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请了B,C,D,E,F吃饭
A做饭 B清洗杯子和饭具 C擦干杯子和饭具 D买酒 E,F等待
吃饭完了后,B给了D一个甜点,D吃后死了
C吸了A给的一根烟,也死了
A在思考C为什么死时,也死了(咬指甲的方式)
B认为A做的饭有毒,就用手刺激喉咙,呕出来,不过也死了。
E,F却无事(每人都吃了饭)
凶手是谁?
古街之旅——(4)
我们是一行三个——玖玖,青衣,LIEK。
“想不到这老街还有穿越机啊”我忍不住感叹。
眼前这台灰色的大家伙正是33iQ成员的努力成果,只要输入年份就可以穿回去了,想回来的话只要两个人击个掌,因此只允许两个游客以上的玩穿越(又欺负单身狗),可惜地点是随机的。
青衣作为文艺少女本来是想穿个宋代的,,顺便看看李清照姐姐,然后好好探讨一下如梦令。
LIEK想穿清代,那时候西红柿胡萝卜什么的已经被引进的差不多了,好吃的多。
但是酷爱作死的玖玖我眼疾手快,输入了“1939”然后啪一声按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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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哪里啊?我努力辨认着,,灰茫茫的天空,脚下是一座破败的村庄,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准确的说是根本没人,什么鸡棚羊圈全空了,甚至看不出曾经饲养过什么动物,只有从一些湿漉漉的粪便判断是牛羊马鸡猪。
青衣晃了晃脑袋:“我们还是先找个人问问吧。”
“可别!这里连个人影子都没有哎,万一有危险呢。”LIEK目光搜寻着。
“要不大家先藏在这些破房子里,我去找人,还有吃的。”我看了看天空,都下雪啦,真冷啊。
LIEK开启了GPS(请不要介意1939年哪来的GPS,33IQ,脑洞无限~):“哈尔滨,新疆大街平房区……”
“没有用啊。”我说,“GPS只能显示这个地方现在的地名。”
————--————————13个小时后——————
“玖玖去了那么久还不回来,不会是遇到什么危险了?”青衣担心起来。
“这天都黑了,算了,我们去找她吧。”LIEK答。
刚刚走到村口,远处依稀有一些晃动的人影。借着微弱的月光,灰白的地上一些已经凝固的血,还躺着一个女人。
这女人不是玖玖。
她猛然睁开眼睛:“马路哒……”然后便没了气息。
Q:请问青衣和LIEK现在应该干什么?
【O省迷案 107】——被害人过错
下定义:被害人过错指在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对被告人及其近亲属事先故意犯下过明显违背公序良俗的事,导致原本不想加害被害人的被告人因为对方的行为而在该行为未受到处罚前就对被告人进行的刑事犯罪的情况。
2004年9月4日,O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了五起一审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最终以被害人过错为由将其中一起改判死缓,其他四起维持原判并执行死刑。
故意杀人犯程永明,因为大学舍友反对他开空调而把舍友捅死。
故意杀人犯庞通,因为妻子被邻居张二狗强奸而一气之下掐死张二狗。
故意杀人犯熊跃,因为不堪建筑队长对自己的舍友长期欺压剥削而用钢管将对方打死。
故意伤害犯王慕,被被害人蒲某无端殴打导致受伤,后经过协调蒲某赔偿王慕医疗费。但王慕认为赔少了遂找到蒲某把他打死。
故意杀人犯刘子业,因为邻居80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牛爷爷经常威胁杀刘子业全家而勒死对方。
问:谁被改判了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