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外,某人的屍體被發現,警方迅速展開調查。「屍體被移動過,這裡應該不是第一現場」一名警察說。「報告,死者手掌中發現血字」。「這是…」只見死者手掌張開,上面模糊不清的寫著「31」…經過一番調查,雖然沒找到第一現場,但嫌疑人鎖定在如下三人:張平,體育教師,與死者有仇。李華,網路方面專家,與死者有債務糾紛。胡二,無業游民,看死者不順眼…請推理,兇手是誰?
【O省迷案 51】—— 又是法院推理
從1983年至2002年,O省高院規定:對故意殺人罪,除非犯罪時是未成年人、防衛過當、患有嚴重精神疾病或者脅從犯,否則一律判處死刑(含死緩)。
假設該條規定嚴格執行,下列情況都有可能發生,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