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最喜歡有冒險精神的男人的。此時我正沉迷在他那說的一段險象環生的經歷里。
「我跟同伴在沙漠里走了兩天,不料竟遇上了我所見過的最大的沙塵暴.....等沙暴過去,我驚喜地發現我們兩人居然活了下來,只是載著物資的駱駝不見了蹤影。」
「天哪,那豈不是.....」他一臉淡然,我卻驚呼起來。
「是啊,我倆兩手空空,真是絕境。但路就在腳下,不走怎麼行。我們相互支撐著,在幾乎崩潰的時候,看到了前方一座小型綠洲!這真是上帝的恩賜!可惜.....同伴卻倒在了這最後一步.....沒辦法,我在泉水旁好好休息了一會,又搜集了些根莖和果實,可惜沒抓到什麼動物,呵呵。最後,就是靠著這些,又堅持著在沙漠里走了七八天,我終於逃出了生天.....」
「呃,時候不早了呢,要不我先回家吧?」我微笑著打斷了他的話。「嗯,路上小心。」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打死我也不會跟他聯繫的。
為什麼我不打算跟他聯繫呢?
有幾個剛學數字的小學生在玩數數字,從1數到1000。他們的規則是這樣的:
第一個學生把數字分成三個為一組來數,不過總是跳過中間的那個。所以他數的數字是:
1,3,4,6,7,9,10,12,13,15,16,18,19......
第二個學生數著第一個學生沒有數的數字,也是分成三個為一組,跳過中間的數字。所以他數的數字是:
2,8,11,17,20,26,29......
第三個學生數著前面兩個學生都沒有數的數字,也是分成三個一組,跳過中間那個。
第四個學生數著前面三個學生都沒有數的數字,也是分成三個一組,跳過中間那個。
……
照這個規律數下去,最後一個學生只數了一個數字。
問總共有幾個學生?最後一個學生數的數字是什麼?
【出自美國初中生數學競賽,有改動】
一天夜晚,小偷鑽進郵局旁邊的冷飲店,偷出200磅紙幣。他逃出冷飲店,還未跑出10米,就碰上了從衚衕里出來的警察。警察見他形跡可疑,就把他帶到附近的警察局。 正巧,冷飲店的老闆也來警察局報案,警察便更加懷疑他是小偷,馬上進行搜身。令人不解的是,小偷竟然身無分文,沒有證據,只得將小偷釋放。冷飲店被盜的當天晚上,小偷把200磅紙幣藏在哪裡了?當晚釋放小偷后,一直有警察盯梢,未曾看到小偷返回作案現常同時也可以確認,小偷沒有同案犯。你能從小偷只偷紙幣,不偷硬幣,推理出他的作案方法嗎?
有個鄉下來的女孩子,是班上的超級資優生,因為成績優異,所以高中畢業后,被准許保送到台北某個出名的大學就讀。鄉下的女生既清純又純樸,哪比得起台北女生的時髦與流行,所以她常是同學的笑柄。
經過一年多的耳濡目染,她也成為一個愛打扮的女孩了。本來臉蛋就不錯的她,打扮起來更是吸引人,使她成為很多男生追求的對象。而她也交了一個名門世家的學長,兩人陷入熱戀。女孩認為這一輩子是跟定他了。可是正直青春的學長卻不這麼想,於是就用了「父母親不接受」的藉口,拋棄了女孩。
可憐的女孩,在傷心之餘,偷偷取了拋棄他的那位學長的一搓頭髮,放入上衣胸前的口袋,跳樓自殺了。她的屍體很快被人發現,在現場驗屍時,許多群眾都圍了過來。其中一位,正是拋棄他的那位學長。
晚上,學長找來朋友聊天,11點的時候,朋友說不早了,要回家,突然,他朋友告訴學長:「這個女孩是帶著怨氣死的,很可能會回來找你。如果你遇到鬼,一定要鑽到床底下,記住,鬼不會彎腰。」說完就回家了。
12點,他就聽到『吱呀……』門被打開了。碰碰碰……碰碰碰…他想起朋友的話,馬上鑽到床底下。不知道過了多久,沒有聲音了,他一抬頭,發現一張臉-是他女朋友的臉。隔天早上,在他的屋子,警方發現了屍體,臉色蒼白,眼睛嘴巴張的特大,把群眾都嚇了一跳,屍體看起來像是曾受到很大的驚嚇。他朋友看了現場之後說:「雖然我說的沒錯,只是我沒想到......」
你敢試著推理嗎?
