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在山上旅行,不小心迷路了。天越來越黑,想起傳說山中吃人的妖怪,非常巨大,我越想越害怕了,只想快點離開這裡。突然看到前面有兩盞紅燈籠,我很高興走過去,可是又想想,不會是妖怪的眼睛吧?我又掉頭走。然後看到一戶人家,心想總算有著落了,我敲了敲門,是一個老人開的門,我跟他說想借宿一晚,他說沒問題。我走進去后,看到紅色的牆和紅色的地毯,還有地毯周圍白色凹凸不平的地面,問:我還出的去嗎?為什麼?
你敢試著推理嗎?
昨夜,無聲的死亡終於降臨,這可真是嚇壞了正要進行清掃工作的女僕,血色的牡丹在氈毛地毯上瀰漫開來,沉重壓抑了整間屋子,簡直是讓人沉靜而恐懼得不可呼吸,是誰呢,殺死了這位妙齡少女?!
苦苦地搜查,終於鎖定了嫌犯的範圍,下面便是審問結果。
女僕A :昨天我並沒有在家,而是與我的小女兒去森林裡找螢火蟲了,那可真是漂亮,簡直多得可以連作一條光流呢,我們很興奮。
女僕B:昨晚我與朋友去影院看了「霍比特人2」,有票根與同學可以作證。
女僕C :昨晚我在醫院照顧病重的母親,護士也許還記得我。(C的眼睛略顯疲倦)
警探沉默了,默默地望著潮濕的地面,昨晚的雨真是猛烈啊,吵得都睡不著覺了。突然,警探抬起了頭,突然指向一位嫌犯,說:「你的遊戲該結束了。」
請問誰是兇手?
某富翁去海邊度假,他租了一間靠海的公寓。公寓里只有一扇窗和一扇門。幾天後,當警察小心翼翼地打開被反鎖的門后,發現富翁倒在床上,中彈身亡。
警察開始向周圍人了解情況。公寓外賣花的小販說:富翁在每個星期四晚上都要去他那裡買9朵紅色的玫瑰,幾個月來從未間斷過,可是這兩個星期來他都沒去。已知富翁買的花都插在一個花瓶里,放在狹窄的窗台上,花都枯萎凋謝了,初步推斷富翁已經死去至少8天了;房間里的地毯一直鋪到離牆角2厘米的地方;在地板、窗檯或者地毯上只有一點灰塵,並且只在床上發現了血跡。
請問:這位富翁是自殺嗎?
一位當紅連載偵探小說作家弔死在他的書房裡,警察調查取證發現:(現場沒有打鬥痕迹;除死者外,沒任何人指紋)
除僅容小貓能通過的天窗開著,書房門窗都緊閉,是絕對的密室;
房裡設施簡單,一桌一椅、筆記本電腦以及地毯;
作家就弔死在屋子正中,且作家的腳是懸空的,離地面至少三十厘米高,腳下只有地毯,沒有任何踮腳的東西;
已知近期接觸過死者的人有三個:
作家的女兒,是作家壽險受益人
作家的女婿,也是小說作家,其創意曾被死者剽竊
作家的粉絲,租的房子在死者住處對面,每天都用望遠鏡監視死者寫作進展
問:作家是自殺還是他殺?提示:如果是自殺,那作家是如何自殺的?
黑辰旭和紺千雲是一對耳廝鬢守的青梅竹馬。他倆住在對門,經常來拜訪彼此。千雲的父親紺零是一名刑警。由於他破過不少案子,逮捕過不少罪犯,所以得罪過不少人。
一天,千雲去找旭一起去練習合氣道。千雲走到旭的門前,敲了敲門。可是過了好久旭都沒響應。
奇怪,怎麼回事?他今天不在嗎?以前他都在的啊!真是的,也不跟我說一聲。
千雲想。
千雲剛想一個人騎車去合氣道部,卻發現旭家的地毯起了一個角。千雲覺得很奇怪,因為旭一向是一個完美主義者,是絕對不會容忍地毯翹角這種事情的。
她拉開地毯一看,有一張紙。上面寫著:
快樂的女孩千云:
你跑步了嗎?聽說跑步能減肥呢!
