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程序员甲被人发现死于家中,经过警方现场勘查,系他杀,死亡时间为前一日晚22点-24点之间。由于现场没有盗窃抢劫等痕迹,怀疑为仇杀。经过警方进一步调查,死者最近新开发了一款游戏软件大获成功,但据传言,此软件为甲与其余四人共同开发,但是最后甲据为己有,自己发布,其他四人皆怀恨在心,这四人也有重大作案嫌疑。遂警察传唤了这几个人。
四个人是一起审讯的,我按照口供先后顺序姑且称他们为乙丙丁戊:
乙:案发时间我在公司加班写代码啊,和丙一起,虽然甲霸占了我们的成果,但是苦逼的日子还得照常过。
丙:是啊,我今天快亮天才回家,进屋就睡觉了,直到你们警察找到我,要说证人,公司门卫大爷可以作证吧。
丁:昨晚偶尔不加班,回家也睡不着,就去酒吧了,对了,昨晚我还和一人在酒吧起了冲突,我不认识他,不过他好像和老板挺熟的,你可以和老板问问那人是谁,肯定可以证明我清白。
戊:我昨晚和丁一起去的酒吧,难得下班早,喝了不少酒,要说证人,酒吧那么多人,乱糟糟的,总有人会看到我吧。
根据口供,请问以上四位,哪位嫌疑最大?
位于贝当大街布鲁克巷3号的一间情人旅馆里,除了救护车的工作人员、警长莫纳汉和名探哈莱金外,还有一具女尸。那是一位妙龄女郎,被水果刀捅人背部致死。“她是吕倍卡· 兰恩,”警长向哈菜金介绍情况,“她上周才与大卫号船长西奥多·兰恩完婚。昨天西奥多刚启航前往夏威夷,他们在第三大街有一套小巧的单元。”
“有嫌疑对象吗?” “可能是查理·巴尼特。吕倍卡曾与巴尼特相好,但最后选择了西奥多。” “让我独自去拜访一下巴尼特吧。”哈莱金说着故意将一支绿色金笔扔在门口。 巴尼特独自住在他的加油站后院。哈菜金进门就问:“你知道吕倍卡被人杀了吗?” “啊!不,不知道。”巴尼特气喘吁吁地说。
“嗯,不知道就好。”哈莱金说,然后他伸手到上衣袋中欲摸笔作记录:“噢,糟糕,我的金笔一定是刚才不小心掉在吕倍卡的房间了。我得马上去办另一件案子,顺便告诉警方你与此案无关。你不会拒绝去帮我找回金笔,送到警察局吧!” 巴尼特看上去似乎很犹豫,但他终于耸耸肩膀,无可奈何地说:“好吧。”当巴尼特将金笔送到警察局时,他立即就被逮捕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