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題目靈感來自2009年6月5日成都9路公交車自燃事件,題目中部分沿用當時真實情景,以此祭奠此次事件中得死難者。
【正題】
2009年6月5日早8時許,成都市北三環川陝立交橋處發生一公交車燃燒事故,事故造成28人死亡、74人受傷。
事後經警方調查,認定為人為縱火。
現場調查結果:車體嚴重焚燒,車內所有物體全部焚毀,只在刷卡區下方附近發現一個燒毀的打火機殘骸。
車內地面上,在車頭司機右手邊附近可燃液體的痕迹量最大,經專家鑒定,引起大火的是一種無色無味的可燃液體。可燃液體的痕迹量最大的地方被認定為火勢最兇猛區,也是最後導致整個車廂劇烈燃燒的源頭。經警方排查,嫌犯有4人,也是最先跳出車體的4人。
嫌犯:
1.羅佩,男,42歲,已婚,事發9路公交司機。
性格堅毅,是個嚴肅執著的人。5年前,羅佩兒子在一場車禍中喪生,是被9路公交車撞死的。但是交警的調查結果是公交無責任,當時羅佩曾經說過要讓整個9路公交陪葬。2年後,羅佩進入公交公司當司機,恰好被分配到9路公交。一直工作到現在。
供詞:「事發后我跳下車,立即用工具撞擊公交車窗,幫助車上乘客逃離,以致右手和額頭被燒傷,至今未愈。當發現火勢過大、難以救援后,我就退到路邊,直到當天上午9點左右,成都市公安局刑偵民警用警車將我帶離現場做詢問。當時都在下橋了,下去就進站,誰知道偏偏就這這個時候。。。哎。。。如果能到站,也許就不會造成這麼多人傷亡。」
2.鄧艷聰,女,28歲,未婚,天府賓館迎賓。
天生麗質,性格開朗,但常常在擁擠的公交車上被人暗中非禮。由於長期精神壓抑,對乘坐擁擠公交車上的男性無理由得非常憎惡。有抑鬱症。
供詞:「當時聽到有人喊『著火了』,車內瞬間就滿是煙。我正好坐在窗邊,趕緊就跳了出去。出去后,我發現手機沒了,也許是翻窗時掉在車內了,於是趕緊往橋下跑,找公用電話報警。可是我打了好幾遍,都是佔線。」
3.王軍曹,男,30歲,未婚,成華區新陽光學校教師。
性格孤僻,不願與人交往。22歲時大學畢業,本來可以分配到研究所,因為得罪了官員兒子。最終只得在新陽光學校擔任化學教師,直到現在仍然是講師職位。家住在新陽光學校宿舍樓。經常損壞學校公物,對社會存在報復心理。
供詞:「太突然了!一瞬間整個車廂就冒起了滾滾濃煙。我當時坐在車後排靠走道的位置,害怕極了,於是立馬脫下外套,捂住口鼻。隨後趕緊跟著旁邊一個女的從車窗跳了出來!我嚇得出了一身冷汗!現在回想起來,太可怕了。要是晚得一點。。。」
4.李妱琪,女,30歲,已婚,成都市動物園內碰碰車遊樂場售票員。
兩年前,李妱琪的妹妹去動物園找她。路過鱷魚池時被人擠落池中。事發後有人稱看到擠落她妹妹的男子乘坐9路公交逃跑了。警方至今未抓到該男子。李妱琪曾放言『就算殺光9路車上的人,也要讓那人死。寧可錯殺一車人,也不放過他』。
供詞:「那天我早上去上班。車上很擠,我只能被夾著站在車尾部過道上。到立交上時,突然聽見車子裡面有人大喊『著火了!』。司機立馬剎車,隨後我就感到腳下有火燒起來。我都嚇哭了,但是性命攸關,我趕緊跟著其他人從旁邊的窗戶跳了出去。」
