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起訴要求與妻子乙離婚,法院經審理判決不予准許。書記員兩次到甲住所送達判決書,甲均拒絕簽收。書記員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確的?
A、將判決書交給甲的妻子乙轉交
B、將判決書交給甲住所地居委會轉交
C、請甲住所地居委會主任到場見證並將判決書留在甲住所
D、將判決書交給甲住所地派出所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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