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根据作者真实经历改编,如有雷同,纯属意外)
我是官人,今天一大早起来看报纸,一则新闻引人注目:我们这里出现了一个杀人狂,凶手经常无固定目标杀人。我看了挺害怕,不过来到公司了,我的恐惧感就消了。因为我们公司来了一位新员工,名叫青衣。
青衣看起来只有18岁,长得也挺漂亮。就是外表文文静静的不太爱说话。
终于熬到了吃饭时间,大家破例一起吃。
“青衣,你好像是从外地来的啊,你们那边怎么样啊?”蜀黍问青衣。
“挺好的,有很多樱花,很漂亮。”青衣羞涩一笑。
“樱花?很好看吗?我从来没看过。”泼皮叔说道。
“很漂亮,不过只看一朵没什么看头,满树的樱花云蒸霞蔚的更好看,还有樱花雨,最漂亮了。”
独叔他们也都聚精会神地听着,号称全公司最黑的松叔还不时问些问题。
第二天,泼皮叔没来上班,老A说要扣他的工资,无缘无故旷工。
第三天,蜀黍没来上班,也没请假。泼皮叔也没有来。
第四天,独叔没来上班。泼皮叔和蜀黍也没有来。
第五天,松叔正在工作时被老A叫了出去,之后两人都没有回来。泼皮叔、蜀黍和独叔都没回来。
第六天。。。
不来上班的员工越来越多了,老A都走了,我们还干什么?但我还是继续来,青衣也一直来。
“青衣,你什么时候带我去你们那里看看,我也想知道真的樱花到底是什么样的。”
“不用那么远,这里就有啊!”青衣笑道。
“这里有?别逗了?”
“是呀,这里有,不信,我带你去看看吧。现在几乎全开了。”
我一开始有些不太相信,但随即一阵恐惧涌上心头。
“我要去厕所,改天吧。”我赶紧跑了。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要跑?
有两位女士在一条街上吵了起来,警察看到后就问她们怎么回事。经过了解后知道:她们都在逛街,走路时互相撞到了对方。她们摔倒后爬起来时地上有一个标了商标的盒子,一看就知道里面装了一枚价格不菲的戒指。而双方都说是自己的。
A女士说:“这戒指是今天我逛街的时候买的。发生这事的一个小时之前,我进了一家美甲店出示了VIP会员就做了指甲。这戒指是我当游泳教练辛苦赚钱才买到的,像我这种还算挺有钱的人怎么会做出抢别人东西的事。
B女士说:”我前面一直在逛街,看看有什么好看的衣服和首饰。不过逛的太多了,都不记得有逛了哪些店。这戒指是我今天买的,我是个模特,这戒指是我辛苦工作买的,别信她的话,我怎么会去抢别人的东西,做这种不道德的事。
警察听完后指着其中一位女士说:你在说谎,我想你就是小偷!
请问警察指的是谁?(答案用字母表示)
【O省迷案 86】——协助自杀?
在S市坑坑坑路和嗒嗒路的交界口,有一家杂货铺。这天老板沈南启报警称自己要自首,因为自己刚刚把妻子在浴缸中杀害。根据沈老板的供述,妻子薛秀因为精神压力大,多次想自杀。案发前她又一次想不开,写下遗书,又在店里大吵大闹,并要求沈南启帮她自尽。沈南启百般劝阻未果,只好把她按在浴缸里。
在案发现场,确实有死者亲笔遗书,说自己工作压力太大,而且很多顾客进店只看不买。浴室内确实也是案发现场,地上有许多飞溅的水迹。通过走访调查,警方核实沈南启和薛秀关系长期不和,薛秀经常无端怀疑沈南启有外遇而争吵,案发前晚薛秀在店内打骂吵闹动静极大,且骂得很难听。
很快,警方以帮助自杀把案件移交检察院,S市中院以故意杀人判处沈南启有期徒刑十五年。然而,审判后S市检察院发现了一个疑点,由O省检察院提出抗诉。2009年,O省高院采纳了抗诉意见,认为被告人帮助自杀情节不成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问:下列哪一个证据让检察院作出抗诉的决定?
