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時間上學!」新學期開始了,小明跟媽媽說道,「我一天睡眠 8 小時,以每天為 24 小時計,一年中的睡眠時間加起來大約 122 天。星期六和星期天不上課,一年總共是 104 天。我們有 60 天的暑假。我每天吃飯要花 3 小時——一年就要 45 天以上。我每天至少還得有2小時的娛樂活動——一年就要超過 30 天。」小明邊說邊匆匆寫下這些數字,然後他把所有的天數加起來。結果是 361 天。
睡眠(一天8小時) 122
星期六和星期天 104
暑假 60
用膳(一天3小時) 45
娛樂(一天2小時)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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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和 361天
「你瞧,」小明接著說,「剩下給我病卧在床的只有 4 天,我還沒有把每年 7 天的學校假期考慮在內呢!「媽媽搔搔頭。「這裡有差錯,」媽媽咕噥道。但是,她左思右想,也未能發現小明的數據有何不準確之處。你能解釋錯誤何在嗎?
一個小夥子來到一個著名殺手的家,要拜殺手為師,殺手說:「好吧,今晚就讓你試試身手,你知道電視播音員段民嗎?你把那個傢伙幹掉,還要看起來是事故死亡。」殺手把段民的照片遞給他,「他的住所寫在照片背後,今晚是應該在家的。」「沒問題,能把槍借我用用嗎?」「事故死亡是用不著槍的。」「只是用來嚇唬人的。」「那好吧。」小夥子接過手槍興緻勃勃地走了。
幾小時后,小夥子若無其事地回來了,「沒出什麼紕漏吧?」「沒問題,滴水不漏。」小夥子滿不在乎地答道。可是,一看翌日的報紙,殺手的肺都要氣炸了,段民的死亡報道是出來了,可警察已斷定為他殺而開始立案偵查了,正在這時,小夥子來了。
「混蛋,你看看這篇報道,你究竟出了什麼紕漏?」「沒有什麼漏洞呀,一到公寓,正好那個人醉醺醺地回來了,我就用手槍柄照他頭部給了一下,他當場就昏過去了。然後我把他放到車上,從港口的懸崖山連車推到海里,因為那個地方被稱做死亡崖,汽車翻落事故多著呢。」「用的是誰的車?」「是偷的車,要是喝得酩酊大醉,偷了車兜風時,從那個懸崖上翻下去,是沒人會懷疑的,也沒有目擊者。」「是讓他坐在駕駛席上嗎?」「那是當然的嘍,這點初淺的常識我還是懂的,而且我還有一手兒,擊頭時也不會傷著他,總之,死因毫無疑問是溺死。」
要是光聽小夥子的話,似乎看不出哪兒有什麼破綻,可是,殺手大怒,趕走了小夥子。你知道小夥子出了什麼錯?警方知道嗎?
已經很晚了,刑警隊長Sroan還在辦公室里。有人給 他拍來一封電報,電文如下:"銀星珠寶店的鑽石項鏈被盜——友"。Sroan看完電報,馬上驅車趕到銀星珠寶店。在珠寶櫃的旁邊站著兩個人:一個是衣著講究的少女,另一個是穿著禮服的保管員。下面是他們的對話:
"我是公安局的。"Sroan說,"剛才接到通知,說店裡的鑽石項鏈被盜,顯然我是來晚了。你是營業員嗎?"他問那女人。
"是的。"她回答,"幾分鐘前,老闆來找我,說那條鑽石項鏈被盜。"
"你對這一切的看法呢?"趙強又問那個女營業員。
"我想,是偷項鏈的人自己給你拍的電報,可能他故意要把水攪渾。據我所知,刑事案件里這種賊喊捉賊的事還是屢見不鮮的。"
"你說得對,不過情況已經擺在這裡了,偷項鏈的就是你。"
Sroan的根據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