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陳2010年7月份大學畢業后就進入了某外資企業的上海辦事處工作。2016年3月份,該外資企業因業務調整撤掉了上海辦事處,並與小陳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該外資企業應向小陳支付________作為經濟補償。
A、6個月工資
B、5個月工資
C、5個半月工資
D、7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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