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某死亡,遺產由其父甲、其母乙、其妻丙和其子丁繼承,當時,丙已懷孕。丙分娩時,胎兒死於母體內。關於本案中繼承問題說法不正確的是:
A、在丙的胎兒出生之前,甲乙丙丁和胎兒均享有繼承權
B、胎兒娩出時為死體,則其權利能力視為自始不存在,不能獲得遺產
C、如果胎兒娩出為活體,十分鐘后死亡,則胎兒獲得遺產由甲乙丙丁進行分割
D、當甲乙死亡時,其遺產由丁代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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