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162】—— 誰有問題?
2005年11月,S市發生一起詭異的命案:丁師傅在小區地下停車場的一條人跡罕至的小徑上發現了一具女屍。丁師傅平時牛哄哄的,現在也嚇得兩腿發軟,急忙報警。
法醫分析死亡時間是兩天前的晚上,死因是中毒,后被拋屍。由於是05年,監控設施不全,小區只有門口有一個,但在走訪過程中,9號樓的一家住戶反映,家裡有人失蹤。很快,看過DNA比對確認,死者就是這家的女主人蘇靛。在全面分析后,警方認定本案是熟人作案。死者家有老爺子(死者的公公)、死者的丈夫、死者的大女兒和死者的情夫。警方把在停車場發現女屍和大致案發時間說了一下,再問他們是什麼看法。
老爺子李曙:「我兒媳婦確實挺煩人的,家裡說一不二,很霸道,經常和人吵架,還動輒因為學習問題打罵子女,甚至感情出軌,還無端懷疑我兒子有外遇,還藉此常常打罵吵鬧。不過這些斷不至於讓我動手,俗話說不痴不聾不作阿家翁。」
丈夫李洵:「我妻子不僅經常吵鬧像個潑婦,而且有外遇。不僅如此她還經常懷疑我有外遇。有時候我也挺委屈的,作為一個男人這麼憋屈,像個烏龜。不過我這身板沒多少力氣,根本背不動她。」
死者大女兒蘇雨涵:「我媽挺強勢的,看我的姓氏就知道了,還經常嫌我考得不好,用尺子把我打得雙手紅腫。我不知道她有外遇,這事也沒人跟我說。我是斷然沒有作案時間的,因為我是住校生。」
死者情夫:「我和她關係雖然沒有名分,但我倆互相發誓一年內離婚再結婚。誰能想到發誓后才過兩個月就出事了,雖然我這事做的挺不道德的,但我現在的婚姻是包辦婚,憑什麼自由婚姻非要讓位於封建傳統?我愛她還來不及,有必要作案嗎?」
警方認為上述有一個人口供有問題,對此人加大審訊力度,最終TA供認不諱。2006年5月24日,O省高級人民法院下令對該犯槍決。
問:此人是誰?
【學校的命案】
這天,S市城北中學發生一場命案,死者是該校體育老師T,死亡時間是晚上10點,被弔死在體育館的籃球板下。據調查,疑犯有4人,分別是:體育老師的A,還有是保安的B,學生C,校長D,以下是他們各自的說辭(報案者是校長)
A:「當時我和T是一起值班的,不過我有吃安眠藥的習慣,當天吃安眠藥睡著了,大約是晚上9點左右,知道T的消息還是你們叫我的 。」
B:「我當晚是在值班,沒有離開值班室,第二天是去開門的時候看見的 。」
C:「我在宿舍睡覺,上網聊天到半夜,我到12點才睡,不過宿舍門9點就關了
D:「我是因為50年校慶在學校整理,11點才回家,第二天6點就來了,是我報的警。」
A與T是同組老師,最近因為工作上升職的競爭對手。B是跟T有過爭執,C曾被T罰跑操場50圈,D是同性戀,據說T以此來要挾D,那麼請問,犯人是誰?
【浴室命案】
有一家浴室,自從開業以來,有4個人成了那裡的常客,他們每星期四中午都會來到這裡來。戴維是一位音樂家,他總是隨身帶著一個CD機聽音樂。傑克是一位銀行家,他總是帶著一個保溫杯,裡面裝著他最愛喝的飲料,現在已經喝完了。吉姆和約翰都是律師,平時喜歡隨身帶本平裝書。
有一天,在霧氣騰騰的浴室里,人們發現約翰死了,一道深深的傷口貫穿他的心臟。當時浴室里只有這4位常客。警方詢問在場的其他3個人,他們都說自己沒有看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麼。警方對浴室進行了徹底搜查,現場也沒發現任何兇器。
那麼,這究竟是怎麼回事?約翰是被誰殺害的呢?
某公寓發生命案,市公安局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到現場,調查發現,死者是在本市上學的大學生李恆,現場勘查發現,死者是先服用安眠藥睡下,然後被槍擊中太陽穴死亡,死者的床頭上捆著一把六四式手槍,而且這把六四式手槍的扳機上有一個段釣魚線。經過一段時間的偵查,警方將和李恆有過衝突的重大嫌疑人——地痞劉德抓獲,但劉德卻說命案發生時間自己在老家,而且有許多證人。案情陷入僵局,不得已,刑警隊長陽博重新來到案發現場,發現案發現場陳設十分簡單,只有一張床、一個電視、一個衣櫥、一張桌子和一個洗衣機。陽博根據現場發現,終於找到知道了兇手的作案流程。試問,兇手如何作案?
我是一個偵探。今天又來了一件命案,死亡地點在一個公共廁所,死者是由心臟刺穿身亡。我仔細的調查了一下,發現嫌疑人有6位,分別是清潔員,一對情侶,他妻子,一個漫畫家,和他一起的同事,以及一個男孩。我告訴了他們這起命案又問了他們當時在哪,清潔員:我就在拖地,地板髒兮兮的。情侶:什麼?命案?我們都不知道,我們當時在Kiss呢。他妻子:什麼命案?是不是我的丈夫死了?我:是的。他妻子:嗚嗚嗚嗚。。。。。。他是個好人,怎麼就。。。。。。嗚嗚嗚嗚。。。我當時在等他上完廁所呢!同事:我可不清楚,你們是不是在調查他?我是和他一起上的,但是我是拉屎,他是小便,門關著看不見,但是我聽到慘叫聲后不敢出去,直到沒聲音才出來。漫畫家:我就在想新稿子,你這麼一說,我腦袋裡有新想法了。男孩:你這麼一說。。。唉,這麼好的人去世了。。。。我當時只是路過而已。我知道了!兇手原來就是他!
你認為兇手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