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在山上旅行,不小心迷路了。天越来越黑,想起传说山中吃人的妖怪,非常巨大,我越想越害怕了,只想快点离开这里。突然看到前面有两盏红灯笼,我很高兴走过去,可是又想想,不会是妖怪的眼睛吧?我又掉头走。然后看到一户人家,心想总算有着落了,我敲了敲门,是一个老人开的门,我跟他说想借宿一晚,他说没问题。我走进去后,看到红色的墙和红色的地毯,还有地毯周围白色凹凸不平的地面,问:我还出的去吗?为什么?
你敢试着推理吗?
昨夜,无声的死亡终于降临,这可真是吓坏了正要进行清扫工作的女仆,血色的牡丹在毡毛地毯上弥漫开来,沉重压抑了整间屋子,简直是让人沉静而恐惧得不可呼吸,是谁呢,杀死了这位妙龄少女?!
苦苦地搜查,终于锁定了嫌犯的范围,下面便是审问结果。
女仆A :昨天我并没有在家,而是与我的小女儿去森林里找萤火虫了,那可真是漂亮,简直多得可以连作一条光流呢,我们很兴奋。
女仆B:昨晚我与朋友去影院看了“霍比特人2”,有票根与同学可以作证。
女仆C :昨晚我在医院照顾病重的母亲,护士也许还记得我。(C的眼睛略显疲倦)
警探沉默了,默默地望着潮湿的地面,昨晚的雨真是猛烈啊,吵得都睡不着觉了。突然,警探抬起了头,突然指向一位嫌犯,说:“你的游戏该结束了。”
请问谁是凶手?
某富翁去海边度假,他租了一间靠海的公寓。公寓里只有一扇窗和一扇门。几天后,当警察小心翼翼地打开被反锁的门后,发现富翁倒在床上,中弹身亡。
警察开始向周围人了解情况。公寓外卖花的小贩说:富翁在每个星期四晚上都要去他那里买9朵红色的玫瑰,几个月来从未间断过,可是这两个星期来他都没去。已知富翁买的花都插在一个花瓶里,放在狭窄的窗台上,花都枯萎凋谢了,初步推断富翁已经死去至少8天了;房间里的地毯一直铺到离墙角2厘米的地方;在地板、窗台或者地毯上只有一点灰尘,并且只在床上发现了血迹。
请问:这位富翁是自杀吗?
一位当红连载侦探小说作家吊死在他的书房里,警察调查取证发现:(现场没有打斗痕迹;除死者外,没任何人指纹)
除仅容小猫能通过的天窗开着,书房门窗都紧闭,是绝对的密室;
房里设施简单,一桌一椅、笔记本电脑以及地毯;
作家就吊死在屋子正中,且作家的脚是悬空的,离地面至少三十厘米高,脚下只有地毯,没有任何踮脚的东西;
已知近期接触过死者的人有三个:
作家的女儿,是作家寿险受益人
作家的女婿,也是小说作家,其创意曾被死者剽窃
作家的粉丝,租的房子在死者住处对面,每天都用望远镜监视死者写作进展
问:作家是自杀还是他杀?提示:如果是自杀,那作家是如何自杀的?
黑辰旭和绀千云是一对耳厮鬓守的青梅竹马。他俩住在对门,经常来拜访彼此。千云的父亲绀零是一名刑警。由于他破过不少案子,逮捕过不少罪犯,所以得罪过不少人。
一天,千云去找旭一起去练习合气道。千云走到旭的门前,敲了敲门。可是过了好久旭都没响应。
奇怪,怎么回事?他今天不在吗?以前他都在的啊!真是的,也不跟我说一声。
千云想。
千云刚想一个人骑车去合气道部,却发现旭家的地毯起了一个角。千云觉得很奇怪,因为旭一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是绝对不会容忍地毯翘角这种事情的。
她拉开地毯一看,有一张纸。上面写着:
快乐的女孩千云:
你跑步了吗?听说跑步能减肥呢!
