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裝修公司與某磚廠簽訂空心磚買賣合同,合同約定裝修公司交款后7日內提貨。合同簽訂后,磚廠為保證及時交貨,在裝修公司款到前就準備貨源、租用倉庫等。但是裝修公司向磚廠表示因市場行情的變化,不再需要空心磚,並稱到期將不付款。磚廠及時暫停組織貨源、租用倉庫,並要求裝修公司提供書面通知,但是裝修公司沒有回信。3天後,裝修公司突然通知貨款已經轉移到磚廠的賬戶,要求7天後前來提貨。磚廠先前停止準備貨物的行為合法嗎?
A、合法
B、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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