據逃生人員口供和天網錄像了解到,4名嫌犯中,司機羅佩腳邊一直有個裝著東西的布包;其餘3人均是7點在天回鎮站(始發站)上車,且每人都提有口袋。巧合的是,事發當天早晨,6點半以前,4人均在天回鎮某超市有消費記錄:
1.羅佩:300ml礦泉水2瓶,綠箭口香糖1條,香煙一包,打火機1隻。
2.鄧艷聰:2L金龍油一提,天然氣爐電子打火棒一根,一袋包子,蔬菜若干。
3.王軍曹:1.2L農夫山泉2瓶,打火機1隻,益達口香糖一盒。
4.李妱琪:香煙一包,1.2L農夫山泉1瓶,護墊一包,麵包1塊,酸奶一瓶。
證人:
1.李利群,女,26歲,無業。
證詞:「早上我騎電瓶車從天回鎮去動物園,大概7點50左右,在成都軍區總醫院那裡,就看到9路公交,屁股後面在冒煙。我說這車子怎麼在冒煙?我就喊,趕快停下來,車子冒煙了!但車子不停。我騎著電瓶車,追了兩里多地,一直到川陝立交的時候,一個小夥子用他的電瓶車擋住9路車,車才停下來……然後司機就罵我們『管空事,瓜娃子!』緊接著,車就著火了!」
2.曾劍華,男,32歲,長江計程車公司駕駛員。
證詞:「當時我正好行駛在川陝立交上,看到9路車停在那邊,車內冒煙。於是我拿出手機開始錄像,後來我看到煙越冒越多,感覺很可能會起火,也去救人了,就沒錄了。後來我看了視頻:當時第一個跳出窗的,是從駕駛位窗口跳出的一個身穿藍色公交制服的男人,應該就是司機。幾乎在司機跳出的同時,後排一個窗戶也跳出一個身著粉色連衣裙的女人。落地后停頓了一下,回頭望了公交車一眼,然後就頭也不回地往橋下跑了。這個女人出來之後不久,同一窗口又跳出一個長袖藍色衣服的男人。落地后,四處張望了一下,然後朝旁邊一位交警跑去。隨後該窗口又跳出一個穿白色襯衣的女人,出來后就癱坐在地上,不停地哭泣。視頻僅記錄到這就完了。」
3.肖強,男,31歲,交警。
證詞:「當時我正好巡邏到立交,目睹了事件的發生。當時許多路人在圍觀,也有人去施救。從車裡出來的人幾乎都嚇傻了,只有一個穿藍色衣服的男子,他跳出來后看到了我,於是跑過來報警。他說話直哆嗦,一身全是汗,衣服都全打濕了,看來也嚇得不輕。後面陸續跳出了許多乘客,可惜短短10幾20秒之後,整個車體內部就變成了火海,猶如人間煉獄,太可怕了。。。」
縱火的兇手究竟是誰?他/她是怎麼做到的?【提示:】題目中有某個證人的供詞是干擾信息,需要排除后再進行推理
一天,A被人發現死在A自己房間中。死亡時間是今天上午8點。兇器是一把刀,插在A背部,脖子下面一點的位置,刀大多插入A體內。刀並不是垂直插入,與屍體呈45°角,且刀刃一邊向著甲的頭部,另一邊向著A的臀部。刀柄向著A頭的方向。警方經過調查,確定以下幾個嫌疑人。
B:A的同事,因A業績比他好而嫉妒A。與A身高相當。
C:A的朋友,不過最近與A吵架了。與A身高相當。
D:A的哥哥,因遺產問題與A不和,有點好吃懶做。比A高大約一個頭的高度。
以下是他們的話。
B:我今天上午8點時剛好和朋友一起在酒吧喝酒,他們可以為我作證,我雖嫉妒A,但也不至於殺了他呀。
C:我今天上午8點在家,我還拍了一張自拍照。說著,拿出一張照片,上面是C,背後牆上有一個表,顯示8:00.
D:我今天上午八點還在家睡覺,沒人可以證明,但人絕對不是我殺的。
請問,聰明的你,知道兇手是誰了嗎?
