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手脚麻利地将麦卡的尸体悬挂在死者租用的小楼的顶楼上。当他想锁门离开时,才发觉锁门要用钥匙,急切中找不到,现在无法锁门了。两小时之后,他驾着车与摩斯一道回到这幢房子。“麦卡近来因离婚心情很不好。”约翰对摩斯说:“本来我早该来看看他的,可是没人知道他把自己藏到哪儿去了。今天上午他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他不想活了,我这才问明了他的住址,我想您跟我一起来也许能开导开导他。他在电话里说他住在德拉维尔街126号一幢白色楼房里,我们大概已经到了。”摩斯先走下车子,见大门虚掩着,便推门而入,扭亮电灯。5分钟之后,两人在顶楼上发现了麦卡。正当他俩面对悬在梁上的尸体瞠目结舌时,楼下传来“吱”一声开门的声响。摩斯跟着约翰赶到楼下的后门,只见一个漂亮的小姑娘站在门口。“我妈妈叫我把这瓶牛奶送给麦卡先生。”她甜甜地说。摩斯接过牛奶,等女孩离去后,立即给警察局打了个电话。警察赶到之后,摩斯立刻命令他们将谋杀嫌疑犯约翰拘捕候审。约翰从哪里露出了破绽?
在某一天的深夜,珠宝店发生一起抢劫案。警方找到一名目击证人,该证人是一位退役的跳水运动员,他说当时他正站在自家临街的阳台上(阳台距离街面约60米),看到一名男子拎着一个大袋子从珠宝店出来,马上迅速逃跑。在月光下,他还看到那个人是个长头发,左眼眼角处有一道轻微的刀疤。根据这名证人提供的证词,警方很快找到附近一个叫派克的男子,其外貌特征与证人所说证词相似,更重要的是他最近发了一笔横财,钱财来路不明。可是,派克坚称自己是冤枉的。因为迟迟不能结案,警方不得不重翻退役跳水运动员的证词,这才发现破绽,原来那个证人提供了假证词。破绽在哪里?
13日的星期五,在西方被认为是个不吉利的日子。5月13日的星期五,对跨国企业KW公司来说,简直是最倒霉的一天了。
设在洛杉矶的KW公司本部,这一天一大早就接到了去纽约出差的副总裁于当地时间上午11点左右因交通事故遇难的噩耗。紧接着,东京分社社长于当地时间的13日下午1点左右,在富士山因坠石事故丧生;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该公司常驻代表因饭店火灾于当地时间13日下午2点左右被烧死这两条消息相继传来,真是祸不单行。
那么,这三个人的遇难时间顺序到底如何排列呢?
“哟嚯嚯嚯哟嚯嚯嚯哟嚯嚯嚯哟嚯嚯嚯~”公路上,辉独自一人在车上哼起了歌,似乎有点难听啊。
辉今日接受朋友们的邀请,去某个盛名的火锅山庄吃饭,但是由于路上是没有任何站台的,所以只能驾车前去,辉为此也和朋友们借了俩车。
行驶到一半时,辉看到路边有个坐在手提箱上的男子低着头抽烟,头上戴着一顶奔尼帽,脸完全被阴影所掩盖住,只能看见一缕青烟从他下巴冒出。
辉见此以为是路边需要帮助的行人,便停下车询问,但那人似乎并不买帐,只是把头压得更低了。辉看着似乎不需要帮助便开着车走了。
“哟嚯嚯嚯哟嚯嚯嚯哟嚯嚯嚯哟嚯嚯嚯,将宾克斯的美酒,送到你身旁~”哼着歌,车子的油门似乎不受辉控制了,好像车就此熄火了。
辉下了车,车子的确熄火了。在这马路上行人又特别少,看来只能拦辆车了。辉这么想着便在马路边坐了下来。
不多时,一辆外表酷似出租车的小绿车从远处快速开过来,辉见状马上站到路中央拦车。
小绿车也很识相的停了下来,辉赶忙走向车子旁边,车门却自己打开了。
辉凑到车门旁边,驾驶位上的男子也戴着一顶奔尼帽,他低着头点着烟,沉吟道:“你这家伙太张扬了吧。”
又抬起头呼出一大口烟,正脸看着辉。
“你他妈谁啊?!”左眼处有一块刀疤,一个吊眼男看着辉。
“那个……”辉不好意思的扰扰头,“我的车子坏了,朋友们虽然马上就到了,但是我想在他发现车子坏掉之前先送到修理站去,能不能麻烦你载我一程呢?”
