,而且时间只剩下最后一分钟。
安室透大惊:“难道……这是……”
柯南眉头紧锁:“赌一赌吧,现在剩下的线索就是照片了。”
照片上是一家人在一天主教堂前,女子穿着薄纱白洋装、男子,也就是死者,穿着短衣配戴着草帽、照片中的小男孩则是穿着短袖童军装。一家人脸上在阳光下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在照片后写着一张便条,主题写着"一月旅游",似乎是在决定旅游地点。
柯南和安室透仅思考了一小会,便几乎同时地露出了自信的笑容,瞬间解开了密码。。。
回毛利侦探事务所的路上,两人沉默。
柯南暗暗观察着安室透:此人非常不简单,绝不只是个私家侦探,到底是什么身份?
安室透也悄悄地观察着柯南:这个小男孩,很不一般啊。哼哼,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好了,先不管柯南与安室透之间的较量和猜忌,我们需要搞清楚的问题是:
解除炸弹的密码是什么?
【不在场证明推理题】
《令人绝望的杀人手法》
某一年秋天,阿天阿地阿人三个人准备出去寻宝,来到了一座荒山,住进了在山脚下唯一一家旅馆中午12点多他们吃完饭后约好了两点一起上山。
山不高,但是很陡,上到山顶需要大约一个多小时。
下午4点多阿地从床上趴起来一看表,已经4点多了,手机上还有几个未接来电。他赶紧下楼正好看见阿天跟服务员聊天,嗨,阿天我起晚了,阿人呢。你怎么现在才起来啊?我也没见阿人啊,我都跟你们打了无数个电话,就是没人接,阿地说,不好意思可能是多喝了两杯。阿天说,不等阿人了,咱俩先去吧。
等他们走到了山脚下,阿地突然说,前面是不是有个人在哪躺着啊?是啊,走,过去看看,等他们走到近前才发现那是阿人的尸体,只见阿人双臂被胶带绑着,手心里全是己经干了的血,嘴还被胶带粘着,其他地方好像没有被束缚过的痕迹,脸上只剩下了绝望之色。就在这时,只听半山腰一声巨响,之后山顶又传来一声巨响,自此通往山顶的路被完全封死。
警察介入后他们的证词如下。
阿地:“我吃完饭后,可能是多喝了几杯回去就睡了一直到4点才醒。”
阿天:“我吃完饭去前面的湖转了一圈,大约一个多小时就回来了之后就一直在跟服务员聊天。”
服务员:“他们三个吃完饭后阿人打着电话出去了之后就再也没见。阿天在阿人出去之后10分钟左右也出去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就回来了之后就一直跟我聊天。阿地吃完饭后回房间之后一直到他下来才见到,而且他好像很爱听歌刚下来不久就戴上了耳机。”
己知:“阿人脑子笨体力好力气大,还属正常范畴,绝对没有第6人的出现,阿人确实是他杀,旅馆前后都有监控没有死角,确实是一个人作的案,离案发现场不远处发现了一小块被炸碎了的木板。离被发现前大约一个小时坠崖摔死,后经法医检查身上除了摔死时的伤痕只有手掌心有伤。”
谁杀的?请写出详细的手法。
创题人:君莫语(此为朋友原创,经授意帮他传上33iq)
王侦探:
你好!我是一名屠夫,就是卖肉的,你姑且叫我阿明好了。其实我不是主角,主角是我的邻居张达。我怀疑张达杀了他的老婆,而且他的老婆的确很久没有出现了,而张达却说他回娘家了。后来是一天我们一家吃饭时,儿子对我说了一件灵异的事情,才使我不得不怀疑其实是张达谋杀了自己的老婆。这还要说说张达唯一的儿子张聪,我儿子也是和张聪一起玩耍时听张聪无意说的这么件事情的。
张达谋杀了自己的老婆,为了隐藏尸体,他一方面把他老婆的尸体搬到院子的角落埋掉,一边想怎么应付马上要放学回家的儿子。埋尸是个体力活,恰巧张达身体不怎么好,腰锥痛是他的老病根子了,埋完尸体洗了个手,他便靠到客厅的躺椅上打开电视,这也是他平时做的最多的一件事情。
后来儿子回来了,张达想等他儿子开口问妈妈去哪里的时候回答他说,妈妈回娘家几天。儿子毕竟还小,什么也不知道。但是张聪回来之后却没有问起妈妈的事情,反而一个人回屋做功课了。张达好生奇怪,也没多想便去做晚饭了。
以往都是等老婆准备晚饭的张达第一次做晚饭就累个够呛,端了一碗饭靠到躺椅上后就吼儿子吃饭。
张聪从房间出来盛了一碗饭,看了爸爸一眼:“爸,我能和你们一起在客厅吃吗?我也想看电视。”
“看什么电视?还不赶快吃完去学习!”张达吼了一声,或许他在生气自己的儿子怎么还不问妈妈的事。
张聪吃完饭很快就回去看书了,张达一个人在客厅看电视。忽然,他想起自己的儿子刚刚问“我能和你们一起吃饭吗?”
