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氣真是熱啊,陽光刺眼,看來有40°的樣子連知了都在亂叫,耿警長無奈的說,突然一陣尖叫響起,原來是白小姐家遭到盜竊,白小姐價值幾百萬的珠寶被盜走(只是一塊玉),白小姐說:那個人個子中等偏高,戴著頭盔,手裡拿著槍,要我把珠寶給她耿警長勘察現場,經過一番審查后,查出以下幾個在現場的人。
賈小姐:你們幹什麼!我在這裡吃巧克力已經很久了,突然你們就把我拉來了,我只是個看熱鬧的!什麼?懷疑我是小偷?證據呢?(警察已經說了是盜竊案)如果沒有證據我會告你們誹謗!說著拿出一塊完整的白巧克力一口咬下去,地上確實有不少巧克力的外包裝皮,她穿著黑色衣服衣服是溫溫的,她的身高在168~172的樣子。
於小姐:聽到警鈴就過來了,我正吃著雪糕正要看熱鬧你們就拉我過來了,真是的!說著添了一口快要融化流到她手上的雪糕,她穿著白色的短袖,衣服是一點溫溫的,她的身高在169~175的樣子。
常小姐:你們幹什麼啊,我只是去買副墨鏡看熱鬧而已,我已經看了很久了,腳都站麻了,要不是人多我才不看呢,她穿著紅色衣服身上比較熱,她的身高在167~172的樣子
停了這些話耿先生略加思索,露出了找到答案的笑,小偷就是你把!
請推理:小偷是誰?
1904年聖路易斯奧運會馬拉松比賽中,來自古巴哈瓦那、此前從未接受過正規訓練的郵差費利克斯·卡哈爾出現在起跑線上,好心人眼看他身穿長袖襯衫、長褲和笨重的皮靴,臨時幫他剪短了袖子和褲管,並借來一雙輕便的鞋。
比賽開始后,卡哈爾一直跑在前面,很有希望拿到金牌,可是途中他卻突然不見了。最終只拿了個第4名。
問:途中他為何突然不見了?
中考後,我去了新的學校。暑假開始后沒幾天,我們就開始了軍訓。宿舍里一共四個人,寢室長喜歡看《盜墓筆記》。我拿到了一張日程表,負責讓她們按時起床、集合等事務。位子在我右邊的是個「低頭族」,沒事喜歡玩手機。位子在寢室長右邊的是個來自郊區的學生,家裡條件不好,有個相差六歲的妹妹,也喜歡玩手機。軍訓第一天,我們互相簡單介紹了一下自己的基本情況。我正好帶了一大包零食,自己吃不完,就拿出來分給她們吃。其他兩個拿了一點后就沒再要,可是當我遞給那個郊區女生時,她竟然把剩下的半包都據為己有。我雖然不爽,但是卻沒有發作。她們有時候還會讓我在中午時幫她們買水,錢由她們出。平時第一個到宿舍的都是我,可是有一天當我結束訓練回宿舍時,卻發現那個郊區女生已經回去了。可是有一天,她卻問了我一個奇怪的問題:「如果有人傷害了你,你會不會記恨他(她)?」我想裝糊塗,就說不會。然而當我結束了軍訓回家時,卻發現錢包里少了錢,而且還不是筆小數目。看著打開的錢包,我不由得懷疑有人偷了我的錢包。
請問,誰最可能偷了我的錢包?
一天晚上,偵探查爾斯接到了一個案件。在新野別墅里死了一個叫卡萊爾的人,死者是別墅的主人,死亡時間約有半小時。
案發時死者的朋友丹尼斯,麥倫和女友露西受邀在卡萊爾的別墅里聚會。
偵探查爾斯收集了他們三人的證詞:
丹尼斯說:「當時我在客廳看電視,突然間停電了,聽到房間里有很大的聲響就進到房間里,看見卡萊爾倒在地上。偵探先生,請你一定要抓到兇手啊!」
麥倫說:「我,露西和卡萊爾當時正在房間里打牌,突然停電,我隨之聽到玻璃破碎的聲音和卡萊爾的慘叫。那個人拿著手電筒,我被他打昏了。對了,暈過去之前手電筒的光剛好照在我的臉上,那個人蒙著黑色面罩!」
露西說:「停電時我被那個人砸暈,什麼事都不記得了。」
Q:誰是兇手?
無辜的罪犯:原警察局長勞斯回老單位閑逛時,看到大建築商迪森被關在審訊室里,十分驚奇,老屬下趕忙拿出卷宗向他介紹。事情原來是這樣的:為了方便居民們來往於護城河兩岸,政府出錢建造了一座全鋼結構的跨河大橋,這個項目是由迪森負責的。在工程竣工后,政府決定在大橋上設立收費站,收取過往車輛的費用來支付維修和工程消耗。而迪森據說是收了河東一個運輸集團的賄賂,只設立了從河西到河東的收費站,從河東到河西完全不必繳費。
這個決定無疑有利於位於河東的運輸集團。消息被公布后,檢察機關非常重視,當天就把他逮捕了。迪森辯護說,在一邊設立收費站收取往返車費,效果是一樣的,但是,他的話沒人聽得進去。
老下屬說道:「好好一座大橋,只在一邊設立收費站,這不是擺明了中間有鬼嘛。」
勞斯搖搖頭說:「我倒不這麼認為,可憐的迪森似乎是無辜的!」
你覺得迪森是無辜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