在美国的一艘游轮上,发生了一起枪杀案。当人们听见一声枪响赶到豪华套房的时候,里面的住客已经倒在血泊里断气了。
受害人是地产商人杰夫·斯沃德,34岁。看起来凶手对他有深仇大恨而且枪法了得,对着他的胸部连射四发子弹全部命中。一把.38口径的短管左轮手枪掉在受害人的手边,里面击发了一颗子弹。
船医根据伤口推断凶手是用的是一把装有开花弹的.45口径手枪,死亡时间就是枪响的时间,初步鉴定现场只有死者的血液。果然被船员在这层楼的垃圾桶里发现了这样一把紧凑型的自动手枪和大号雨衣。
没有救生艇被放走,凶手可以肯定还在船上,受害人个性不是很好,不论是在事业还是感情上都不是个负责的好人,所以锁定船上的嫌疑人如下:
第一个人是建筑工程设计师约翰·克莱斯顿,他和受害人虽有合作,但理论不合已久。而且约翰对死者为了省钱打算在安全工程上偷工减料极度不满。
第二个人是女舞蹈家罗斯·格林,罗斯是个励志性人物,虽然被车祸夺走一条腿,但她依旧苦练舞蹈,成了登上世界级舞台的的顶级残疾舞者。然而杰夫却毫不客气的侮辱她的断腿,尽管她已经装上了一副没有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的假肢。
第三个人是西斯·斯沃德,死者的弟弟,但和死者关系极差,从小就是被比下去的对象。而且最近兄弟俩在争父亲留下的遗产。
船到岸后警方对现场进行了进一步勘察,发现现场只有死者的血液,没有留下任何凶手的生物建材或衣服纤维。三位嫌疑人没有人身上有硝烟反应。谁是凶手的可能性最大?
我乃“七星手”施林,受委托暗杀崆峒派司马空。得知其在某山庄出席一场不知何人的收徒仪式,仪式总共进行三天。于是我在仪式第二天伪装成捧场来宾混入山庄,发现此庄只有一门能够出入。我打听到司马空会在第四日早上离开,于是我待到第三日晚,宾客大多离去后,我施展轻功翻窗潜入司马空卧房,乘其不备,一掌击其前胸。本想一击毙命,没想到司马空内功深湛,一声惨叫后竟然未死。我凭身法绕其身后,心急之下,运起全部功力施展毕生绝学“七星掌”尽全力对其后脑重击,结果因出掌过重导致击在其后脑时发出了砰的一声,司马空当场身亡。周围住客并非聋子,自然被惊动了,于是我赶忙从天井逃出房间,此时我隐约看到有身影在窗口一晃而过,遂知方才有人目击。为了灭口,我趁大家都去司马空卧房之时,运轻功马不停蹄冲到山庄前门破坏唯一出庄之路。然后又装作无事人心平气和的回到卧房前,与大家一起发现了尸首。不久后,庄中众人聚齐,大家纷纷猜测凶手身份,而我料到目击者此时已发现无法出庄又忌惮我的武功所以不敢当众揭发我,于是我趁此时主动找人聊天试探目击者身份,好暗中灭口。以下四人身形最像目击者。
甲:“卧房门从内部锁紧,凶手应该是从窗口潜入,行凶后又从窗口逃出。”
乙:“尸身重伤共有两处,并未见血,可见凶手未使武器。能致如此重伤,非拳掌所能及,凶手应是一名腿法高手。”
丙:“根据死者与室内情况,凶手必是先击前胸,发出砰的一声,然后又击后脑,致使死者惨叫。”
丁:“此室留有天井,凶手为防人发现,或是从天井逃出,窗户又是开的,所以进屋是走的窗户。”
请问:谁是目击者?
我国某市举办一场国际学术会议,各国学者前来参加。结果某天公安局接到报案,一位意大利学者死于宾馆的房间内。经过警方现场勘查,系他杀。并且房间内没有盗窃痕迹,另外由于这位学者第一次来中国,在中国的人际关系比较简单,接触过的人主要就是参会的各国学者。经过警方调查,找到了以下四位嫌疑人,主要是这几位和死者都有学术纷争,且没有不在场证明:
1.住在400房间的俄罗斯学者Александр。
2.住在415房间的美国学者Nick。
3.住在502房间的德国学者Verena。
4.住在333房间的英国学者Phil。
另外死者死时,手里紧紧抓着一个CD光盘,警察认定为死亡讯息,那么请问:根据死亡讯息,以上四位哪位嫌疑最大?
A是某国一位顶尖的导弹专家,该国导弹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由于国家对他保护不力,他被绑架了,还被迷晕偷运到了国外。不知过了多久A醒了过来,此时他在一间舒适的屋子里,但是失去了自由,房间门口有看守,他不能出去。这个房间没有窗户,他无法看到外面情况。但是他被告知可以提出任何需求,只要在合理范围内,都会尽量被满足。
他问一个看守:“这是在哪?”对方用A的母语说暂时不能告诉他,因为上面还没决定下一步要怎么办。这时A想了想,便要了几样东西,然后一个看守就出去买了,很快就买了回来:
1.世界地图:出版商之类的信息被破坏掉了。
2.意大利面:很正宗,但食物包装上的餐馆信息等被抹去了。
3.一套睡衣:普通的丝绸睡衣,但商标和制造商等名称也被隐去了。
4.一个水杯:普通的马克杯,写着Made in China。但经销商等信息也没有。
A又看了看地图,上面都是英文,虽然看不出来是哪国的英语,但他此刻应该是在讲英语的国家。他又想了想最近曾和他联系,试图收买他的只有3个英语国家:英国,澳大利亚和印度。
最后他又看了看买回来的一样东西,A确定了目前他在英国。
请问:A到底通过哪一样东西确认了他在英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