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京城來福客棧發生了一件慘案,只見不大的房間里,到處沾滿了猩紅的血。而在房間的正中,竟陳放著一具血肉模糊的屍體!死者的眼睛被剜去了,臉上便只剩下兩個血窟窿。頭髮侵染著血,披散著灑了一地,身上傷口無數,而一雙腳,竟然也被兇手齊齊的砍了下來,被隨便的扔到了一旁!
經仵作檢驗,死者女性,四十歲左右。身上傷口共三十六處,刀刀入骨,而除了被剜掉雙眼,砍斷雙腳外,舌頭也被割了,可以確定是客棧老闆娘陳氏沒錯!並且,死者身上雖然有三十六處傷口,但卻沒有一處是致命傷,所以,死者的真正死因,是流血過多而亡!而且可以推算出從陳氏被抓,到她真正死亡的那一刻,至少用了一個時辰,也就是說,陳氏被活活虐待了至少一個時辰!
經過一番調查,官府鎖定了以下幾名嫌犯:
店小二王某,曾因死者經常對其打罵而懷恨在心,事發前一晚因打破店內的一壇酒被死者打罵,額頭處腫脹,臉上有擦傷,背部也有輕微損傷。對此王某表示是因為不小心磕碰所致。
外來旅客肖某,言辭極為囂張,事發前一天因死者無意間踩到他的腳並口出穢語,扇了死者一巴掌,雖然死者道歉,卻要求死者將鞋舔乾淨,但被剛巧查案路過的京兆府尹出手制止,手腕處有抓傷。
天源客棧的老闆孫氏,打扮妖艷,兩家生意上有競爭,與陳氏平日里素來不合,死者生前經常謾罵侮辱孫氏,出事前兩天與孫氏發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腿部有淤青。
死者丈夫李某,嗜賭,與死者感情不和,經常打罵死者。
那麼,誰最有可能是兇手呢?
星期一,一名攝影愛好者被發現一刀捅死在圖書室里,據悉死者身亡前剛剛獲得普利策攝影獎,真是天妒英才。死者被發現時已經死了將近兩個小時,但奇怪的是,死者明明是被刀子捅死的,地板上任何一個地方卻找不到一點血跡!法醫發現死者的身體被人移動過,但是工作人員卻說當天被沒有發現當天有人帶著能裝一具屍體的容器出現過,而且那裡是一個死角,沒有窗戶,沒有任何通道,那裡放著大部分都是有關攝影的書籍,平常只有攝影愛好者才會呆在那個角落看書。那天剛好攝像頭壞了,沒有拍到進入那個死角的人員,不過還好,那天的客人並不多,而且大部分都是常客,所以工作人員記得那天事件發生時的客人,除了死者還有4人。
A是一個大學生,是死者的鄰居,據說他們的關係很好,經常和死者一起去打籃球,
B是一名攝影發燒友,但他說他完全不認識死者
C是一名記者,他曾發布過死者拍攝的風景照片,還得了獎
D是一個經常到書店打發時間的客人,每天的那個時候他都會在書店消磨時間。
正當警察準備取證離開的時候,書店的工作人員突然大叫一聲:「不對啊!」
請問書店是第一案發現場嗎?
工作人員發現了什麼?
兇手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