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哈爾濱,有人報案,說他誤殺了人。警方趕到現場,案發地點在報案人的車庫。
報案人稱:他下午要開車出門,來到車庫門前用遙控器打開車庫門,剛進入車庫,突然一股亮光照向他,突然一個人跑出來,鎖著的自家車庫跑出一個人,他第一反應就是小偷啊,所以本能的去攔截,撕扯過程中,他使勁推了那人一下,結果想不到那人被他推倒,一頭撞在了車庫邊的大理石上(車庫旁就是垃圾箱,大概是誰家裝修剩下的大理石要扔,垃圾箱放不進去,就堆在了垃圾箱旁且靠近車庫。),他嚇得不行,半天才緩過神來,上前查看,對方已經沒了呼吸。
警察問到:這人你認識嗎?他回答說:「認識,他是我的一個鄰居,品行不端。對了,我早上出去回來,把車開進車庫正停車時,從車的後視鏡看到他在我車庫門口晃悠,我懷疑那時候他趁我不注意溜進了車庫來偷東西,你看我的車窗被砸了,裡面的手提包不見了。我再次開啟車庫門時候他可能正準備逃跑。車庫裡沒燈,那束光應該是他用的手電筒。」
警察查看了現場情況,那人確實頭部撞在了大理石上,也是致命傷,旁邊散落著手電筒和疑似報案人的手提包。又看了報案人的車,低配的威馳。車窗確實被砸,地上有個鎚子,和車窗砸痕吻合。也仔細檢查了後視鏡,沒經過什麼處理。坐在報案人的駕駛座上確實能通過後視鏡比較清楚的看到門口。另外這是一個24小時供暖的車庫比較暖和,死者在裡面呆幾個小時也沒什麼不妥。
不過警察還是發現了一處破綻,認為報案人撒謊了,請問破綻在哪?
某天街道上發生了一起兇殺案,有人報警后警察立刻前往事發地進行調查,死者躺在地上,現場有打鬥痕迹,死者前胸插著一把刀。這時死者旁邊圍著幾個人貌似在看熱鬧。「不好,現場被破壞了」,警察暗自捉急。由於調查需要,警察告訴這幾個人不能離開,死者系他殺,需要問話。
案發現場是一個角落,除了死者只有四個人:
甲:是一個穿著邋遢的油膩大叔,他說:「我在那面抽煙等公交車,貌似聽到這裡有打鬥聲音,但我站的位置看不到這個角落,後來聽到有人喊死人了,我就跑來看熱鬧。有幾個人看了有死人就跑了。」
乙:一個穿著運動裝的年輕男孩,他說:「我就在這附近打電話,由於打電話當時和女朋友在吵架,這邊發生了什麼也沒注意,後來聽到這邊吵鬧,我便往這面踱了幾步,結果看到一人躺在地上胸前還插著刀,我手機驚的差點掉在地上,太嚇人了!」
丙:一個穿著連衣裙高跟鞋的女士,她自稱是醫生,說她只是在附近路過,本來只是看到地上有傷者,她趕緊上前查看,旁邊人還問用不用叫救護車,但她發現死者已經沒救了,就說不用了,因為自己沒帶手機,讓旁邊人趕緊報警。她認為胸前的刀傷應該是致死原因。
丁:穿著正裝襯衫西褲,他在揉著右肩,說本來今天要去面試趕公交車,正往公交車站走呢,看到有人邊跑邊喊死人了,有個人撞到他側面離去,撞得他肩膀生疼,放在胸前口袋裡的懷錶被那人一撞也硌的肉疼。他懷疑那人就是兇手!
由於現場已經被破壞,腳印和指紋等都很凌亂,暫時無法找到有價值的線索。
另外由於案發現場沒有監控,警察只能去查看案發現場附近街道的幾個監控,有幾個人疑似從案發現場方向過來並且離開,警隊又安排了幾個人去追蹤那幾個人了解情況。同時開始調查死者身份。
這時一個老警察突然覺得這四人中其中有一人就很可疑,請問這人是哪一位?