【首席記者空野01】
空野這天帶著新來的實習生艾思恩和一堆報社的同事一起去吃午飯。
在吃飯的時候一群人侃大山,娛樂版的編輯秦可人提起了去年在電視台發生的一起殺人事件。
死者是相聲組合「雞鴨同講」的其中一人小寧夏。他今天是和組合的另一個人小新疆一起來錄節目的。錄完節目后小寧夏去領了電視台給他們點的餐,拿著他的飯盒一個人進入了休息室。
可是之後小寧夏一直沒出來,大家進去一看,發現他已經被人用剪刀刺殺的。他的飯盒放在身邊的桌子上,已經被打翻,荷葉蒸飯撒了一桌。奇怪的是小寧夏手裡死死地握著其中一根一次性筷子。看樣子那筷子是小寧夏臨死前拚命伸出手去拿到手中的,似乎就是死亡信息了。由於這個休息室位於比較偏僻的區域,所以他進去之後究竟還有誰進過去,並無人知曉。
警方只能從殺人動機著手。在小寧夏的身邊有可能有殺人動機的人一共有三個。
A.楊帆 電視台工作人員。和小寧夏有過不愉快的過往,經常背地裡說要幹掉他。案發當日他負責給今天來電視台的嘉賓點餐,看到小寧夏的時候態度十分惡劣,還吵了一架。
B.小新疆 事實上小新疆一心想脫離 「雞鴨同講」單飛。他私下抱怨過幾次和小寧夏越來越沒有默契,已經貌合神離很久。但是據說他有把柄被小寧夏抓著,一直沒能達成目的。
C.劉乾 同日來參加同一時段的另一個片場的錄影的魔術師。他今天表演的魔術是隔著玻璃瓶將筷子折斷。當年他上國家電視台的春晚,小寧夏在網上拆穿他的魔術害他被網民笑了好久。
秦可人問艾思恩能不能想到兇手是誰。艾思恩說這不簡單么。
所以說兇手是?
鬧鬼之車
引子——路途遙遠,注意——行車安全.
「該死的傢伙,臭婊子。」夕陽惡狠狠地罵道。搖搖頭,神志有些不清。「夕陽,換我來開車吧」明木說。「交警又怎麼樣,我強行闖卡。」——夕陽喝酒了。到了收費站,夕陽直接加速衝過去——他駕駛的是沒有車牌的黑色小車。明木責怪地說:「夕陽,你闖禍了。」 借著酒勁,夕陽說:「害怕了?她父親不是最優秀的警察嗎?來啊!讓他來捉我啊。」明木借著後視鏡(駕駛座右上角的鏡子)看了他,有些失落地望向窗外。月色很美,皎潔的月光灑在高速公路旁的樹葉上。忽然,明木提問道:「夕陽,你怕死嗎?」 「怕?為什麼要怕。人生難得犯一回案,活夠本了」夕陽頗勇敢地說。明木看著掛在駕駛位旁的吊墜,好奇地問:「夕陽,那是幹嘛的?」 夕陽看了他指的東西說:「辟邪的!」 明木略有所思,把頭低下。車內回歸平靜。 車子在高速路上急行,如一道魅影閃沒在人眼前。 明木把窗打開,讓車子里的酒味散出去。良久,明木說:「警察的速度很慢,夕陽,你認為呢?」 夕陽一甩之前頹然的神情說:「看起來,這個遊戲不太好玩。」——夕陽沒醉。 聽著呼呼作響的聲音,吊墜正四處亂擺。夕陽說:「好戲,開始了。」說著,把車速提了上去。——似乎有70邁了。明木感覺車子內部變冷了,打了個寒顫。夕陽透過後視鏡,看到了後面正在有一輛打開車燈的車子逼近。露出一抹淺笑——似乎是嘲諷。當車子開進漆黑的隧道時,透過後視鏡,看不到任何東西,車子似乎把車燈給關了。夕陽對著明木說:「你看好了。」夕陽輕踩剎車,把車速降下來——奇怪的是,並沒有碰撞的聲音產生。呼呼的聲音不斷作響,吊墜的擺動仍在繼續。只聽見咻的一聲。夕陽沉吟幾秒后說:「隧道里的燈光整修嗎?」 明木點點頭說:「是的,不過依舊開放通過。」
Question:有問題的是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