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位男子在自己的房間死去了,原因是頭部被很重的物砸到而死去。這位男子跟外人沒有什麼仇,可能殺害他的只有他的那三個兒子。警察決定會會這三個兒子,看看能不能問出什麼線索。
警官同時對他們說:「你們的父親死了,就在昨天下午五點到五點半左右,請問你們在那期間都在幹什麼?」大兒子說:「什麼!死了?!嗚嗚嗚嗚……我在那個時間只不過自己去超市逛了一下而已,不至於發生這種事情吧。」警官問大兒子:「你去了多長時間?」大兒子回答:「大約有30分鐘吧。肯定不是我殺的!嗚嗚。」二兒子也哭了起來:「怎麼會發生這種事情,我昨天在那個時間去公園逛了一會,有一個小時左右。我怎麼可能會殺我父親呢?再說我怎麼會有這麼大的力氣!」三兒子眼裡含著眼淚說:「父親死了我也很傷心,我在那個時間只是去圖書館看了一個小時左右的書而已,假如我不去看,也許這悲劇也不會發生了。」警官聽完了三個人的回答,仔細思考,知道了殺害自己父親的人是誰了!
依舊是一起肇事事件,輝依舊很快找到了嫌疑人,嫌疑人依舊在百般抵賴。
「偵探先生,你平白無故的把我說成肇事者憑什麼?」
「你具有充足的動機以及時間,因為你沒有不在場證明。」
「開玩笑。」 嫌疑人笑了笑,「拿去吧。」 說著他遞給輝一張照片。
輝接過照片看了看,照片中的嫌疑人和另一個人在飛機上,在他們身後,窗外是雲層和一道拱形彩虹。照片中並沒有太陽,右下角寫著的拍攝時間。
「看到了吧,下角是我拍照的時間,和你說的案發時間一致,我當時正在飛機上,難不成我還能跳下來開車撞人嗎?」那人得意的看著輝。
輝拿起照片就丟到一旁說道:「用這種偽造的東西,你能騙得過誰呢?」
那麼,這人到底是不是肇事者呢?為什麼呢?
【離奇的死亡時間a】
安未來剛從布魯斯那裡回來,便接到了一個電話。
X君死在自己的莊園里,初步判定為被殺。
據僕人說:昨天Z君八點來到了莊園。與X君談了一個小時,然後離開。Z君走時說X君要休息,不讓外人打擾。
但是據法醫鑒定死者死於八點左右。
僕人緊張的說:這不可能,自己一直在外邊,隱約聽到他們一直在談話,中間也沒有間斷。
由於Z君於昨晚,也同時消失了。一時間無法對證。
安未來,認真的思索了一下,判斷其中一個人的嫌疑最大。
誰的嫌疑更大,為什麼?
一個生物學教授被人殺害,他在死前留下簡單的圖畫。分別是一對同源染色體,精子入卵的瞬間,還有「XY」。現調查得出五名均與教授有矛盾的嫌疑人,其均有作案時間。
A,女,也是教授,前段時間和教授因學術問題意見不合大吵過一架。
B,A的孿生妹妹,懷有一個男孩。厭惡教授的為人。
C,為教授學生,被教授發現懷孕於是教授通知其父母帶她去人流。
D,有過節的男鄰居。
E,教授的兒子,教授說死後要把財產全捐出去,兒子對此心懷不滿。
根據教授留下的信息,兇手是?
屍檢報告:
死者為女性。心臟被利器穿透為致命傷.死亡時間大約為10:30左右.身體上無其他傷痕。
現場報告:
門被撬開,據死者丈夫說屋內無財務丟失,地毯上有大量血跡,經檢驗為死者的。沒有發現兇器。
鄰居小松:
我一直在看電視,沒有聽到任何聲響。直到警車來,我才發覺到出事了。
鄰居小米:
死者下午行為異常,平常工作的時候從來不跟人閑聊的,她聊了很多,說為了丈夫的事業能放棄一切。
大樓物業:
我們小區竟然發生了這麼大的事情,我調查過,10:20到11:20之內沒有人坐過電梯,希望能幫助你。
死者丈夫木村:
我是一名畫家。我當時正在加班作畫,所以晚回去了。我到大樓時間已經是11:00了.然後我聽到一聲慘叫,我就知道出事了。我開門以後發現死者已經死了,我緊緊抱住她,任憑她的血染紅我的上衣。
請推理,誰是兇手?
