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知:1.婷比濤文矮;2.沖比花重;3.波比傑輕;4.傑比軍高;5.浩比花高。
問題:
(1)如果花和傑一樣重,那麼下列哪一組判斷是錯誤的?
A.沖130斤,花125斤;
B.傑130斤,浩120斤;
C.波130斤,沖125斤;
D.濤文130斤,婷130斤;
E.軍130斤,婷130斤。
(2)如果軍比浩高,那麼:
A.傑比花矮;
B.傑比花高;
C.傑比波矮;
D.傑比波高;
E.沖比傑高。
(3)下列哪一條推論是對的:
A.花至少不比其中三人矮或輕;
B.傑至少比其中一人高和重;
C.如果再加入一個人--雲,她比浩高,比婷矮,那麼濤文比花高;
D.如果附加人員玲比軍高,那麼她也比傑高;
E.以上均為錯。
(4)下列哪一種條件可以保證婷與傑同樣高:
A.花和濤文一樣高;
B.軍和浩一樣高,花和濤文一樣高;
C.軍、浩、濤文和花幾乎一樣高;
D.花身高163cm,濤文身高163cm,軍身高也是163cm;
E.以上沒有一條是對的。
某中學外是某職中。在某個炎熱的夏天,這時,已是某中學期考開始后第一天(這時學校都不怎麼嚴),某A與某B還有某C還有某D還有某E無聊沒事做、、、、、半夜跑出去熬夜上網、、、非常順利、、、他們成功出了該中學、、、然後在成功爬出該職中、、、但回來的時候發生了一件奇怪的事、、、
他們開始回來的時候已經是四點多、、、但路程大約一小時多、、、經過職中門口時 (他們不會從職中大門進去,因為不允許、、、所以會爬牆)看到有一個大約十八九歲的人(稱為F,衣著是:穿著非常乾淨且新的橙色汽修制服、手裡挎著一普通的手提式背包、、、身高約1米七五左右)在職中門口跟職中門衛談話、、、內容大概是、、、請求門衛放他進去、、、、目的不知、、、他們並沒有留意、、繼續往某牆走、、、、但E注意到他們了、、、、並跟了上來、、、
到半路、、、、ABCDE也留意到F了、、、、A問:「你跟著我們幹什麼、、」F回答:「我跟家裡人鬧翻了、、無家可歸、、想進去裡邊住一陣子、、、、、」善良的B說:「你跟著我們也沒用啊、、、、況且你能在裡邊住多久、、、、」「能住多久就住多久吧、、、、唉~~」F回答、、、ABCDE也無可奈何、、就這樣帶著F進去了、、、、
到了某牆、、、首先善良的B給F做了一個例子、、、、然後第二個就是F了、、、、、這時候他們注意到一件事情、、、、F在爬牆時全身都在顫抖、、、、、爬上了牆、、、要跳下去的時候、、、、F抖得更是厲害、、、久久沒有跳下、、、、B問:「怎麼不敢跳、、、」 F回答:「腳會不會骨折、、、、我怕腿受傷了、、、」但在眾人催促下、、、F還是跳了下去、、、
然後在通往某中學某牆的路上、、、也發生了奇怪的事、、、F終於打開了那個背包、、、只見裡邊是一排排牛奶、、、然後他拿出一瓶牛奶、、、問:「你們喝牛奶嗎?、、、、、、」當然沒喝、、、、誰都沒喝、、、、、包括F、、、他又把牛奶收回包里了、、、、、、然後他很熟似得與ab勾肩搭背、、、、、說:「走吧、、、還有一道牆」、、、、翻牆的時候F又像剛才一樣、、、、、、、
終於翻到了學校的大操場、、、、A讓F在大操場呆著、、、但是F又跟了上來、、、
這時忍耐已久的CD爆發了、、、、、、他們直接拉F的衣領、、、但這時ABE上來把他們拉開了、、、、到了飯堂對出時、、、、ABCDE已經感覺不對勁了、、、、他們商量好數一二三立刻分開逃跑、、、、計劃成功、、、、AE跑去了飯堂、、、、B一個人翻進了宿舍、、、CD跑去了某初一七班教室、、、、玩手機、、、但是F立刻到了飯堂、、、但是沒上去、、、這時候門衛過來了、、、但是沒有看到、、、F立刻躲到女廁所去、、、、、門衛走後、、、、AE立刻翻回了宿舍、、、這時已是五點多了、、、、、
到了六點多時、、、天已經亮了、、、AE還在初一七玩手機、、、、、、忽然聽到腳步聲、、、AE立刻躲起來、、、原來是F、、、F往裡邊看了看、、、嘴角揚起、、、、然後就走開了、、、AE等他完全走開時也渾水摸魚回到了宿舍、、、、
整件事結束了、、、、、問題是:能從事件中分析出F是個怎麼樣的人、、、
一位社會學家對兩組青少年作了研究。第一組成員每周看暴力內容的影視的時平均不少於10小時;第二組則不多於2小時。結果發現第一組成員中舉止粗魯者所佔比例要遠高於第二組。因此,此項研究認為,多看暴力內容的影視容易導致青年舉止粗魯。
以下哪項如果為真,將對上述研究的結論提出質疑?
