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你还不认罪吗?除了物证我们还有一个人证!”检察官冷笑道。被告汗如雨下。证人大声道:“那晚,我从窗户看见他举刀刺向沉睡的被害人。血还顺着刀尖流到了他的右脚上。对,他那天穿的就是现在这双拖鞋!”检查官指着被告:“人证物证俱在,事实已经很明显了!凶手就是你!你趁被害人熟睡的时候捅了她三刀,导致其当场死亡。”被告低下了头:“没错…是我干的…”“反对!”沉默已久的辩护律师终于开口:“裁判长,被害人的确是被捅死的,他们说的其实都对,但是…”她嘴角露出微笑,“检察官大概记错了,不是三刀,是四刀!而且…被告是个左撇子!”
有一个半圆柱体横放在水平桌面上,截面的半径为 R 。我们在半圆柱体上放一块木板,试图让它在半圆上保持平衡。假如这块木板非常薄,那么这块木板很容易放稳,即使有些小动静,木板也会自动恢复平衡。但考虑另外一个极端,假如这是一块非常厚非常厚的木板(甚至是大楼一般的形状),它显然不能稳放在这个半圆上。那么,这中间一定会有一个临界点。这个临界点在哪里?换句话说,这个半圆上最多能放稳一块多厚的木板?
夏夜,有三个年轻人在天南海北地聊天。后来,有一个年轻人说:“怎么样,现在我们来试试胆量吧!就在讨饭房那边吧?”另外两个年轻人也赞成。那座讨饭房是在村子尽头的一幢独户房,无人居住。据说,走过这幢房子的门前时,便会听到屋里传来“给我饭吃,给我饭吃”的声音,因此,村里人十分害怕走过那儿。三个年轻人说定:在这幢房子门前打一个木桩回来,猜拳输的人先去。“我输了,我先去。”第一个输拳的人拿着木桩子去了。过了一会儿,那个年轻人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啊,真可怕!不过,我把木桩子打在那幢房子的门前了。”接着,是第二个年轻人去了。过了一会儿,他脸色苍白地跑了回来,说:“真可怕!可我把木桩打好了。”轮到第三个年轻人了。三个人中,就数他胆子最小。他心惊胆战地去了。他好不容易走到讨饭房的门前,觉得马上就会传来可怕的“给我饭吃,给我饭吃”的声音。这个年轻人战战兢兢地总算把木桩打进土里去了。“呵,总算打好了。”他想要离开时,不知谁一下子拉住了他的长衫下摆。“啊,鬼来了!”年轻人吓得昏了过去。那两个年轻人见他老不回来,担心起来,就到讨饭房去找他。只见他躺在房门前昏迷着。两个人使劲摇晃他的身子,这个年轻人才清醒过来。“可怕,可怕,不知谁拉住我的长衫下摆不放。”年轻人心惊胆战地说道。是鬼拉住了年轻人的衣服了吗?那当然不是。那么,是哪种可能性呢?
又是一个美妙的中午,我---A市警察局局长,终于又有3天休假的日子来放松一下我那紧张的神经.不过,总是会有麻烦的事找上我……
第一天正午时分我来到了本市最著名的海滨浴场一只手里握着一张当日报纸,另一只拿着从这个海滨里新开的麦当劳点的一份可乐尽情享受阳光的沐浴.大概1点左右突然从浅滩处传来了一声尖叫声,马上哪里围满了人,海水被染成了红色并散发出一阵阵鲜血的腥味.在我封锁现场不久穿来一声警笛声.
挖开出现血的沙滩后发现了一个倒伏在地的男尸头部被砸开了花,血液已经凝固,在他周围还发现了一片带血的刀片和几只死亡的螃蟹(不是被压死的,也没有什么外伤)根据初步判定死亡时间是在今天早晨10点的时候.
可是10点的时候该海滨已经开放而且今天来的人也不算少,不可能没有人发现凶手行凶并且把他埋在沙中.
仔细回味了一下案发经过的我叫住正急得一团糟的警察们,我知道凶手的手法了并拜托你们……只要找到这个就能够找出凶手了.
请推理:1.手法是什么?2.如何找出凶手?
接近午夜时分一辆正在公路上正常行驶的巴士突然失去了控制一头撞向了正在过马路的一个老大爷,并最终撞在了路边的一个建筑物的墙上停了下来,造成老大爷当场死亡,车上的5个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但是当交警询问这五个人的时候他们均称司机在他们5个人之间但是由于半夜精神不济外加天黑,没有看清司机的脸。这五个人中A身材比较高大,上肢肌肉特别发达,皮肤却非常白净,但是他说他有轻微的夜盲症,头部受到撞伤。B满身一股酒味和烟味,挺着大大的啤酒肚,手上戴着Rolex的金表,胳膊位置受到瘀伤。C皮肤黝黑,但是手却显得有些白,脚上穿着一双有些破旧的布鞋,眼睛上有着重重的黑眼圈,肋骨短了一条。D同样皮肤非常的黑,脚上穿着塑料拖鞋,手掌上有厚厚的茧,上肢肌肉同样比较发达,肩胛骨断裂。E身材十分地矮小,右手肌肉十分发达,身上的油烟味很重,他是全车里受伤最为严重的,全身10处骨折。
问题:谁是司机,出事故的原因是什么,试推理下这5个人的职业可能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