上小學四年級的羅兒被人發現死在自己的房間里,地上留有一個用血畫的牽牛花。經鑒定是羅兒自己用自己的血畫的。死亡時間為19:15。現在有三個嫌疑人,證詞如下(並未告知他們死亡時間和現場狀況等資料):
羅兒的媽媽:辰雨夢:(案發後一直失聲痛哭,什麼都不肯說。)
羅兒同學的母親:我殺一個小女孩做什麼?雖然她是個學渣,跟我女兒在一起會影響我女兒,但也不至於殺了她吧?
羅兒的老師:早語楠:哎呀,羅兒早上還活蹦亂跳的,為什麼晚上就死了呢?多可惜,長得多好看的女孩呀!
聰明的偵探們,你們能推斷出誰是兇手嗎?
11月上旬的某一天,大富豪埃布爾被人殺死在自己紐約的家中。警察接到報警后迅速展開調查,經過法醫驗屍,死亡時間為凌晨2點至3點之間。警察通過排查人際關係,迅速找到了幾名嫌疑人,但是這幾個人全部都有不在場證明。
1.好友約翰尼:有證人證明他凌晨2點出現在一夜總會中,另外一個證人凌晨3點在夜總會附近的一個小酒館看見他。從兇案現場到夜總會和小酒館開車最快單程也都要40分鐘時間,所以他要作案至少需要80分鐘以上時間往返。2-3點只有一小時時間明顯不夠。
2.弟弟維克多:他的不在場證據更加充分。他被一輛小車撞了,在醫院養病,當天夜裡他一直在醫院睡覺,有護士每隔一小時就去查房,這家醫院到兇案現場開車也至少需要40分鐘,護士每次查房維多克都在床上,所以他和約翰尼一樣只有1小時空白時間不夠。
3.妻子艾米麗:她自稱當天夜裡一直在朋友家打牌,朋友證實了這件事並且說中間艾米麗除了偶爾去了衛生間都一直在打牌。而朋友家到案發現場開車來回也需要至少1小時時間,去衛生間每次只有幾分鐘明顯時間不夠。
4.死者工廠工人胡安:當天夜裡胡安上夜班。他午夜12點開始上班,第二天早上8點下班,有很多工人可以證明他當天凌晨一直在上班,沒有離開工廠。另外考勤卡上顯示他當天加了1小時班。
案件一時陷入了僵局,這時警長重新審閱了一下這些不在場證明,突然眼前一亮:這裡面有一個人的不在場證明是有漏洞的。那麼問題來了:這裡面不在場證明有漏洞的人是誰?
張三死於自己的書房內,躺在地上,死於硫酸潑面,慘不忍睹。死亡時間是當天12點。屍體旁有一台台式電腦,上面打有遺書,最後的修改時間是當天12點。現場很空,硫酸瓶倒在屍體旁,地上有少許玻璃渣(不是硫酸瓶的)。JC鎖定3名犯罪嫌疑人:
【李四】:我9點左右來拜訪張三。10點左右離開了。可以看出他有點沮喪。
【小紅】:10點多我下班回來,進屋拿東西,見書房門反鎖以為張三出去了,我就去買東西了,進屋期間不到3分鐘。
【王五】:11點半我去敲門沒人應,在門口抽了兩根香煙就回去了,也就15分鐘這樣。
小區唯一路口的監控錄像證實了以上的來往記錄。
張三的電腦從10點多開始一直在玩一款網路遊戲(不能託管),直到12點。電腦遺書寫著:「受不了這種成天擔心受怕的日子。生活就是一場遊戲,該結束就結束吧,遺產依法分配。」遺書的最後修改時間是當天12點。
張三生前每天都新建一個txt文檔寫日記,JC調取了電腦日記,發現在案發前三天的日記很特別。用字特殊字體寫著:那個人偷窺狂竟敢揚言要殺我!我絕不放過他!
