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长崎,和广岛一样,都是从曾经遭受原子弹轰炸,举世闻名。
一九四五年八月九日,美军在长崎投下原子弹,城市街道上一般土地,大约七万五千人的生命,一瞬间丧失。
长崎之毁是在广岛原爆后的三日,离第二次世界大战奏出终曲不过区区六天。
一个下雨的夜晚,长崎大学学生A、B在宿舍里边喝酒边争论。
争论的主题是有关四日前中国在塔克拉玛干沙漠核试爆的事,当天吹西北风。
争论到最后,竟打了起来。
最后,A空手将B打死。
A想,这下惨了。
但是后悔已经太迟了。
当天半夜,A将B的尸体放入车中,载到原爆中心的游乐场丢弃。
因为雨已经停止,便用公厕内的水以喷壶将尸体浇湿。
不料,隔天早晨尸体被发现,警方展开捜证时,鉴识人员立即说道:
“死者并没有被昨晚的雨淋到,是犯人故意洒水莱蒙骗。”
犯人伪装立即被揭穿。
请推理 到底犯人A什么地方露出了马脚呢?
一个雨夜的夜晚,有两个学生A与B在宿舍里边喝酒边争论。争论的主题是四天前所进行的氢弹试验。因为两人都喝醉了,所以打了起来。在打斗中,A一失手竟把B打死了。
为了逃避责任,A就把B的尸体扔到一条僻静的胡同里。
由于当时雨已停,A就用水浇在B的尸体上,伪装出B好像是在下雨时在这条胡同里被暴徒打死的。
但是第二天,尸体被发现后,法医很快鉴定出:“死者身上的水是凶手浇上去的。"
请推理法医如何做出这一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