“老子哪有那个闲……”吊眼男正准备恶狠狠的离去,突然又想起了什么,再次偷瞄了一下辉。
“上车吧。”吊眼男低沉沉的说道。
“啊,那真的谢谢你了。”辉立马从吊眼男打开的车门上车坐在了副驾驶位。
“你这车从那个火锅山庄开来的吗?”辉摆弄了一下安全带问道。
“嗯?你怎么知道?”吊眼男把抽完的烟往车子前方一扔,辉看到除了刚扔的那颗眼之外还有别的几颗烟头,上面并没有灼烧样。
“因为这里有着一股麻辣锅的味道,好像好像,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吧。”辉扭过头看着车子后面放着的两个罐子说道。
“嗯,那可是我们火锅的精髓呢。”说着吊眼男又从没几颗烟的烟盒中抽出一根烟点上。
“是吗。”辉抬起了腿,一跃到车子后方打开了两罐油,“啊哈,这样子我以后就能自己做火锅了,不用跑那么远来火锅山庄吃了!”
“喂!你干什么?”吊眼男正准备发动车,因为辉跳到了后面而停了下来。
“嗯?怎么有一罐只剩下一半了。而且还有一点残渣,另一罐是全新的?”
“你不知道吗?正宗的火锅是用全新的油打底,然后再在火锅上浇上上次煮火锅打底用的油,这样一来火锅的色香味就全了一半了。”吊眼男又将眼抽完,弹到了车子前方,“这可不是什么秘密了,你看的那两罐油正是刚在火锅山庄用过的,正准备运给别人的油。”
“这样啊,我根本不知道呢。”辉微笑的回到了座位上。
“那我开车咯。”吊眼男正准备踩下油门,辉微微一笑一脚将吊眼男踢向车窗玻璃,起身便将吊眼男手反绑。
“虽然暂时不知道你们有什么勾当,不过看起来不是很好,先抓起来再说。”
那么,请问辉从哪里发现吊眼男的马脚的呢。
在美国,家庭宴会盛行。今晚,在史密斯家中举行的晚宴此时已进入高潮。在宾客当中,最受青睐的是青年影星麦克尔。他被女人们围在中间,神采飞扬,尽管平日有些酒量,但由于连连干杯,所以几杯威士忌下肚后也有了几分醉意。
主人史密斯厌恶地望着得意洋洋的麦克尔,用叉子叉上一个沾了调味汁的大虾走上前去。
“麦克尔,今晚你的领带真漂亮啊,又是哪个相好的送的礼物吧。”
他一边讥讽着,一边若无其事地晃动着手中的叉子,黑红的调味汁溅了麦克尔一领带,雪白的丝绸料上顿时污迹斑斑。
“哎呀,真对不起,对不起。”
“不,没什么,这种领带一条两条的算不了什么……”麦克尔毫不介意,取出手帕欲将上面的污迹擦掉。
这时,史密斯夫人走了过来。
“要是用手帕擦会留下痕迹的呀,洗脸间里有洗洁剂,我去给你洗洗。”
“不用了,夫人,没关系,我自己去洗,夫人还是应酬其他客人去吧。”
因有史密斯在场,麦克尔假装客气一番,然后迅速朝洗脸间走去。
洗洁剂就在洗脸间的架子上放着,他将液体倒在领带上擦拭污迹,擦掉后立即回到宴会席上,边喝着威士忌,边与人谈笑风声。
突然,他身子晃了一晃便倒下了,威士忌的杯子也从手中滑到地上摔碎了。
宴会厅里举座哗然。急救车立即赶来,将麦克尔送往医院,但为时已晚。死因诊断为酒精中毒死亡。
然而,只有一个人暗地里幸灾乐祸,他就是史密斯,就是他得知自己的妻子与麦克尔有私情,才以此进行报复的。
那么,他究竟用什么手段杀了麦克尔呢?