今天午后来跑步吧!
算了吧,夜晚你有空吗?
也是就在十二点吧!
对对,就是十二点。
对了千云呀,要不点心来一点如何?
我这里有摩卡,拿铁有曲奇。
其实人们都很喜欢吃!人人都喜欢。
还有卡布奇诺,菲力牛排,会喜欢吗?
我有个派对,云你来不来?快来!
我们这些人呐很喜欢玩天黑杀人游戏。
假如千云你这个胆小鬼会特别害怕的话呢,
你还是得来,因为我会保护笨蛋你的。
旭书
注:千云,我实在不喜欢标点符号。
旭这是怎么了?脑子不对了?千云想。突然,她一个激灵,打了辆出租车去警视厅找父亲了。
旭想传达什么消息?
鬼骧的记事薄(杂)
这个宾馆怎么这么大,都要迷路了
说好要等我一起去参加比赛,结果我连会场都找不到
诶,终于看见一扇开着的门了,人影来来往往,只有屋内传出来昏暗的黄色灯光
我快步走了过去,踏踏踏的脚步声或许打扰到他们了,都看了我一眼
那几个家伙好像不在这里啊
呼,我撑着膝盖在会场门口喘气
门口褐色的毛地毯倒是没有什么花纹,也许是常年使用的人慢慢的把它磨灭了吧
人们悄无声息的从地毯上走过
在门的左侧还有一条路,地毯沿着路,铺到离厕所不远的位置,上个厕所再去找他们吧
我顺着地毯走过去,借着微弱的灯光,看见旁边一张桌子上放置着人们,喝剩的水杯,也许水滴到地毯上了,又要麻烦那些卫生工人啊。
突然脚底一滑,还好我反应即使左脚撑地,立刻稳定了身体,但还是不免发出啪的声响
这鞋子的地板踩到地面真是响啊...
地毯真是厚实,没有出现褶皱呢
旁边的人一晃就和我擦肩而过,悄无声息的,害得我差点就撞上去了。
走这么快干嘛啊,肩膀明明看起来像撞到了。但是没有受伤呢。
好多双眼睛看着我啊,是刚才的动静太大了吗?
他们都不希望我发出太大的声响吧,我也压低脚步,但仍旧有嗒嗒嗒的声音,唉。
真是无奈啊。
好像哪里不对....
威恩海克特租用的房间只有一扇窗和一扇门,而且都在里面锁上了。警察们小心翼翼地弄开门,进入房间,只见海克特倒在床上,中弹死了。
警官打电话给海尔丁探长,向他报告了情况:“今天早上第103街地铁车站那儿卖花地小贩打电话报警,说海克特在每个星期五晚上都要到他那里买13朵粉红色的玫瑰,已经10个年头了,从未间断过,可这两个星期他都没去。那小贩有点担心出事,就给我们打了电话。初步看来,海克特像是先锁上了门和窗,然后坐在床上向自己开了枪。他向自己的右侧倒下去,手枪掉到了地毯上。开门的钥匙在他的背心口袋里。”
“他买的那些玫瑰怎么样了?”探长问道。
“它们都装在一个花瓶里,花瓶放在狭窄的窗台上,花都枯萎凋谢了。另外,据我们分析,海克特死了至少已有8天了。”
“整个地板都铺了地毯吗?”
“是的,一直铺到了离墙脚一英寸的地方。”警官回答。
“在地板,窗台或者地毯上有没有发现血迹?”
“只有一点灰尘,没有别的东西。只在床上有血迹。”
“如此说来,你最好派人检查一下地毯上的血迹。”海尔丁说道。“有人配了一把海克特房间的钥匙,他开门进去,打死了正站在窗边的海克特,然后,凶手打扫清洗了所有的血迹,再把尸体挪到床上,使人看上去像是自杀。”
海尔丁为什么如此推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