今天午後來跑步吧!
算了吧,夜晚你有空嗎?
也是就在十二點吧!
對對,就是十二點。
對了千雲呀,要不點心來一點如何?
我這裡有摩卡,拿鐵有曲奇。
其實人們都很喜歡吃!人人都喜歡。
還有卡布奇諾,菲力牛排,會喜歡嗎?
我有個派對,雲你來不來?快來!
我們這些人吶很喜歡玩天黑殺人遊戲。
假如千雲你這個膽小鬼會特別害怕的話呢,
你還是得來,因為我會保護笨蛋你的。
旭書
註:千雲,我實在不喜歡標點符號。
旭這是怎麼了?腦子不對了?千雲想。突然,她一個激靈,打了輛計程車去警視廳找父親了。
旭想傳達什麼消息?
鬼驤的記事薄(雜)
這個賓館怎麼這麼大,都要迷路了
說好要等我一起去參加比賽,結果我連會場都找不到
誒,終於看見一扇開著的門了,人影來來往往,只有屋內傳出來昏暗的黃色燈光
我快步走了過去,踏踏踏的腳步聲或許打擾到他們了,都看了我一眼
那幾個傢伙好像不在這裡啊
呼,我撐著膝蓋在會場門口喘氣
門口褐色的毛地毯倒是沒有什麼花紋,也許是常年使用的人慢慢的把它磨滅了吧
人們悄無聲息的從地毯上走過
在門的左側還有一條路,地毯沿著路,鋪到離廁所不遠的位置,上個廁所再去找他們吧
我順著地毯走過去,借著微弱的燈光,看見旁邊一張桌子上放置著人們,喝剩的水杯,也許水滴到地毯上了,又要麻煩那些衛生工人啊。
突然腳底一滑,還好我反應即使左腳撐地,立刻穩定了身體,但還是不免發出啪的聲響
這鞋子的地板踩到地面真是響啊...
地毯真是厚實,沒有出現褶皺呢
旁邊的人一晃就和我擦肩而過,悄無聲息的,害得我差點就撞上去了。
走這麼快乾嘛啊,肩膀明明看起來像撞到了。但是沒有受傷呢。
好多雙眼睛看著我啊,是剛才的動靜太大了嗎?
他們都不希望我發出太大的聲響吧,我也壓低腳步,但仍舊有嗒嗒嗒的聲音,唉。
真是無奈啊。
好像哪裡不對....
威恩海克特租用的房間只有一扇窗和一扇門,而且都在裡面鎖上了。警察們小心翼翼地弄開門,進入房間,只見海克特倒在床上,中彈死了。
警官打電話給海爾丁探長,向他報告了情況:「今天早上第103街地鐵車站那兒賣花地小販打電話報警,說海克特在每個星期五晚上都要到他那裡買13朵粉紅色的玫瑰,已經10個年頭了,從未間斷過,可這兩個星期他都沒去。那小販有點擔心出事,就給我們打了電話。初步看來,海克特像是先鎖上了門和窗,然後坐在床上向自己開了槍。他向自己的右側倒下去,手槍掉到了地毯上。開門的鑰匙在他的背心口袋裡。」
「他買的那些玫瑰怎麼樣了?」探長問道。
「它們都裝在一個花瓶里,花瓶放在狹窄的窗台上,花都枯萎凋謝了。另外,據我們分析,海克特死了至少已有8天了。」
「整個地板都鋪了地毯嗎?」
「是的,一直鋪到了離牆腳一英寸的地方。」警官回答。
「在地板,窗檯或者地毯上有沒有發現血跡?」
「只有一點灰塵,沒有別的東西。只在床上有血跡。」
「如此說來,你最好派人檢查一下地毯上的血跡。」海爾丁說道。「有人配了一把海克特房間的鑰匙,他開門進去,打死了正站在窗邊的海克特,然後,兇手打掃清洗了所有的血跡,再把屍體挪到床上,使人看上去像是自殺。」
海爾丁為什麼如此推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