“和你们?”张达想到这头皮一麻,靠在躺椅上的后背一阵发凉,因为客厅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呀!口误,口误,一定是这样,张达安慰着自己。
第二天一早,张聪去上学了。因为张达平时起得很晚,张聪总是拿钱自己到路边的摊子上买早餐,但是今天张达却很早就醒了,但是一直在床上没下来。儿子走后,张达迅速去了昨天埋尸的地方,没有任何异样,于是他打算,今天中午一定要跟儿子问个究竟。他做了午饭,自己吃了点就又坐到趟椅上看电视了。过了一下,中午放学的儿子回家了。
“午饭在厨房里,自己去盛。”张达冷冷地说。
张聪什么也没说,就盛了一碗饭坐到客厅里和张达一起看午间新闻,张达这时按捺不住了。“聪聪,”张达说,“妈妈这么久不在家,难道你都不过问一下吗?”
张聪看了看父亲:“谁说的啊?我倒是奇怪呢。爸爸你为什么总是背着妈妈啊?”
当时,我听我儿子跟我说这个故事时我头皮都麻了。我想,张达的儿子没必要开这样的玩笑吧?所以王侦探,请您一定要调查这件事情,如果我的邻居张达真的谋杀了自己的老婆,您可千万不能放过他呀!
请你推理,假设鬼真的存在,这个故事可信吗?如果不可信,漏洞在哪里?
又是秋季呢,落叶飘零,风也不那么温柔,多少绿荷相倚恨,一时回首背西风 。
“让开,你这笨蛋,哈哈哈……你真以为我会还你钱么,你滚吧!!!”伴随着咣当的一声门响,斯门再次被桐笺轰出门,秋风吹动着他的脸颊,时间于那一刻静止。
时间悄然流逝,一个星期后斯门被发现死于家中,匕首从背部刺入,一刀致命,死亡时间是8:00到8:35之间,死者家中有被翻动的痕迹,借据都不翼而飞,门锁有被撬过的痕迹但并未被破坏。云の仔细的检查着,隐约觉得有什么不对劲。距离死者身体后的墙上有一道划痕,尸体边有遗留脚印但顺着指向了窗户,斯门家是一楼,窗户下是一个小花园。死者遇害当晚下了一场小雨,由于窗帘拉上了貌似死者没有发觉,奇怪的是花园中并无脚印,除了窗户和房门并无出口,死者邻居以证明当晚并无人从房门离开,一切变成了迷。接下来是调查,首先是桐笺,据本人描述,于当天下午他接到了死者的电话,要求他下午见面。桐笺觉得是债款的事不想去,于是没有赴约。而是在7:00左右和朋友一同去了KTV包厢唱歌,一直到晚上9:00才离开,他的朋友可以为其作证。经过证实,桐笺在7:50是离开过一次包厢说是去厕所直到8:20才回来,期间还和死者通过一次话,桐笺向斯门借口独自一人在外地以躲过讨债。
从KTV到斯门家需要30分钟左右,借据后被发现完好。你能推理出这是怎么回事吗?(标准答案2个字)
