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自由作家唐坤被三個客人發現在自己的書房被人打死,兇器是書房壁爐里用的撥火棍,上面有擦拭的痕迹。似乎那一擊並非使唐坤當場身亡,他蘸著自己的血,在一個滑鼠墊上用血寫下了「十森」兩個字。湊巧的是,在場的三個客人和唐坤多多少少都有仇。
第一個客人是馮駿,他是攝影遊記作者,憑藉拍攝《中國十大森林》的系列照片在本地也算是頗有名氣,馮駿本人也以此為傲。兩個人以前都是推理小說家,但唐坤名氣更大而且還偷偷摸摸的模仿者馮駿的筆法,結果讓馮駿被壓得抬不起頭,馮駿才被逼轉行位攝影作家的。
第二個客人是梁思楷,他是著名的電視台製作人。梁思楷一直都希望能夠得到唐坤一部作品的影視劇拍攝權,結果卻總被唐坤拒絕,還遭到了言語侮辱。
第三個客人是鍾康傑,是個名不見經傳但文筆頗具才華的新人作家,平時一大愛好就是去森林和海灘露營。鍾康傑的女朋友曾經在唐坤家做女僕,結果總是因為一點小事就挨罵甚至被剋扣工資到欠債的地步,他的女友因此辭職。
請問:根據「十森」和現場情況來看,誰是兇手的可能性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