A.第一組中有的成員的行為並不粗魯。
B.第二組中有的成員的行為比第一組有的成員粗魯。
C.第一組成員中很多成員的粗魯舉止是從小養成的,這使他們特別愛看暴力影視。
D.第二組中有的成員文明行為是父母從小教育的結果,這使得他們能抵制暴力影視的不良影響。
冬天的夜裡寒風呼嘯。小王接到一位老人報警,說他家裡進來一個強盜,把他家祖傳的鄭板橋真跡搶走了。為了讓小王馬上來到家裡,老人派侄子李磊去接他。半小時后小王和李磊來到老人家裡,一進屋小王感覺屋裡好冷。
李磊對小王說:「你先在客廳等一下,我去卧室叫叔叔。」
小王剛要坐在沙發上就聽李磊喊道:「王警官你快來,我叔叔被人殺死了。」
小王馬上來到老人卧室。老人身上沒有任何外傷,身子是熱的,衣服上也是熱的。這說明是剛剛死去。小王問李磊:「你叔叔一直一個人居住嗎?」
李磊回答:「是的,叔叔的兒子在國外,老伴也早就死了。」
小王對死者房間進行搜查,在床底下發現了一個電熱毯。
李磊看見了立即說道:「那是叔叔為我準備的,但我沒有用就一直放在床底下。」
「是這樣嗎?」小王用質疑的眼神看著李磊,然後和說道,「你還是和我回警局接受調查吧!」
請推理:小王懷疑李磊的原因是什麼呢?
周日,H市,麗景苑小區。雖然這片公寓房建築年代久遠,但地段相當不錯,一貫是清幽僻靜的所在。只是,這個中午好像有些不太正常。
快到中午12點的時候,先是120急救車呼嘯而至停在3單元樓下,圍觀群眾正議論紛紛,半小時后,再是110警車呼嘯而至停在3單元樓下,又過了一會兒,樓里抬出一擔架,白布下頭的好像是個年輕姑娘。路人互相眼神示意,知道准沒好事,紛紛作鳥獸散。
「初步認為死因是食物中毒,具體毒物等待法醫檢驗。死者名叫周梅,今年20歲,是這家人的保姆,老家在本市郊區的A鄉。這家主人是一個叫李子明的老大爺。李子明有倆兒子卻獨自住在這個小公寓里,周梅每天來幫做家務。」小警員捧著記錄本,一板一眼的彙報。邊彙報邊在心裡嘀咕,怎麼食物中毒也要110出警了?
