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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百科 法律常識 選擇題 思維 原創
於 2025-03-02 11:34提供 來源:33IQ網
(2)
【O省迷案 293】——傷人致死
家住S市的高軒和鄰居齊明森發生衝突,高軒用拳頭毆打齊明森,導致齊明森倒地後頭部碰撞到台階而死。后高軒投案自首。S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4年1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高軒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高軒不服,提出上訴。O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4月8月作出二審判決,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齊明森有期徒刑七年。
問,一審二審哪個判決是正確的?
標籤: 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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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百科 法律常識 選擇題 知識 原創
於 2024-11-20 11:19提供 來源:33IQ網
(22)
【O省迷案 175】—— 正確與否
常鎧深是個無業游民,這天他突發奇想,在菜市場門口詐賭。黃某好佔小便宜,認為通常開賭場的會先讓人贏幾把,所以就打算只玩兩把。然而第一把時黃某就輸了,於是轉身就走。常鎧深不幹,以報警「同歸於盡」的方法勒索黃某500元。黃某為了脫身照辦,但走出幾步后返回,向常鎧深索要500元。常鎧深為擺脫黃某,順手操刀捅了黃某一刀,致其重傷,后因搶救無效死亡。
2021年,S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此案。法院認為常鎧深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雖然歸案后坦白認罪積極賠償,但犯罪動機卑劣,不足以從輕處罰,故判處死刑。
常鎧深上訴,O省高級人民法院於次年2月作出終審判決,O省高院認為,原判定罪準確,量刑適當。但建議二審期間常鎧深超額賠償並取得黃某全體家屬諒解,可以從輕處罰,因此撤銷原判,改判常鎧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限制減刑。
問——本案的處理是否有問題?如果有是什麼?
標籤: 命案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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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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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百科 法律常識 選擇題 思維 原創
於 2024-09-12 14:08提供 來源:33IQ網
(7)

【O省迷案 102】—— 法院推理新編(3)
O省高院規定:被告人有重大立功的,可以減少基準刑(即某種犯罪行為在沒有從輕從重情節時的量刑)的20%~30%,本條適用於法定刑全部在有期徒刑範圍內的罪名。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範圍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死刑。
李鵬因為鄰居老苟多次強行侵犯、羞辱自己的妻子還往自家投放危險化學品未遂而上門理論,進而把老苟毆打致死。S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1年1月12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李鵬犯故意傷害罪,考慮到被害人有嚴重過錯,且被告人能主動投案自首,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李鵬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上訴期間李鵬從獄友口中獲取了一起販毒案的線索,並協助警方破獲一起特大涉毒案件。2021年8月10日,O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原判定罪準確,量刑適當。但鑒於二審期間李鵬有重大立功,在原判基礎上進一步從輕處罰,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李鵬對此表示不服,理由是即使按照20%的幅度從輕處罰,量刑也最多是有期徒刑十二年。但律師表示二審法院判決沒有錯誤,因為本案不適用那條規定。李鵬又不服,說:「我一審可是只判了十五年,屬於有期徒刑,怎麼不適用啊?」
問:下列哪一項不屬於李鵬的錯誤假設?

標籤: 命案
該題最近被收錄於題集 O省迷案
最後修改於 2024-09-14 23: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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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百科 法律常識 選擇題 思維 原創
於 2024-09-08 15:04提供 來源:33IQ網
(6)
【O省迷案 97】——法院推理新編(2)
根據法律規定,構成坦白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已經認定自首的除外(不另行從輕處罰),因為坦白是自首成立的一部分要求;構成認罪態度好也可以從輕處罰,認定坦白的除外,因為認罪態度好是坦白的必要表現方式。
2024年4月22日,S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凌晨因為妻子夏霏與隔壁老馬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而經常與妻子爭吵。案發當天二人再次爭吵,夏霏打了凌晨一耳光還出言刺激,凌晨惱怒下持刀通刺夏霏大腿一刀致其死亡。法院認定被告凌晨犯故意傷害罪,致一人死亡,後果嚴重。考慮到被害人對案件引發有一定責任,且被告人作案後主動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凌晨不服,向O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理由是自己有坦白情節沒被從輕處罰也就認了,畢竟構成自首的不額外對坦白從輕處罰,但自己在法庭上認罪態度好,卻沒有獲得相應的量刑減免。O省高級人民法院於6月29日作出終審判決: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問:凌晨錯誤地假設了什麼?
標籤: 故意傷害 命案
該題最近被收錄於題集 O省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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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百科 法律常識 選擇題 思維 原創
於 2024-09-04 12:37提供 來源:33IQ網
(12)

【O省迷案 107】——被害人過錯
下定義:被害人過錯指在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對被告人及其近親屬事先故意犯下過明顯違背公序良俗的事,導致原本不想加害被害人的被告人因為對方的行為而在該行為未受到處罰前就對被告人進行的刑事犯罪的情況。
2004年9月4日,O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核了五起一審被判處死刑的案件,最終以被害人過錯為由將其中一起改判死緩,其他四起維持原判並執行死刑。
故意殺人犯程永明,因為大學舍友反對他開空調而把舍友捅死。
故意殺人犯龐通,因為妻子被鄰居張二狗強姦而一氣之下掐死張二狗。
故意殺人犯熊躍,因為不堪建築隊長對自己的舍友長期欺壓剝削而用鋼管將對方打死。
故意傷害犯王慕,被被害人蒲某無端毆打導致受傷,后經過協調蒲某賠償王慕醫療費。但王慕認為賠少了遂找到蒲某把他打死。
故意殺人犯劉子業,因為鄰居80歲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牛爺爺經常威脅殺劉子業全家而勒死對方。
問:誰被改判了死緩?

標籤: 命案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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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於 2024-09-05 12: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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