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凜在外地上班,我們是一個月見一次面的異地戀情侶。
非常開心的,又到了月底的周末,我明天就去A市找凜。
凜住在環境良好的單身公寓,不過房間是小了點。凜不僅長得美麗有氣質,而且生活上也很賢惠,就因為這樣才讓我很沒有安全感,問她有帶同事朋友來家裡做客過么,得到的回復永遠是「從來沒讓別人來過,這麼小的房子我都不好意思呢。」
到了凜的家她為我親自下廚,我則趁機到處搜刮「證據」,結果煙灰和腳印都沒有發現,我也算鬆了口氣,有時想想這樣交往的我還真是累啊。
水喝多了要去解放一下,走進廁所的時候我就想笑,女孩子竟然在坐便器的反面貼自己的大頭貼。這麼變態的嗜好我要拍下來好好嘲笑她。
走出廁所的時候我好想明白了什麼,委屈,憤怒,傷心,痛苦的情緒突然湧上心頭。
我抬起頭,對著凜,露出了恐怖的微笑。
猜猜看我發現了什麼而性情大變呢?
上午11點,警方接到報警說某公寓發生了一起兇殺案,探長在現場經過一番調查后確定兇手就是A。可是A卻說他在被害人的遇害時間,也就是9:30時正在和朋友逛街,而他的朋友也能證明在7:15到9:35這段期間一直和A在一起,沒有離開過。
為了破解A的不在場證明,探長先生再度回到了兇案現場,將現場已知的情況從新梳理了一遍:死者被肢解在廚房,屍體周圍都是水,胸口上還插著一把刀。因為屍體下有水,辦案人員都認為兇手延遲了死者的死亡時間,所以探長還查看了一下冰箱,確定並沒有將屍體放入的痕迹。而廚房也沒有其他什麼異常的情況,該有的電器比如微波爐、烤箱、加熱器什麼的也沒什麼奇怪的。而角落裡的冰櫃也無法塞進一個人。
你們能破解A的不在場證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