法國國外情報和反間諜局的特工菲利普在地中海度假時,跟一位迷人的義大利超模騎著水上摩托在大海上追著玩,剛停下來就被隱藏在海中的四位壯漢給拉進海里,並被對方迅速注射了迷藥。菲利普醒來后,發現自己身在一個密封的房間里,四米多高的天花板上有個小風扇,旁邊是個二十厘米見方的小透氣窗。屋子裡只有一張單人床、一把椅子、一張桌子,桌子上擺放著六瓶扯去包裝的礦泉水,還有兩大盤沒有切的麵包。菲利普馬上意識到自己被人綁架了,他大略掃視了一下屋子,然後去敲門,並大聲喊叫「有沒有人」,沒有人回應他。菲利普氣憤地狠踹了一腳門,罵了句髒話后,走到桌子前拿起礦泉水瓶準備喝水時,看見桌子上有張字條。字條上寫道:「菲利普先生,希望您耐心待在我們精心給您準備的房間里,耐心等待,您逃不出去。我們對您沒有敵意,只是想用您去交換我們的人,我們跟您的頭兒達成協議后,您就會安全回到法國,或者繼續您的假期。」菲利普明白了,他是被某個國家的特工給抓住了,他們要用他去交換他們被法國抓獲的特工。菲利普想了想,最近法國安全部門一共抓獲了三個他國間諜,其中兩個是南非間諜,一個是英國間諜。到底自己是被囚禁在南非還是英國呢?菲利普開始在房間內尋找一切可以證明自己囚禁在何處的文字信息,他仔細檢查了桌子、椅子、床、床單、被罩、枕頭,除了「中國製造」幾個英文字和一個看不出任何信息的商標外,他什麼也沒找到。菲利普又來到衛生間,衛生間里除了馬桶外,什麼都沒有,馬桶上則是連一個商標都沒有。菲利普罵了句髒話,一拳打在牆上。這時,菲利普解開褲子小解,在沖馬桶時,菲利普忽然知道了自己原來是被囚禁在南非。請問,他是怎麼判斷出來的?
星期日的早晨,在銀行家洛伊特的別墅的網球場上,發現了洛伊特大人的屍體。兇手是在離死者約1米之處將她槍殺的,死亡時間是星期六晚上8時左右。
作為現場的網球場,因星期六早晨下了雨,地面又濕又滑,所以被害人和兇手的腳印都清晰可見,穿的都是高跟鞋。但奇怪的是,來到現場的高跟鞋的腳印只是一個人的,走出現場的高跟鞋腳印也只是一個人的。而兩種腳印又差不多。警方經勘查,認定死者是他殺,而被兇手製造了自殺的假象。
警方拘留了一名重大嫌疑犯。她是洛伊特的情婦,原俄羅斯芭蕾舞團的舞蹈演員安娜。因為在被害人洛伊特夫人卧室的電話機旁留有一張字條,上面寫著:下午8時,和安娜在網球常據說,安娜對警方的調查採取了沉默的態度。但即使她是真正的兇手,這案件還有一個不解之迷,就是怎麼會只有一個人的腳印呢?當然,不能認為她是由洛伊特大人背著來到網球場,而在她把人殺了后逃走的;同樣,她這樣一個矮孝窈窕的女人也背不動體重達70公斤的洛伊特大人。這樣,最後只能有一種理解,那就是兇手踏著來現場的腳印逃走的。可是高跟鞋的腳尖和後跟都很小,要踏在來時的腳印上走而絲毫不露痕迹,是不可能的。
芭膏舞演員涅津斯基看過晚報上的這段新聞后,邊思索邊練著舞步。忽然,他大聲笑了起來:"哈哈哈,原來是這樣。安娜這傢伙,竟然使出了這個高招。"請推理:安娜使的是什麼高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