去年我姐跟我说他一个朋友,是的士司机,有一天遇到一件很怪的事,但是真事,我来考考大家
一个又冷有黑的深夜里,那个朋友刚拉完客,从郊外绕山道回城.地点:昆明金殿后山(两抢事件经常发生),所以司机到了深夜也经常开快车,
那天飘着冰冷的小雨,山到上没有路灯,所以司机打了很亮的车灯.
在行使过程中,一直没遇到任何一个打车人的,也没路人,甚至连擦身而过的路人都没有,由于的士司机经常被抢,所以他自然很害怕,想越快回家越好,总之开很快的车.
正在紧张时刻,这个司机朋友在雨蒙中看到一个全身穿灰白衣的女子,站在雨中,不太明显.
.向这个司机不停招手,这个司机朋友本想直接使过算了,那么危险万一被抢怎么办,后来由于良心过意不去,又想到她一个孤身女子,万一深夜遇到危险怎么办,打车也不容易打道,算了待她一程吧,如果顺路的话.于是这个司机朋友就调转车头,回去接那个女的.
司机问她:"你要去哪?回昆明(市区)么?"
那女的话不都,只说:"恩!
司机很急,"先上来再说吧."
很快司机再次开动车
...
过后,走了小一段,仍然还在山路上,司机觉得很气氛沉闷,就主动开口说话
:"你去哪啊?"
"具体位置?"
那女子还是不出声,司机觉得奇怪,因为车内很黑,司机就试图透过后视镜看那个女的,结果什么也没看到.
司机开始担心了,以为她躺下了,说:"你没事吧?"
问了好几遍,司机觉得好害怕,很心虚,到底怎么搞的,结果他最后还是坚持到进了市区,才把车子停下.急忙下车后,一拉后面的车门
"啊~~~~~~"
结果司机发现是空的!
他被吓到了,急忙打电话给他的朋友说他遇到鬼了!
后来他再次观察后车厢,发现一个手提袋.他不敢打开.
直到等他的朋友出来问,他说描述了事情经过.他朋友问,"手提袋都在啊!,她中途没下车吧?"
司机非常肯定的说:"路上一直很安静,我一直开车,她没说任何话,即便她跳车,我也能听到声音啊!!!!"
然后司机和他朋友决定一起把手提袋打开,结果他们发现里面有她的身份证还有其他的私人物品.
后来他们连夜就去报了案,希望能找到失主,结果警察查证后告诉那个司机朋友说
,身份证上的女子已经三天前被登记死亡(心脏病,有医院证明的)...
冯兵、陈亮、邓健平在大学里都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同住一个宿舍。班里要评优秀,三人都有机会。相对来说,冯兵呼声最高,陈亮有些嫉妒。
一次打篮球时,陈亮故意犯规,粗暴的撞到了冯兵,导致冯兵左手脱节,打上了石膏。虽然邓建平觉得陈亮的表现有点异常,但冯兵还是认为是一次合理的冲撞。
第二天晚上,宿舍里已经熄灯了。过了半个小时,大家都将入睡的时候,躺在上铺的陈亮突然惊叫起来,说他身上的一百块钱不见了,并且很肯定的说是在宿舍里丢的,还说那钱的一角染上了油垢。宿舍里有人提议挨个搜身,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当搜到冯兵的时候,在他右边的裤兜里搜到了一百块钱。那张钱与陈亮所描述的特征一样。舍友们都盯着看,希望他解释。但冯兵感到莫名其妙,怎么也想不出来这钱怎么会到自己身上。
这时,邓建平冷冷的说:“陈亮,你栽赃也在的太低蹩脚了吧?我敢保证,这钱不是冯兵偷得。”接着,邓建平说出自己的推理,大家听了都点头表示同意。邓建平是如何推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