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座古老的小鎮,幾十年來一直沒有發生過兇殺案,但自從今年這個小鎮被開發成旅遊勝地之後,這裡失去了往日的安寧。 一個周末的晚上,一個正在施工的建築工地旁邊的小旅館里,發生了一起兇殺案。
據警方調查,那天晚上經過現場並對死者有殺意的有3個人:
一個是建築工地的保安員,他因為賭博與死者差點動起了刀子,他每隔10分鐘就要到工地去巡邏一次,他戴著一隻手錶。
另一個是一家魚店的主人,死者欠了他幾十萬元的賬。
還有一個是汽車司機,死者跟司機的老婆有曖昧關係,有一次司機喝醉了酒,揚言要殺了他。
可是經過警方的調查,他們3人在案發時都沒有不在場證明,另外據警方了解,案發時,有人看見案發現場有一點點亮的綠光。
有個警察認為兇手是魚店老闆,因為魚鱗在夜裡會發光,探長在全面了解了情況后,卻說他已經知道誰是兇手了,但絕對不是魚店老闆。
那麼剩下的兩人中誰是真正的兇手呢?探長是怎樣判斷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