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一字救命】
從前有個專幫窮人打官司的訟師叫張勝,常能反敗為勝,化險為夷。
一次,當地流氓劉金寶調戲農民林阿狗的妻子,正巧被林阿狗撞上,兩人就打了起來。那流氓有些武功,把阿狗打個半死。阿狗妻急了,隨手拿著一把斧子朝流氓劈去,誰想正劈在要命的地方,竟把他劈死了。於是官府把阿狗夫妻倆抓到縣衙門去。
阿狗的窮鄉親請張勝去為阿狗主持公道。張勝查了案卷,見上面的結論是:「阿狗妻見丈夫被劉金寶打傷,急了,就用斧子劈死了劉金寶..」
如果按照這個結論,會將阿狗妻判為故意殺人罪,這罪名可大了,輕則要判十幾年甚至無期徒刑,重則要償命。辦案的法吏是張勝的朋友,張勝對他說:「劉金寶要入室欺侮女人,而且把阿狗打得要死,阿狗妻是為了自衛才動了斧子,按情理應該輕判,請老兄筆下留情。」
法吏說:「已經記錄在案,蓋上了官印,不能再更改啦。」
張勝說:「小弟倒有辦法,只需改動一筆,就可救她。」
「改一筆就能救人?不過我也同情阿狗夫妻倆,如果你能改得巧妙,就請吧。」
張勝笑了笑,揮筆在「就用斧子劈死」的某個字上輕輕加上了一筆,法吏笑道:「你真是改一字救一命啊!」 你知道張勝是怎麼改的嗎?他改動了哪一個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