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中午,一名男子被發現死在公寓里,警方趕到時,屍體已經開始腐爛,無法獲得準確的死亡時間,法醫鑒定后認為案發時間應該是1月底到2月初之間。
死者生前是某公司職員,家境平平。據調查,死者從1月28日起就請假沒來公司上班,在案發時間拜訪過他的人只有他的女友,公司經理和他的一位醫生好友。
以上三人分別在1月30日,2月1日和2月3日來過死者公寓,以下是證詞。
女友:「我是在1月30 日晚7點左右來的,但他不在於是我等了大概1個小時左右,然後就走了,沒想到發生這種事。」說著,她用右手從包里拿出手帕,擦拭眼角的淚。這時,警官發現她右手手背有一條約5厘米的血痕。
經理:「我是在2月1日早上8點左右來的,因為他的假期快到了,所以我就過來提醒一下他,但敲了半天門也沒人答應,然後我等了大概30分鐘,就走了。」這時,他用右手拿出煙盒,點了一根,抽了起來,警官發現他的右手也有血痕。
醫生:」我是在2月3日下午3點左右到他家的,因為他曾經 跟我說過他身體有些不舒服,那天我又剛好路過,就順便過來看看,但好像沒人,於是我就回去了。「當警官和他握手告辭時,發現他的左手有一道血痕。
現在讓我們回到案發現場,死者趴在地板上,頭向門口,背上又一條自左肩到右前臂的傷口,死者右手上的傷口較多,致命傷是最後插入腹中的一刀。死者家中異常的亂,書籍,紙張到處都是,所有柜子都被打開,牆上的壁紙均被撕下,連一份2月掛歷也未能逃脫。屋內所有現金,支票,均被洗劫。
你能推理出誰是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