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6點接到某匿名來電報案,某小區某號別墅發生了一起命案,經警方鑒定,死者小白,是某公司服裝總設計師。死亡時間為昨天晚上9:00到10:00左右。
死者身上共有兩處傷,生前頭部被鈍器重擊<兇器 自家球棒> 而 胸口傷為致命傷<被水果刀刺入>。以下是警方調查發現的線索和證據。
<時間較晚,沒有目擊者>根據周圍唯一的某個不易發現的隱秘探頭的資料來看,死者是當晚8:30回到家中的 , 而後9點到10點間有3人到過死者家裡,9:05 一神秘女子,身份不明。十五分鐘后慌張的衝出別墅離開了。 9:30 死者弟弟<一賭徒,但哥兩關係還不錯,> 5分鐘后離開,沒有異常 9:45 死者同事 <普通設計師>,4分鐘后離開 沒有異常。之後沒任何人進去過了 從女子出來後門就一直是敞著的,角度關係,看不到裡面。
線索, 《死者胸口的水果刀一把<沒有指紋> 掉落地上的球棒一支<球棒上有陌生指紋> 死者正前方處手機一部,手機電池散落一旁, 手機發件箱內有案發當晚8點50發給其弟弟的一道信息內容是讓弟弟馬上來他家有事 衛生間水龍頭把手上有死者血跡但沒指紋,衛生間地上有服裝設計圖一張 保險箱開著,鑰匙<只有死者指紋>還插在上面,保險箱里是空的 茶几上有杯具兩副<都是死者指紋> 裡面門把手上有與球棒上一樣的指紋 》
當純白之鯨所游弋的湛藍大洋被鮮血染紅,深海巨龍憤怒的咆哮開始之際。
旋轉的雙刃所舞動出的魔鬼之杯,將目睹最凄慘的愛情雙蝶展翅飛舞。
-K.
請問,何時何地將要發生什麼?
【私家偵探安室的冒險Ⅲ——騙子山姆】
「噓,故事要開始了喲……」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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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沉沉的天,一個豪華的舞台。一大群人正圍在一起,聽著探險家山姆正在講述自己奇異的冒險,雖然有些誇張,但是卻也找不出破綻來。
山姆:「當時是一個陽光明媚的天氣。我在營地里整理裝備。大約三十分鐘后,我獨自背上探險裝備,獨自去探索神秘的恐龍化石。不知過了多少時間之後,我終於到達了大裂谷。說干就干,我拿出工具,叮叮啷啷地幹了起來。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終於,在歷經千辛萬苦之後。我終於挖掘出了兩尊恐龍化石。根據我多年經驗,一隻是兇猛的食肉恐龍——南方巨獸龍。另一隻則是溫順的食草恐龍——雷龍。我發現,雷龍的脖子上出現了樹葉般的牙印。我當時就推斷出,一定是那隻南方巨獸龍在捕獵雷龍,剛咬到了雷龍的脖子,結果卻遭遇突發事件,雙雙殞命。還有,我還在南方巨獸龍的皮膚上,我發現了鋸齒般的牙印。當時我猜想,一定是雷龍反抗,咬傷了南方巨獸龍。其實我原本就有機會獨佔這兩尊化石。但是我並沒有這麼做,而是把交給了國家。」
故事剛說完,圍觀的人們不由自主地發出了驚嘆聲與讚歎聲。然而,就在人們還崇拜山姆的偉大事迹的時候。人群中的安室卻說:「山姆先生,我不想拆穿你。可是你的故事的破綻也太明顯了……」說著,安室便說出了山姆先生故事中的破綻。圍觀的人聽后,原先崇拜的目光一下子轉變成鄙夷的目光。山姆先生從混亂中悻悻地逃走了。(未完待續)
Q:你知道安室口中山姆先生故事的破綻指的是什麼嗎?
天升,一個有名的大偵探,有一天,周警官找上門來,拉著他去了一個餐廳。
餐廳中,一群警察在拍著照片,餐桌下,一個中年男子雙手捏住自己的脖子,嘴角還流著白沫。
「警官好,這個男子叫陸飛,根據法醫鑒定,死者死於氰化鉀中毒,並且在杯子中檢查到氰化物,我們懷疑是餐廳老闆,因為這杯咖啡時他親自沖的。只有他才有機會。」一個年輕的警察說道。
餐廳的經理帶著哭腔的說:「警官啊,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只是把咖啡放在他的面前,和他寒暄幾句后就回到吧台那裡了,我真的是無辜的啊。」
天升皺了皺眉頭,向老闆問道:「老闆,你在個這個男子咖啡的時候,攪拌了么?」
老闆回答說:「沒有啊,我只是把奶、咖啡和糖塊放在了杯子里,然後就放在了他的面前。」
天升看了看杯子,杯子里的飲品混合在了一起。緊接著,天升看了看餐桌,桌子上擺了一個部分發黑玻璃花瓶、沾有咖啡的金屬勺子、細微裂痕的瓷質餐碟和濕潤鬆軟的餐巾紙。
天升用手指輕輕的彈了彈花瓶,傾聽它的聲響,經過仔細的判斷,是有機玻璃的。
緊接著,他拿起了暗淡無光的勺子,依舊彈了一彈,還掰了一掰,是銅製的。還有那個碟子,上面有不自然的裂紋,仔細的觀察后是陶瓷的,餐巾紙則是正常的紙巾,只不過一碰就碎了。
天升沉思片刻,緊接著對大家說道:「好了,不要用查了,他是自殺。」
你知道為什麼天升判斷陸飛是自殺的么?
雪還沒有化盡,路看上去還是很難走。不過這和我無關,因為我正在偵探社裡悠閑地聽著音樂觀賞著樓下的景象。
一個身穿灰黑衣服的男子走進了我的視線,似乎是朝偵探社這邊來的。最近很是太平,客人比較少,所以我決定好好接待這位客人。
果然他是來偵探社的,我打開了門。
「我叫瘋神,有件事想拜託偵探先生——那位黑髮偵探不在嗎——」
「最近沒什麼人來,再加上他想休假,所以這裡交給我了,我是他的助手青衣,怎麼了?」
「我的鄰居官人死了,警察說是自殺,但沒有足夠的證據,這案子就擱下來了。我害怕是他殺,那個兇手再來找我們怎麼辦——不管是誰,一定要幫忙啊!」
「確定不是自殺嗎?」
「好像,真的不是——」
「留個地址吧,明天我就去。」
「好的,我叫瘋神,住在松叔街33號,死人的是32號房子,死者叫官人。」
第二天,我來到了松叔街,32號的門開著,因為案件還在偵查中,屍體還沒有挪走,一切都是保持原樣。有幾位警察在場。
「您覺得有沒有什麼不太合理的地方?」瘋神問我。
「這些文字是一開始就有呢,還是死者在死亡前寫下的?」我發現了一串紅色的文字,看樣子是用血寫的:西邊的石頭,出頭的甲殼。
「是死者在死前寫的沒有錯,但好像沒有什麼用。」一位警察懷疑地看著我。
「如果是他殺的話,你們有沒有確定嫌疑人?」
「有這幾位,住在29號的暗寂,30號的水鏡,31號的語風,33號的——瘋神。」警官說道,「瘋神先生是死者的好朋友對吧,兩人經常一起討論化學。可死者卻沒能成為像瘋神先生一樣的化學家。」
「你們幹什麼,快讓我回去!」
「我沒有殺人,你抓我幹什麼!冤枉好人!」
門外突然響起一片嘈雜的聲音,我淺淡一笑:「不用冤枉好人了,兇手就是那個人!」
那麼問題來了,兇手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