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D、E5個人是非常好的朋友,他們分別是水果店老闆、理髮師、蔬菜店老闆、煙酒經銷商和中學教師,如果知道:
(1)煙酒經銷商不是D,也不是A。
(2)水果店老闆不是C,也不是D。
(3)C和E住在同一棟公寓,隔壁是中學教師的家。
A和C有空時,就和蔬菜店老闆、水果店老闆打牌。
C娶理髮師的女兒時,B是他們的媒人。
每隔幾天,D和E一定要到理髮店修臉。
中學教師一向自己刮鬍子,從來不到理髮店去。
甲從乙處借了一筆債,若無法償還,就得去坐牢。乙是放高利貸的人,他想娶甲的女兒為妻,但姑娘至死不從。乙對姑娘說了一個解決的辦法:「現在我從地上撿起來一塊白石子,一塊黑石子,然後裝進袋子你來摸。若為白石子,則你父親的債一筆勾銷;若為黑石子,你就得嫁給我。」說完他從地上撿起來了兩塊黑石子放進了口袋。然而,這個動作被姑娘看到了。
請問姑娘這個時候應該怎麼辦才能避免嫁給乙呢?
(PS:姑娘不會拒絕摸石子;姑娘不會揭穿他的詭計;姑娘不會隨便抓一塊黑石子只好無奈與其結婚;地上全是石子有黑有白)
馬田是一名黑社會分子,他現在正安排一條毒計,謀殺合伙人高洋。首先,他引誘高洋到郊外一間豪華的別墅中,然後,在他的啤酒中放了少量的安眠藥。飯後,高洋走入浴室中洗澡,由於剛才吞了一些安眠藥,所以他在浴缸中睡著了。馬田走入浴室,把高洋的頭按入浴缸中,高洋有一些醒覺,企圖反抗,但是,馬田用力把他按住,終於他溺死了。馬田把他的身體用水沖乾淨,然後替他穿上泳褲,再把他的屍體搬到泳池,丟入泳池之中,他又把浴室內所有的指紋抹掉,然後安然入睡。
翌日,他若無其事地報警稱高洋在游泳時遇溺斃命。可是,馬田的毒計並未得逞,警方根據法醫官的檢驗報告之後,立即指出馬田作假證供,把他拘捕。警方為什麼會知道高洋不是游泳溺死的呢?
2月21日早上,M警長來到命案現場。
現場如下:
1.屋子很整潔,並無打鬥痕迹。
2.客廳中央發現死者,被吊在一根粗麻繩子上,早已斷氣,腳下並無任何墊腳物(也沒有踩在其他地方跳上去的情況)。
3.茶几上放有兩杯紅酒,一杯快見底,另一杯只喝了一半(有杯痕)。在那快見底的杯子里發現了安眠藥的成分。
4.屋子很悶,空調溫度很高。(季節為秋天)
5.法醫鑒定死亡時間為超過3天。
死者身份:
N小姐,為一家上市公司的總經理。為人冷靜,並無自殺傾向。有一青梅竹馬的男朋友,在美國,常聯繫。
嫌疑人:
S先生。N小姐的男朋友,在美國工作,擁有一家C財團旗下的公司。C財團的董事長的女兒是S先生的妻子。
M警長對S先生的問話:
「據我所知,你是最近才從美國回來的。」
「是的。我是5天前才回來,我和N小姐是在一次酒會遇到的,有很多商界人士都參加了。之後,我們到了一家酒店,第二天早上我向她提出分手。」
「她接受了嗎?」
「當時沒有。她情緒很激動。她讓我2月18日晚上來找她。」
這個時候一小警員跑了進來,滿頭大汗。
M警長很奇怪,問他:「你幹什麼去了?」
他回答道:「電梯壞了,我從樓梯爬上15樓,怎麼不多汗。我拿來了電梯的錄像帶,根據錄像顯示,在近幾天里,只有2月18日晚8點左右,與死者有關係的人中,S先生來過,將近9點離去。」
「哦?請問,S先生你來死者家裡做了什麼?」
「我什麼也沒做。當時,N根本不在家。我按了一次門鈴后就等了很久。」
「為什麼這麼做?」