【「灰喜鵲」迷案】
國慶放假剛結束,10月9日上午8點左右,公安局接到了一起某高校實驗室發生的命案。警察到達案發現場偵查,發現死者躺在一間實驗室的實驗平台邊,實驗室的窗台上有一隻死去的灰喜鵲。由於實驗室溫度比較低,屍體腐敗比較慢,死亡時間大約是10月7日下午至晚上。死者是該校物理系7年級博士研究生周樺,男,已經延畢一年,正在準備博士論文答辯。死者穿著實驗室用的白大褂,上面有一些似乎是打翻的實驗室試劑沾上去的斑點,手上帶著手套,手中拿著一瓶氫氧化鈉粉末,嘴裡有大量氫氧化鈉粉末,口腔組織被嚴重灼傷,但只有極少粉末灼傷食道;頭后枕部有鈍擊外傷,實驗平台角落上有一些血跡;沒有其他傷痕。灰喜鵲是在實驗室中誤食有毒物質死的,也是剛死不久。
據悉,死者的社交賬號在10月7日下午18:06,曾發布一條朋友圈,疑似為死者「遺書」,如下所示:
「來世願做一隻自由自在的灰喜鵲,為世人帶去命運從未交給我的幸福。」
國慶節假日這個課題組在實驗室的人員比較少,並且這個實驗樓只有門口有監控,但是大部分人帶著口罩判斷不清,警方通過辦公室指紋打卡記錄,鎖定了四位假期在校人員為犯罪嫌疑人,分別是鄭喻、葛瑞、阮熙和邱倩。
以下為四個人證詞:
鄭喻,男,4年級研究生:「10月7日的時候我沒去做實驗,一直在實驗樓下沙發上打遊戲就面對著門口的監控,口罩也沒戴,這天中午開始一直下雨到了晚上才小一點,信號不好不太適合打遊戲。7日晚上我很早就回去了,在宿舍看幾部電影看到凌晨3點。10月8日的時候,我睡過頭了,也沒去實驗室。只可惜這幾天全市範圍天氣都不好,陰雲密布、雨下下停停的,都不想去外面。怎麼就在實驗室發生命案了,真想不到,我就應該去實驗室看看的。」
葛瑞,男,博士后:「10月7日和8日,我去了辦公室,在另外一間實驗室做實驗,但是晚上回去的比較早,而且7號那天的雨很大,我吃完晚飯就回宿舍了。10月7日的時候我早上還在那間實驗室見過周樺,那個時候周樺精神狀態還可以,至少和平時差不多,雖然他平時就很消極。他說這兩天需要用那間實驗室的顯微鏡,我就沒有去那間實驗室了。不過我走的時候,還看到一個師妹進實驗室,但是我沒注意是誰。」
阮熙,女,1年級研究生:「周樺師兄是最近帶我做實驗的,師兄對我比較嚴格,因此我國慶假期也在學校和師兄一起做實驗。10月7號和8號,師兄允許我休息兩天,所以我就沒有去實驗室了。10月7日,我去學校附近的歡樂谷玩了下午場,穿了Lolita小裙子,這是我坐在鳳舞九天過山車上的照片。騎自行車回來的時候,不小心摔傷了手臂,晚上去醫務室包紮了一下。10月8日的時候我有點累,就在宿舍一直躺在床上看劇。我真的沒想到師兄在實驗室去世了,之前還承諾我一定會一起做出成果的。師兄現在這個樣子太嚇人了,嗚嗚嗚……」
邱倩,女,3年級研究生:「10月7日,我睡到快中午,起來就先去辦公室拿病曆本,下午去了醫院抽血化驗,檢查我的內分泌失調,等到我做完針灸還在下雨而且挺大的,所以我在醫院裡的咖啡館坐到了晚上等雨小了才回去,災難的一天。10月8日的時候,我在辦公室看文獻、處理實驗數據,那間實驗室沒去過。雖然他為了畢業借鑒了我的課題思路,但是我平時還是挺同情周樺師兄的,也常常和他開玩笑。而且他還帶著這麼可愛的小師妹,看他最近這麼殷勤地帶師妹做實驗,以為他漸漸就不消極了。」
聽完四位嫌疑人的口供,請問本案最有可能是自殺還是他殺,如果是他殺,嫌疑最大的是誰?
(提示:沒有同謀)
某天市內一小區發生命案,死者是一位破產商人,由於破產變賣了豪宅,最近剛搬到這裡,經過警方現場勘查,系他殺。最近遭遇車禍,腿部受傷骨折,旁邊還散落著他的雙拐。室內陳設比較簡單,就幾個簡單的傢具和電器,以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
另外根據死者的記事本,警察得知當天死者約了4個人。警察迅速找到了這幾個人約談。
警察先給每人介紹了案件大致情況,以下是四個人的口供。
1.死者債主:當天我是找過死者,因為死者還欠我工程款,雖然死者破產了,但是我知道死者還有些不動產,我要先下手為強,把錢先要出來,免得被別的債主先下手為強。但死者拒絕了我,就說沒錢,連杯水都沒給我倒,就下了逐客令。我很氣憤,但是我也只會法院起訴,不可能殺他啊。
2.死者弟弟:哥哥一直為人吝嗇,雖然我是有點貪玩了些,但我最近想正經做點買賣開始好好過日子,雖然哥哥破產了,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應該還有點家底的,所以我來希望他能借我點錢,結果他不但不借我錢,還拄拐追我,用拐杖給我打了出來,哼,平時和葛朗台似的,這回死了,一分錢都帶不走,活該。
3.死者女友:我是來和他談分手的,追我的人很多,我可不能在他一棵樹上弔死。雖然我倆聊得不怎麼愉快,但他知道我不好惹,對我不得不客氣,還給我端了一杯茶讓我冷靜。我承認,這次我主要來是想要點分手費的,他即使破產了,這點小錢應該還出的起。不過這個吝嗇鬼居然不同意給,我還有事就先走了想改日再來談。
4.死者前下屬:聽說老闆出車禍了,我就拿了水果就來探望他,我進屋還剝了香蕉給他,但他並不領情。公司之前艱難的時候,我也投了一些錢希望能幫助公司渡過難關,但還是破產了。因為我知道老闆還有些積蓄,我問老闆能不能退給我一點錢讓我做點小生意養家糊口,但他說我是趁人之危,讓我拎著水果趕緊滾,差點把我打出來。
請問:根據以上四位口供,哪位嫌疑最大?