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傘殺人事件
有一次的花式跳傘表演上,50名跳傘運動員從飛機上跳下,在空中漸漸組成了一個花的圖案。不過,這個圖案似乎漏了什麼......沒過多久,下面的人們看到,有一個人從空中掉了下來,最後掉在了地上。圍觀這次表演的群眾紛紛上前,發現那個人已經中刀身亡了。
沒過多久,警察來到了現場,他們發現這個跳傘運動員的背包的背帶中央有一小塊油漬,而後面的降落傘裝置則被人動了手腳,只要一打開,就會有刀刺出來。緊接著,警方把目標鎖定在了唯一留在飛機上的這次活動的組織者身上,因為他在他們跳傘前是保管著所有人的背包的,所以他最有可能做到這一切。可是組織者卻說:「不可能是我殺的人,我在他們準備跳傘前把他們的背包放在跳傘窗口的旁邊,背帶朝著他們放著。然後他們在按照先前的跳傘順序排好隊,隨機拿個包就跳下去,並且這些包都是一模一樣。如果是我是兇手的話,我怎麼能保證讓那個有機關的背包讓最後跳傘的那個人拿到呢?」確實,包的外表都是一樣的,另外49個跳傘運動員也表示他們是隨機拿包的,並且那些包也沒有什麼奇怪的。
請你推理:兇手是組織者嗎?
上午10點鐘,在紐約斯密斯頓區的一條小街上,突然響起了兩聲清脆的槍聲,又一起兇殺案發生了。下圖是這個兇殺案的現場示意圖。
從圖中可以看到,汽車的擋風玻璃上留下兩個彈孔,駕駛台上的一個男人被射穿左胸。他右手握著槍,可以看出他臨死前開了一槍。汽車前面擋風玻璃上的右側的彈孔是殺人者留下的,被害者射的 一槍子彈從玻璃上左面的彈孔穿出。
被害者是黑人路易斯,兇手是白人麥克雷。案發後,麥克雷一直沒有離開過現場。他竭力為自己辯解。他說:"我開槍完全是正當防衛。我剛才在街上走,突然發現車上的路易斯向我開槍。我是迫不得已才出手還擊的。"
麥克雷的這番話可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