該日記的最後修改時間是案發三天前。
據探查:張三暗地裡與李四搶一個叫小芳的女人。小紅是張三的妻子。王五和張三其實不太認識,但是王五貌似對張三很了解。
3名嫌疑人互不熟識,不使用冰。請推理兇手和手法。
登山愛好者小明被發現死在山上帳篷內,該地點距離死者居住的城市越有5小時車程,左手上的戶外手錶上時間定格在前天晚上九點多,與法醫判斷的死亡時間基本相符,左近警官調查死了者身邊幾個可能有動機的人,
A.與小明同一個登山協會的會員,當晚在家看中國好聲音,特別喜歡吳莫愁;
B.小明的妻子,因為那天聽小明說要獨自去登山露營,所以當晚約了朋友在外聚會,晚飯時間開始都和朋友在一起,期間當然離開過幾次,但時間都不長;
C.死者的朋友,畫家,同樣經常在外露營,與死者在旅程中認識,當晚在案發地不遠處寫生,但有助手證明沒有離開;
D.死者情婦,當晚沒有不在場證明。
你認為誰最可疑呢?(答字母)
寒冬季節,受寒流影響,我過東北地區連續幾天下雪。這天警方接到報案,在郊區樹林里發現一個男人死在了車裡,警方馬上趕到現場。警長利用警員檢查現場這段時間裡,把報案人員小王叫到了身邊。
「你是什麼時間發現死者死在車裡的?」警長很認真地問小王。
小王看了看手錶說:「10分鐘之前,當時我來林子里閑逛,只見一輛轎車開進林子里之後熄了火,當時我還以為是有錢人欣賞城裡的風景欣賞慣了,特意跑到這裡來體驗大自然的美景,因此就沒當回事。可沒過2分鐘,只見從車裡下來一位紅衣女子,她先是環顧四周,然後慌慌張張地跑掉了。我突感可能會有意外發生,於是就壯著膽子走到車前,誰料這個男人竟然真的死了,我一看此景就馬上報了案。」
警長聽完小王的敘述之後,走到車旁邊,看著落滿厚厚積雪的車蓋。警長皺著眉頭想了一會,然後下令逮捕報案人小王。
小王撒謊了嗎,還是警長錯誤的直覺?
又是秋季呢,落葉飄零,風也不那麼溫柔,多少綠荷相倚恨,一時回首背西風 。
「讓開,你這笨蛋,哈哈哈……你真以為我會還你錢么,你滾吧!!!」伴隨著咣當的一聲門響,斯門再次被桐箋轟出門,秋風吹動著他的臉頰,時間於那一刻靜止。
時間悄然流逝,一個星期後斯門被發現死於家中,匕首從背部刺入,一刀致命,死亡時間是8:00到8:35之間,死者家中有被翻動的痕迹,借據都不翼而飛,門鎖有被撬過的痕迹但並未被破壞。雲の仔細的檢查著,隱約覺得有什麼不對勁。距離死者身體后的牆上有一道划痕,屍體邊有遺留腳印但順著指向了窗戶,斯門家是一樓,窗戶下是一個小花園。死者遇害當晚下了一場小雨,由於窗帘拉上了貌似死者沒有發覺,奇怪的是花園中並無腳印,除了窗戶和房門並無出口,死者鄰居以證明當晚並無人從房門離開,一切變成了迷。接下來是調查,首先是桐箋,據本人描述,於當天下午他接到了死者的電話,要求他下午見面。桐箋覺得是債款的事不想去,於是沒有赴約。而是在7:00左右和朋友一同去了KTV包廂唱歌,一直到晚上9:00才離開,他的朋友可以為其作證。經過證實,桐箋在7:50是離開過一次包廂說是去廁所直到8:20才回來,期間還和死者通過一次話,桐箋向斯門借口獨自一人在外地以躲過討債。