「因為N事先通知過我,說她可能會出門,所以如果按了一次沒人開,就說明她出去了,我打了她家裡沒人接,手機也關機了。所以我就一直等……」
另一警員前來,「警長,我問過死者的鄰居,其中以名說道,在2月18日晚,9點左右,她看到S先生很慌忙的離去了。還有我們查了下,所以與死者有親密聯繫的人當天都有不在場證明,除了S先生。」
「請你解釋下。S先生。」
「我……我接到妻子的電話,知道她突然來了,我怕她知道我與N得關係,所以……」
這時警長低頭略思一會,轉頭問法醫:「現在空調的溫度,與死者的死亡時間換算過來是多久。」「兩天左右。」「她的身上是否有大量汗漬?」……「是的。」
「看來。這件案子就是這樣……」M警長露出了勝利的微笑。
請推理出整個過程,還原現場。
5月8號 凌晨3:05, 第35號街的 街牌為85號的公寓樓著火。已經可以確定,不是場意外,而是有人縱火。可是千頭萬緒無從下手。不過幸好發現及時,沒有任何人員傷亡。天亮之後,警方接到了一封奇怪的匿名書信。 內容如下:
獻給愚蠢的警察們:
怎麼樣,今天凌晨的大火是否燃起了你們的精神和鬥志?那麼就請來抓我吧!我恨這個社會!我要報復!當然我會給你們足夠的提示信息,讓你們知道我的下一個目標。而那提示就在信的背面。如果你們破解了,我將在那個時間,那個地點,束手就擒!
信封的背面用鋼筆寫著「長亭外,古道邊」六個字,這時候警察們才注意到,這封信的信紙和提示的那六個字的字跡看起來已經非常的陳舊了。。。而信封上郵局的章是昨天蓋的,說明這封信是可信的。而無論如何細緻對這封信檢查,也沒有任何蛛絲馬跡,甚至信紙上無法檢測出任何一枚指紋。(唯一的提示,「長亭外」 是關於第一次 也就是 5月8號 案件的,而 「古道邊」則是下一個作案的目標與時間。但是,解開前三個字是之時,后三個字就迎刃而解)
朋友們,大家一起來幫幫這些警察吧!大家來推理看看,下個時間和地點在哪呢?
某一間初級中學里,物理老師劉韋被殺死在物理實驗室,他的上半身上有著幾支十字弩的弩箭所留下來的傷痕,兩支箭都被拔下,是一支正好射中胃臟,另一支在左側腰部。臨死前就趴在實驗室里第一排靠門邊不遠的位置旁的地板上,現場沒有第二者的痕迹。只見某一出地板面上的血字被歪歪曲曲地寫著:
6.626×10^-34J*s
k*Q/r^2
R1*R2/R1+R2
其現場被警戒線封鎖起來,警方找來四位嫌疑人,兩位老師及兩位學生。分別是葉林婷、胡邇瑞、龍國釗、利彥。但是根據四位嫌疑人口述中都有不在場證明。然而,站在案發現場的桌旁邊的利彥同學突然發現了血字上玄機,她思考一會。隨後她指著其中一位嫌疑人說:
「兇手就是你,你這老把戲到此為止了!」
根據利同學所說的推理,經警方細心調查,她說的沒錯。
請問兇手是誰?
在《格列佛遊記》中,小人國人給格列佛規定了下列食品供應定額:每日發給相當於小人國1728個臣民所需的食品和飲料。
"300名廚師為我準備食物,我住所的四周搭起了許多棚子,在那裡做飯。廚師和他們的家屬也住在那兒。到吃午飯的時候,我用手抓起20個傭人,放到餐桌上;另外約有100人在地上服務,他們有的供送食物,有的則用抬杠抬來一桶一桶的甜酒和其他飲料;站在餐桌上的人則需要隨時用繩索和滑車把這些東西提升上來"。
小人國的人們根據什麼給他定下這麼大的一份口糧呢?還有,服侍格列佛一個人就餐,為什麼要安排這麼多的傭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