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你還不認罪嗎?除了物證我們還有一個人證!」檢察官冷笑道。被告汗如雨下。證人大聲道:「那晚,我從窗戶看見他舉刀刺向沉睡的被害人。血還順著刀尖流到了他的右腳上。對,他那天穿的就是現在這雙拖鞋!」檢查官指著被告:「人證物證俱在,事實已經很明顯了!兇手就是你!你趁被害人熟睡的時候捅了她三刀,導致其當場死亡。」被告低下了頭:「沒錯…是我乾的…」「反對!」沉默已久的辯護律師終於開口:「裁判長,被害人的確是被捅死的,他們說的其實都對,但是…」她嘴角露出微笑,「檢察官大概記錯了,不是三刀,是四刀!而且…被告是個左撇子!」
有一個半圓柱體橫放在水平桌面上,截面的半徑為 R 。我們在半圓柱體上放一塊木板,試圖讓它在半圓上保持平衡。假如這塊木板非常薄,那麼這塊木板很容易放穩,即使有些小動靜,木板也會自動恢復平衡。但考慮另外一個極端,假如這是一塊非常厚非常厚的木板(甚至是大樓一般的形狀),它顯然不能穩放在這個半圓上。那麼,這中間一定會有一個臨界點。這個臨界點在哪裡?換句話說,這個半圓上最多能放穩一塊多厚的木板?
夏夜,有三個年輕人在天南海北地聊天。後來,有一個年輕人說:「怎麼樣,現在我們來試試膽量吧!就在討飯房那邊吧?」另外兩個年輕人也贊成。那座討飯房是在村子盡頭的一幢獨戶房,無人居住。據說,走過這幢房子的門前時,便會聽到屋裡傳來「給我飯吃,給我飯吃」的聲音,因此,村裡人十分害怕走過那兒。三個年輕人說定:在這幢房子門前打一個木樁回來,猜拳輸的人先去。「我輸了,我先去。」第一個輸拳的人拿著木樁子去了。過了一會兒,那個年輕人氣喘吁吁地跑了回來。「啊,真可怕!不過,我把木樁子打在那幢房子的門前了。」接著,是第二個年輕人去了。過了一會兒,他臉色蒼白地跑了回來,說:「真可怕!可我把木樁打好了。」輪到第三個年輕人了。三個人中,就數他膽子最小。他心驚膽戰地去了。他好不容易走到討飯房的門前,覺得馬上就會傳來可怕的「給我飯吃,給我飯吃」的聲音。這個年輕人戰戰兢兢地總算把木樁打進土裡去了。「呵,總算打好了。」他想要離開時,不知誰一下子拉住了他的長衫下擺。「啊,鬼來了!」年輕人嚇得昏了過去。那兩個年輕人見他老不回來,擔心起來,就到討飯房去找他。只見他躺在房門前昏迷著。兩個人使勁搖晃他的身子,這個年輕人才清醒過來。「可怕,可怕,不知誰拉住我的長衫下擺不放。」年輕人心驚膽戰地說道。是鬼拉住了年輕人的衣服了嗎?那當然不是。那麼,是哪種可能性呢?
又是一個美妙的中午,我---A市警察局局長,終於又有3天休假的日子來放鬆一下我那緊張的神經.不過,總是會有麻煩的事找上我……
第一天正午時分我來到了本市最著名的海濱浴場一隻手裡握著一張當日報紙,另一隻拿著從這個海濱里新開的麥當勞點的一份可樂盡情享受陽光的沐浴.大概1點左右突然從淺灘處傳來了一聲尖叫聲,馬上哪裡圍滿了人,海水被染成了紅色並散發出一陣陣鮮血的腥味.在我封鎖現場不久穿來一聲警笛聲.
挖開出現血的沙灘后發現了一個倒伏在地的男屍頭部被砸開了花,血液已經凝固,在他周圍還發現了一片帶血的刀片和幾隻死亡的螃蟹(不是被壓死的,也沒有什麼外傷)根據初步判定死亡時間是在今天早晨10點的時候.
可是10點的時候該海濱已經開放而且今天來的人也不算少,不可能沒有人發現兇手行兇並且把他埋在沙中.
仔細回味了一下案發經過的我叫住正急得一團糟的警察們,我知道兇手的手法了並拜託你們……只要找到這個就能夠找出兇手了.
請推理:1.手法是什麼?2.如何找出兇手?
接近午夜時分一輛正在公路上正常行駛的巴士突然失去了控制一頭撞向了正在過馬路的一個老大爺,並最終撞在了路邊的一個建築物的牆上停了下來,造成老大爺當場死亡,車上的5個人,均不同程度受傷。但是當交警詢問這五個人的時候他們均稱司機在他們5個人之間但是由於半夜精神不濟外加天黑,沒有看清司機的臉。這五個人中A身材比較高大,上肢肌肉特別發達,皮膚卻非常白凈,但是他說他有輕微的夜盲症,頭部受到撞傷。B滿身一股酒味和煙味,挺著大大的啤酒肚,手上戴著Rolex的金錶,胳膊位置受到瘀傷。C皮膚黝黑,但是手卻顯得有些白,腳上穿著一雙有些破舊的布鞋,眼睛上有著重重的黑眼圈,肋骨短了一條。D同樣皮膚非常的黑,腳上穿著塑料拖鞋,手掌上有厚厚的繭,上肢肌肉同樣比較發達,肩胛骨斷裂。E身材十分地矮小,右手肌肉十分發達,身上的油煙味很重,他是全車裡受傷最為嚴重的,全身10處骨折。
問題:誰是司機,出事故的原因是什麼,試推理下這5個人的職業可能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