從KTV到斯門家需要30分鐘左右,借據后被發現完好。你能推理出這是怎麼回事嗎?(標準答案2個字)
我想追鄰居住的女孩兒很久了,今天早上終於約到她一起去晨跑,在小區里繞了好幾圈,我們才一起往回走。
走到我們共同的單元樓下,她隨口問了一句幾點了。我心念急動,要是能不看手機就準確的說出時間,肯定會給她留下細心、有時間觀念的好印象。
我瞬間觀察四周,發現樓道里的聲控燈亮著;樓下停著302住戶的車;202一家的小兩口在花壇邊遛狗。
而單元樓出來只有兩條路,一條去車庫,一條通往小區幹道,也就是我們晨跑的路。我們七點不到就出門晨跑,回來時並沒有遇到鄰居。
這棟樓一共5層,每層住兩戶。我和她分別住401,402。此外一樓的兩戶101,102住的都是老人,他們會在大約7:40一起出門晨練。201的住戶是7:20去上班。202的小兩口平時7:10開始遛狗。301,302的住戶都是7:30出門,前者送孩子上學,後者開車上班。501的住戶大約7:10騎電動車出門。502房間還在招租,最近沒有人住。
我盤算一下,立刻知道了時間。
請問現在的時間最接近哪個時刻?
星期六下午,一個建築公司的老闆被發現死在別墅里。
被害者死前似乎激烈地反抗過,檯燈、煙灰缸、花瓶、電話散落在地上。
就連牆上的掛鐘也掉在地上。發條停止了,指針也碰掉了。人大約也死了兩天,死亡的時間據法醫推測是星期四的晚上。
「如果掛鐘的指針沒有掉的話,就能知道準確的作案時間了……」公安人員拾起地上的指針,遺憾地說。他把鍾掛到牆上,突然齒輪開始轉動了,原來鐘的機械部分並沒有損壞,只是掉下來時齒輪被地上的東西卡住了。
「現在正好是3點吧?」偵查人員看了看自己的手錶。
偵查人員繼續搜查現場,把掛鐘這件事已經忘了,突然掛鐘上的小門打開了。一隻小小的報時鳥探出頭來,以可愛的聲音播報現在是9點。
那位偵查員又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錶:3點15分,他猛然醒悟過來說:「我知道案發的時間了!」那麼,犯罪時間,也就是掛鐘掉到地上的時候是幾點幾分呢?
「什麼,凌魈被殺了?」忻夏疑惑地盯著我。「嗯,警察請我去處理這個案件將,好像牽扯人物很多!」「監控都排查不出來嗎?」「警察說他們看了三遍仍舊毫無頭緒。」「那現場就沒有什麼線索嗎?」「這個應該有吧,他們讓我先過去,具體情況當面說。」
到了現場,警察已經將這裡封死。「嫌疑人是哪幾位啊?」「是這幾個。」說著警官A指著身邊的五個人說道,「她叫墨白,死者的同事;她叫遙妹,死者的妻子;他叫三秋,死者的朋友;他叫ML,她叫芷曦,他們兩都是死者的曾經的關係很好的大學同學,不過他們和死者已經近五年沒有見面,現在他們兩個還是情侶關係。