约翰在客厅里忽然听到枪声,看到沙士死在了房间里,于是沙士的老公约翰就马上报了警。警察来到看见地上有一大摊血迹,旁边有个子弹壳,还有一些烟灰,还有一封遗书,字迹是沙士的,上面写着:我活的很辛苦,我不想再活下去了。约翰,6月3号时,你送我的11朵玫瑰证明了我们的爱,请你保留着,虽然我要死了,但你一定要好好保留它,那是我们相爱的证明!约翰永别了。福尔摩伍的思绪停留在这封遗书里,但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福尔摩伍问:“沙士有什么经常做的事吗?”约翰说:“是的,沙士很注重孩子的语言,所以自己经常念字母的,是胎教吧。”福尔摩伍再看了看地面的烟灰后说:“约翰,沙士她有吸烟的习惯吗?”约翰说:“没有,沙士她不吸烟的”福尔摩伍又说:“这个凶手是女的。”约翰说:“啊?这不是自杀吗?难道,这是件谋杀案!”
于是,福尔摩伍找到了三位女嫌疑犯。
丽丝,以前和沙士一起争约翰,但约翰喜欢沙士,所以很恨沙士。(一位餐厅里的Waitress)
菲丝,沙士的朋友,但是,因为最近沙士很幸福,所以妒忌沙士。(一位妇产科医生)
多妮, 沙士的妹妹,两个一直不和,关系很不好,很少说话。(自己开店卖化妆品)
1.请推理,谁是凶手,为什么?2.为什么福尔摩伍知道凶手是女的?
M国的足球教练在下榻的宾馆内被杀害,是用酒瓶猛击头部致死的。茶桌上摆着一个酒杯和一盘花生米,上面留下了死者的指纹。另一只酒杯放在卫生间的洗脸台上,已经洗去了上面的指纹和唾液,大概是凶手使用的。
壁橱内的衣物被翻的乱七八糟,这是凶手作案后翻动的,证据是有一件风衣掉在凶器----酒瓶上面。酒瓶上查出三枚指纹。奇怪的是,指纹都留在瓶肚上,通常挥动酒瓶打人应该是握住瓶颈的。看来凶手是和死者一起喝酒时被害的。作案时间是昨晚9时至10时之间。
警方找到两个嫌疑人,他们分别作了陈述:
S小姐:昨晚8时30分,我去他房间,至于我和他的关系嘛,你们可能猜到了。为了不让人听到,我是赤着脚进去的。我们边喝酒边聊天,这时Y先生打电话来,说有事要来找他。我不愿被他看见,便回自己房间了。因此我估计Y就是凶手,我回到房间后,大约11时左右打了个电话过去,没人接,我以为他们出去喝酒了,现在看来他已经被害了。取我的指纹做什么?那酒瓶上、茶桌上肯定有我的指纹,因为我在那里喝过酒,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我不是凶手。
Y先生:你们怎么知道我去过他房间?是S小姐说的吧。我给他打电话时,她肯定在那里。那么她自然就是凶手了。因为我到那里的时候,教练已经死了。我是9时35分到那里,按门铃没有回音,门有没锁,我就推门进去,发现他躺在地上,流了很多血。我不愿卷进去,所以悄悄回房间去了。要取我指纹?我只碰过他尸体,不,我碰过茶桌,但我离开时用手帕擦掉了。酒瓶?我没注意。
经鉴定,S小姐和Y先生的指纹与凶器上的指纹完全不一致。这么说还有第三个人?技术员发现瓶肚上的指纹是被擦干净后留上去的,且不是死者的指纹。侦察员沉思了一会儿说:“我真糊涂。把他们两个叫来,重新按指纹,不必叫两个,叫一个就行了。”
那么请你推理,谁是凶手?指纹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