「家務具體都負責啥?」警察隊探長葉安提問。
「洗衣做飯收拾屋子,都是她干。李子明的一日三餐基本都由周梅來負責。」
葉安望望坐在裡屋的李子明,老人吃了這頓午飯也覺得不舒服,醫生檢查過,無大礙,但還沒從驚嚇中緩過來。葉安決定還是問兩句。
「大爺,您中午就吃的這些?飯菜都是周梅做的嗎?」葉安指著餐桌。桌上兩菜一湯很簡單,蘑菇肉片,番茄炒蛋,絲瓜湯。
李子明點頭,神情木然。
「120和110都是您打的?」好像是句廢話。
「是我。正吃著飯,小周突然不舒服,我看她難受的厲害就打了120。沒想到就幾分鐘的工夫她身子都涼了,我又打給你們。」
這時候法醫來電話了,檢查結果,蕈毒素中毒死亡。通俗的講,就是吃了有毒的蘑菇。
「領導,咱能撤了吧,明擺著是食物中毒啊。」小警員指指桌上的蘑菇炒肉,合上記錄本。
「等會,別急著撤,把這些菜都給我帶回去檢驗。」
從檢驗結果來看,還真是需要警方繼續介入。蘑菇肉片裡面確實檢出微量的毒素,然而番茄炒蛋里也有毒素檢出,且含量更大。湯裡面倒是沒什麼。因此,警方以投毒立案(未對相關人員透露已立案的情況)。根據以前掌握的線索,確實有人將毒蘑菇的提取物做成藥劑在黑市上出賣。
廚房被徹徹底底的搜了一遍。番茄和肉是今天剛買的,番茄還剩了好多,據李子明說因為他喜歡吃,所以周梅每次都會買很多。李子明家的廚房裝備相當齊全,微波爐烤箱麵包機,蛋糕模子打蛋器,李子明說主要是大兒子一家同住的時候買的,他才懶得用,不過小周倒是對這些玩意很有興趣。遺憾的是,由於死者在做好午飯之後就非常勤快的把所使用的鍋碗瓢盆全洗的一乾二淨,警方喪失了不少信息。
周梅到H市打工,社會關係很簡單,第一份工作也是唯一一份工作就是在李子明家裡當保姆,已經做了兩年年。她白天在李家工作,晚上回群租房睡覺,兩點一線十分規律。群租房同屋的人反映,兩個月前她經人介紹開始談戀愛了,男朋友名叫王勇,似乎還是個公務員。案發前兩天,周梅回了趟在A鄉的老家,其間出去采蘑菇玩,翌日帶回來,再翌日做成了蘑菇肉片。這一點得到了周梅家人和李子明的雙重證實。
警方去找王勇的當兒,問話從李子明開始。
李子明的供述:「我家一直都是小周做飯,她會買早點的時候順便買好當天要吃的菜,這樣新鮮。小周燒好菜,11點半吃午飯,我一直是這個時間吃午飯。兩個菜我都吃了一點。吃飯當然沒人看見了,家裡就兩個人。今天上午兒子媳婦都來過,午飯的時候就沒旁人在了。小周是個實心眼的好孩子,幹活從來不偷懶。我這個人嘴很刁,她做的飯菜都還合我口味。平時也就只有她能陪我說說話。老伴走了好幾年,我的身體也不好,兩個兒子來看我的次數,加起來用兩隻手就數的清。不瞞你們,去年我查出來血管瘤,說不定什麼時候就過去了……還不就是拖唄,也沒什麼太大意思,等實在不行了再住醫院吧。前一陣子我立了遺囑,還做了公證,這個公寓等我不在了就送給小周。我那倆兒子?他們也不差錢。遺囑這事我還沒跟他們說呢。不過看那樣,估計聽到啥風聲了吧,最近這段時間明顯往我這跑的勤了。沒想到能出這種事啊……」
李大爺做完筆錄,去核實遺囑的**跟周梅男朋友王勇前後腳也進來了。遺囑內容得到核實,當時也確實是老人親自去的公證處。至於王勇,他想說不認識李子明都沒轍,李子明的遺囑公證上清楚的寫著:公證員,王勇。他正是本市公證處的公證員。
王勇的供述:「這真不違反規定,我做這公證是三個多月前的事了,那時候我還不認識小梅呢。我們是老鄉,朋友介紹認識的……遺囑內容我確實知道,但我也根本沒往心裡去啊。開始跟小梅談戀愛的時候我也不知道她就在李子明家當保姆。我們都快一個禮拜沒見面了,她白天都在忙,沒時間。」王勇的同事和合租室友證明,案發前兩天,王勇除了去上班就是呆在家裡打遊戲。