監控:第一個到達現場的是墨白,她進去十分鐘左右後就出來了,走的時候時間是8:45。第二個來的是芷曦,她在門口敲了幾下門,沒人開門就走了,時間是8:50。第三個來的是ML,他敲了幾下門沒人開門,但他發現門沒關就進去了,過了幾分鐘就出來了,時間是8:57。第四個來的是三秋,她在門口也只敲了幾下門,沒人開門就走了,時間為9:00。第五個來的是芷曦,時間為9:06她又折返了一次,這次她也發現門沒鎖就進去了,走的時候時間為9:08。最後一個來的是遙妹,她9:10到家拿出鑰匙后發現門沒鎖就進去了,出來時臉色大變,時間為9:11。
現場:死者被人用匕首插在背部,現場痕迹全部都被清理了,兇手十分狡猾,是一個殺人十分熟練且對現場的證據破壞十分精通的罪犯。門只能用鑰匙在裡面或外面鎖上,並且凌魈一般不鎖門。
死者死亡時間:九點前後(每個人都符合時間)
墨白:凌魈最近工作上不順利,所以今天早上我和凌魈聊了一會兒工作上的事就走了,畢竟還急著上班。
芷曦:凌魈昨晚邀請我和ML今天去他家裡敘敘舊。今早我來過兩次,第一次沒人開門我就沒進去,第二次我發現門沒鎖就進去了,那時候凌魈還活著。
ML:凌魈想和我們倆單獨聊聊,所以我和芷曦商量好,她先去后我再過去。我走的時候凌魈還活著。
三秋:我在門口就敲了幾下門就走了,至於狀況我是不清楚的。
遙妹:我過去時發現凌魈已經死了,一把匕首插在他的背部。
請問兇手是誰?(口供都是單獨審問)
炎炎夏日,酷熱難耐,光天下日之下,S市發生了一起兇殺案,B警長聽完慌慌張張的掃地婆婆的敘述,馬上趕往了事發地點。
案發現場在S市小有名氣的5星級酒店的一個房間內,正午剛過,但陽光依然很大,警長一進門,便被刺眼的陽光晃了一下狗眼,「哼,這房間倒是光亮的很。」警長不滿道,「可還不是發生了這樣黑暗的事。」一旁的勘察員回道。
「初步判斷死者是一名白人,國籍不明,被一條粗繩從背後勒住,窒息死亡,死者臨死前奮力掙扎,指甲上還殘留著血跡和一些皮上組織,不知道是兇手還是自己的,血跡已經凝固,無法判斷死亡時間。」法醫說完,開始叫幾個小啰嘍把屍體往擔架上抬。
「現場除了受害者,沒有別人的腳印,真是個狡猾的傢伙。。。。」警長略微一看就得出了結論,「警長,我發現一個不對勁的地方。」勘察員指向窗邊的一個桌子,桌子上有個裝滿水的球形金魚缸,可是裡面的魚不知道去哪了,但是還能清楚看見裡面的幾棵水藻,旁邊還有個未燃盡的雪茄,「雪茄?這上面有指紋嗎?」「沒有,警長,但是我看出一點,魚這類生物受不了尼古丁,養魚的人一般是不抽煙的,所以這雪茄一定是兇手留下的!也就是說,兇手磨掉了指紋或者戴著手套!」「嗯,你分析的對,但有個重要信息你沒有看出來,這雪茄正好告訴了我們案發時間!」警長說。「對哦,警長你好厲害,那麼案發時間就在正午左右咯!」勘察員說道:「我這就去查監控錄像!」
但是,在這段時間裡,監控里並沒有任何人進入這個房間,也沒有任何人出去過,調查進入了死胡同。
「難道是掃地阿婆做的案,讓后自曝混淆視聽?不對,看她也沒有殺人的勇氣,動機。。。。」
突然,警官想起了什麼:「對!就是那個,案發時間在上午之前!」
警察憑什麼斷定案子發生在上午之前?
「按照您定的下午兩點鐘的會面時間,他們都來了。」秘書的聲音從電話里傳了出來。
愛麗西亞?邦維特抬起頭來:「什麼?今天已經是星期三了嗎?我忙得都不知道時間了。」說著,她照了一下鏡子,看了看自己亂蓬蓬的頭髮,「好吧,我會擠出時間來的,讓他們都進來吧!」
三個人走進了編輯室,他們分別是:費爾南多,一個長著金黃色頭髮,鬍子颳得乾乾淨淨的髮型設計師;都多,一個紅頭髮的女指甲修剪師;馬克,留著白鬍子的服裝設計師。愛麗西亞把手頭的工作停下來,嘆了口氣說:「又是一天。」然後讓他們給她進行形象設計。
「我太忙了,連看一眼格萊多拉公主的照片的時間都沒有。」愛麗西亞指著桌上一個還沒有打開的信封說,「小報記者們為了拍到這個阿爾巴尼亞公主和她的秘密情人的照片,忙得不可開交。別的雜誌社為了得到這樣的照片,肯出大價錢,但最後還是我拿到了照片。現在我忙得連打開信封的時間都沒有。不管它了,我今天要做個什麼樣的髮型?」
接下來的一個小時里,這位女主編盡情享受了髮型師等人為她提供的服務,直到她的頭髮、指甲都恢復了往日的光澤。等到服務人員全部離開后,她突然發現那個重要的信封沒了。
「格萊多拉公主的照片!」愛麗西亞尖叫著,趕緊叫了保安。在大廳男廁所旁的垃圾箱里,保安撿到了空信封,信封是被剪刀剪開的,豁口處呈精確的扇形。
一個星期後,格萊多拉公主的照片上了《真實的傳言》周刊。
「我不知道這照片是偷來的,」《真實的傳言》周刊的出版商說,「一個戴著墨鏡、假髮,貼著假鬍子的男人把照片送到了我們編輯部。這沒什麼奇怪的,為了這些照片,我們付給了他50萬美元。」
那麼,是誰偷了照片?為什麼?
夏季某周五晚上20:13分,同事聚會後,陳東在街邊的一個拐角,被人割破了頸部大動脈,失血過多而亡,他的屍體旁放著一束藍色繡球花,死者身上的財物被盜,後來抓到一個小偷,他只承認自己偷東西,不承認殺人,並且供述,當時在附近閑逛,很隨意地瞥見一個人蹲著,還拿藍色繡球花放在一旁,因為那時下起小雨,對方撐著傘,他背對著自己,看不清是男是女,沒當回事就走了,不知道那個人已經死了,以為那人只是喝醉了,躺在地上,後來走近一看,才知道他被殺害了,自己才趁機偷錢。
警方接警后,開始嚴密的調查,兇器就在現場,同時發現有四個人有很明顯的作案動機,並且核實他們的不在場證明。
謝玉玲,女,死者的前女友。因為死者老愛沾花惹草,她一氣之下,與死者分了手。她說,案發時間,正好與好閨蜜在KTV唱歌,玩得很開心,很多人可以證明。
周信,男,謝玉玲的前男友。因為她拋棄自己而與死者在一起,於是恨毒了死者。他說,本來和幾個哥們約好了去吃飯,後來他們有事爽約了,他不開心,一個人找了一家餐廳喝酒吃菜,吃完,就回家了,案發時間,應該在回家的路上。
田美,女,死者的女性朋友。多次向死者示愛,均被拒絕,情緒方面波動很大。她說,她那天上班時被領導罵了,和同事也處得很不愉快,就一個人去看電影了,案發時間,應該在回家的路上。
巫山,男,曾是死者最要好的朋友。因為喜歡田美,為她打抱不平,於是對死者惡語相加。他說,前幾天田美為了死者和自己鬧彆扭,他這幾天心情一直都很惡劣,到健身房拚命健身來發泄,案發時間,應該在回家的路上。
兇手是誰?
一天清晨,人們發現一家商店的保險柜被撬,在現場發現了一塊走時很精確的高級懷錶,但已停止運行。無疑,錶針所指示的時間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線索。可是,一個警察忘記了要保護現場的守則,竟把懷錶的指針撥弄了幾圈。偵探長問他是否記得撥弄前時針所指示的鐘點?那警察報告說:"具體時間沒有細看,但有一點我印象十分深刻,就是時針和分針正好重疊在一起,而秒針卻停留在一個斑點的地方。" 偵探長看了看懷錶,表面有斑點的地方是49秒。他馬上拿出紙計算了一下,很快就確定了懷錶停止的確切時間, 從而縮小了破案範圍,很快抓到了兇手。 你知道懷錶指針究竟停在什麼時刻嗎?