接下來該去找找李子明的家屬。他的孫子輩都在外地讀書。長子李建功現年50歲,本市工商局一個小小頭目。他太太楊麗是公司財務。
李建功的供述:「遺囑這事?嘿嘿,說實話,我還真知道。我有我的渠道嘛……正巧我一朋友看到我爸跑公證處去了,我又托我一朋友打聽。這年頭只要找對人,啥事都能打聽到。這事我是無所謂,我自己有房子有車啥都有,小周要真能一直照顧好我爸,這小公寓給她就給她唄。昨天一整天我跟我一朋友在城外的農家樂釣魚,他送我一瓶人蔘酒,我今天早上給他捎來。人家說是大補的。到這的時間?9點半,我看到鍾了。東西放下我就走了,我一朋友等我打牌呢。」
楊麗的供述:「遺囑,我老公跟我說了。我還想來問問爸,老公不讓。說到底這還是他家的事情,他都說不要了,我能說啥?早上我來過,昨天中午我逛街,經過這兒的時候突然下雨了,正好碰到小周從她老家回來,我就跟她借了把傘。今早我去公司加班,順便來還給她。我到這的時間應該是8點半,正好是他們的早飯時間。」
李子明的次子李建業,45歲,本市人民醫院外科醫生。他的太太趙曉芬是同一家醫院的護士。
李建業的供述:「我爸還有遺囑?我不知道。他的病我當然知道了,是我找的人帶他去看的。我跟他說了,住到醫院裡,我能照應,他嫌醫院太悶,不肯,也就由他了,老人嘛。我是真的沒空,一台手術站下來,幾個小時十幾個小時都有,閑了我就想睡覺。昨天我在醫院值班,這幾天都忙的要死。今天好不容易逮半天休息,早上來問老爺子去不去檢查一下,老爺子說等吃了午飯再去,結果就成這樣了。我9點才起床,出門有點晚了,是11點鐘左右到的。我當然沒在這吃午飯,我愛人下夜班,到家就睡覺了,我得回去做飯啊。」
趙曉芬的供述:「遺囑我沒聽說過。有這事?……爸的脾氣是怪了點。我們沒時間常去看他,但是該盡孝心的地方我們也做到了不是?看病跑前跑后也就不說了,我下夜班路過也時常上來看看,幫帶個早點什麼的。這兩天我沒來過……哦,今早下夜班我過來給爸送葯來著,他不願意住院,在家裡也要吃點葯鞏固一下。是降膽固醇的葯,他膽固醇偏高,好幾年了。8點鐘交班,路上有點堵,到這裡已經是9點了。」
握著一卷筆錄,對於中間提到的各個時間點,警方又跟李子明核對了一遍,答案是供述基本準確。調查相關的時間證人,也證明四人的供述基本屬實。
「你們對這個案子怎麼看?其實只要去黑市上查,那種蕈毒素藥劑最近有沒有人買,流向何處,一點點查肯定是能查到的,就是時間長了點。」葉安問手下的警員。
「那我們這就行動?」小警員把記錄本揣包里,準備往外跑。
「別急,我已經有一個嫌疑人了,你們從這條線下手,應該可以節省不少時間。」
(1)嫌疑人是誰?(←只回答此題)推理過程?
(2)投毒的目的是什麼?投毒是如何進行的?
答案言之有理亦可。
某星期天早晨,G 湖水面上飄浮著一具垂釣者的屍體。看上去象是乘租用的小船垂釣時船翻溺水而死的。死亡時間是星期六下午 5 點鐘左右。
起初這起死亡事件被認為是單純的意外事故,但經團偵探調查后認定是他殺案。而兇手竟是死者一個在某大學附屬醫院任藥劑師的朋友,因為他欠死者一大筆債。
可是,罪犯有不在現場的證明。星期六他租用另一條小船在 G 湖和被害人一起釣魚, 下午 3 點鐘左右與被害人分手,一個人乘坐G車站 15點40分 發的電車回到K市自己的家裡。列車到達K市車站是 18點30分。這期間罪犯一直坐在列車上,並有列車員的確切證詞。但團偵探仍然揭穿了他巧妙作案的手段。
那麼,罪犯用了什麼手段使被害人溺水而死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