2022年11月22日Cherry被人發現死於家中,警方確定系他殺並找到以下四位嫌疑人,並且他們全部都號稱鐵杆球迷。
經過法醫對屍體進行勘驗,確定死亡時間約為前一天晚上21-23點,剛好是世界盃B組第1輪英格蘭對陣伊朗的比賽時間。警方分別對這四位交代了案情,並且詢問他們案發時間都在做什麼,他們都聲稱在看英格蘭VS伊朗的比賽,從頭看到尾,一點細節都沒放過,根本沒時間作案。以下是四個人的口供:
甲:開場前伊朗隊員拒唱國歌,以此表達對國內女性爭取自由的支持,真的好感人。如果亞洲有且只一支球隊小組出線,我希望是伊朗。
乙:昨天當聽到天佑女王這首熟悉的歌曲再次響起時,我就知道我的大英格蘭隊要發威了,果不其然,最後我英6:2四球優勢大勝伊朗。
丙:雖然伊朗輸了,但是伊朗的塔雷米好厲害,對陣英格蘭打進兩球,不愧是波斯鐵騎,不愧是歐洲黑點波爾圖隊的主力前鋒.
丁:昨天英格蘭和伊朗的比賽,由於球員受傷以及裁判查看VAR的原因,創紀錄地補時了24分鐘,其中上半場補時14分鐘,下半場補時10分鐘。
負責此案的警察剛好也是球迷,覺得他們四人對昨晚球賽的描述基本也算屬實。不過還是發現了某人口供的一個破綻。請問:此人是誰?
今天中秋佳節本來想在家裡陪相公吃飯的沫神探接到個電話,說他們小區旁邊工地上出了個人命案。到了現場沫神探就看到了個大腹便便的男子倒在了旁邊的混凝土裡!死亡時間為12點到1點的吃飯時間!死因是後腦被棍狀物擊中倒入混凝士中窒息而死!經過調查工地上班時間為早上10點鐘!所有工作人員都有殺人動機,原因是此上經常性的拖欠工資,時不時的還扣下點,,使得所有人都敢怒不敢言。但是還是有三個最主要懷疑對像!
以下是問話記錄:
a:今天早上不知到是不是吃了壞月餅,到了工地時肚子就痛起來了,吃飯時間跑去WC了,去過後就到工地外面轉了轉,看到快開工了就回來了。。不過我出去時看到b來找死者了!
沒有不在場證明
b:我看著快吃飯了想給家裡的對像打個電話,不巧打過去時,她給我來了句我們不合適,你會找到個更好的。我就出去轉了轉,走到河邊把手機扔河道里發泄了一下!
是的,我想出去散心時碰到死者,就問下他欠我一年多的工次什麼時候給我,我想回家看看還能不能挽回下我的對像,可他就說沒錢,於是我跟他吵了起來!不過我走時看到c往這裡來了
很明顯也沒有不在場證明了
c:是的我看到死者跟b吵了起來想過去看看發生了什麼事!
見沒什麼事,剛好今天被朋友拉著去喝了整一瓶啤酒然後就回工地作工了,12點到1點鐘之間因為還有點醉就躺在工地一旁睡了會覺!
沒有不在場證明
不過三人互相見到死者時都活的好好的,並且也有可能等沒人時才下的手!
沫神探:不對,有一個人說謊了,神探們,看出來是誰說謊了嗎?
高古是某地一個公認的自殺地,經常有想不開的人偷偷到這個地方了結生命,周日這一天,懷特警長又接到了有人在高古自殺的報案,他放下手裡的茶杯,匆匆趕過去。死者身上蓋著一張當天的早報,是一所學校失戀的大學生,懷特在他口袋中找出一份遺囑,經證實確實是死者的筆跡。不一會而,法醫趕過來,確定了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周六晚上十點鐘左右。聽到這裡,懷特得意的一笑,說:「這裡並不是第一案發現場,他也不是自殺,而是被兇殺。」你認同懷特的說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